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

黄志霄举报永嘉县看守所克扣侵占

【民生观察2019年3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浙江温州市赤脚律师、儒学学者黄志霄被“因言获罪”释放后,在通过法律救济途径申诉的同时,凭其法律知识及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揭露控告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侵占人犯日用品费用。他分别向当地监察委、检察院实名举报已两个月,但永嘉当局却装聋作哑不予理会。

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

在2017年7月12日,黄志霄因网上发帖批评公权力机关及涉案警察枉法,被永嘉县公安局、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此前其曾为亲戚陈某某做公民代理,致使永嘉县公安局四次行政败诉)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一直到2017年11月11日期间,永嘉县看守所伙食较差,每周都是紫菜蛋汤、白萝卜汤、红萝卜汤、菜汤、番茄蛋汤、豆芽海带汤,逢周三有一餐(猪)肉,还不甚新鲜。早餐都是稀饭和榨菜(或萝卜条)。按当时在押人员粗略估计,永嘉县看守所伙食费未达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7年11月12日,黄志霄转入温州市看守所。该所伙食方面比永嘉县看守所好多了。早餐稀饭和鸡蛋、或鸭蛋、肉松、花生、虾皮、火腿肠;午餐分别是猪蹄黄豆、狮子头、鸡腿、鸡翅木耳、咸鱼、鲜鱼、猪血、玉米排骨汤、三鲜汤、香菇炖肉、猪肉豆腐、蔬菜等。每月还另送每人四个苹果、四个梨子。当月菜谱和伙食费决算均公开贴在监室内,人均月伙食费250元左右。

黄志霄获释后,于2018年12月12日,通过永嘉公务网向永嘉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局在25日答复称“2017年度永嘉县看守所决算在押人员人均月伙食费259元”。

对此,黄志霄表示强烈质疑。认为这样的伙食不可能人均月伙食费有259元。与温州市看守所比,同样的伙食费,而伙食却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必细看伙食账目,但凡亲身经历过的在押人员都会明白,其中必有猫腻。两个羁押场所的伙食比较,足以证明永嘉县看守所2017年实际伙食费支出绝对没有259元。黄志霄为此怀疑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或挤占、或挪用、或侵占贪污了财政部门已拨付的在押人员伙食费。保守估计,假设人均月伙食费最少相差50元X12月X(约)700人=420000元,那么这40万去哪了?而这40万还仅仅只是一年。

据此,黄志霄在2018年12月28日,向永嘉县监察委递交《对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在押人员伙食费的实名举报》检举函,戴某某主任居然还嫌笼统,说只会转给财政局或审计局。当日下午,黄志霄就将此实名举报函邮寄给温州市监察委主任方某。

2019年1月11日,黄志霄又分别将举报材料递交给永嘉县检察院、永嘉县公安局长林某某。邮寄给温州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邱某某、浙江省公安厅。1月15日,递交给温州市检察院某副检察长。2月25日,邮寄给永嘉县监察委主任林某某。2月26日,递交给浙江省公安厅控申处。2月27日,邮寄给向浙江省监察委主任任某某。

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

2018年12月14日,黄志霄与朋友去永嘉县看守所接待大厅查询在所时现金存入与消费账单时,发现朋友存进去的现金在2017年7月21日居然就已经被该所无端扣除了78.2元。经其询问,值班台女辅警(FJ1901)明确告知这是看守所扣除了其刚进所时分发的一套日用品(毛巾、牙膏、牙刷等)的钱。

黄志霄才知道,非但之后的日用品都需要自己签单购买才能发放,就连刚入所分发的那套日用品的钱也被该所扣除。

2018年12月19日,该所一位朱某某副所长明确称县财政没有拨付日用品费用,78.2元是刚入所时所发的日用品扣下来的钱,并称每一个在押人员只要账户上有钱就要扣掉,扣也是财政扣的。

而按《看守所条例》第48条“看守所所需修缮费和人犯给养费应当编报预算,按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专项拨付”、《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人犯给养费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卫生医疗、日用品、取暖、降温、押解、学习以及其他必需开支的项目的费用”、《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5条“看守所经费的开支范围是:人犯给养费、公务费、装备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第6条“人犯给养费(四)公杂费:人犯用手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扫帚、拖布等日常生活卫生用品费”,《看守所执法细则》3-14“看守所应当为在押人员配置日常生活用品和识别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关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财物管理的通知》“看守所要按照有关规定为在押人员配置日常生活用品和标识服”等法规,毛巾、牙膏、牙刷等日用品已由财政部门拨付,属于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应该由看守所主动分发,这也是职责所在,而不是让在押人员自己开单签字购买承担。

2018年12月20日,黄志霄致电永嘉县财政局行事科询问,科员林某说,在押人员的日用品是已由财政部门拨付。

12月25日下午16时多,黄志霄去县财政局行事科问有无公布永嘉县看守所2017年日用品预决算,科长胡某某明确表示已拨付被褥等零碎生活用品每年40万给永嘉县看守所。

黄志霄随后向永嘉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确认,但无生活用品单项决算,显然账目不清。

黄志霄称,他在看守所时,一个监室十几人,顶多一两个外省人没有钱,也就刚入所时分发了一套日用品,之后便由监室其他在押人员分摊,如必需的洗洁精、用手纸等。假设,永嘉县看守所平均每天都有五位后来都没存钱的外省新犯入所,一套生活用品也姑且按永看的要价78.2元,一年365天,充其量也不过142715元!那么,还有二十几万去哪了?而这二十几万还仅仅只是一年。换而言之,永看有侵占或挤占或挪用或贪污了财政部门已拨付的在押人员日用品款项之嫌。

2019年2月25日,黄志霄向永嘉县监察委主任林某某邮寄《对永嘉县看守所涉嫌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实名举报》。2月26日,递交给浙江省公安厅控申处。2月27日,邮寄给向浙江省监察委主任任某某。3月15日,递交给温州市监察委。

黄志霄表示,他作为看守所内亲历者,作为一个公民,觉得有权利也有义务将两条线索向监察委如实举报。反腐倡廉,人人有责。“而奇怪的是,温州当局对此反贪线索采取漠视态度,并没有找实名举报人谈话询问,这与一贯的反腐立场相悖。难道反腐只能是官方自己发现,或者情妇反腐吗?”

温州当局对黄志霄实名举报却层层集体沉默的现象表示大惑不解。

最后,知情人士告诉本网,关于永嘉县看守所涉嫌非法克扣“囚粮”及涉嫌非法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问题,黄志霄会坚持举报及要求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但从目前永嘉当局的态度看,相关部门能否就此信息公开、及展开调查情况并不乐观。就如相关部门对黄志霄所言“如果我们有错,全国所有的看守所都有错”,如果永嘉当局展开调查此案,那么就会触动相关部门的一块大蛋糕。黄志霄如果坚持举报,可能他会遭到相关部门的打压,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黄志霄举报永嘉县看守所涉嫌克扣囚粮、侵占在押人员日用品费用的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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