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对象:王海英
时间:2019年3月22日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公园
“被精神病”指的是没有精神病的人遭各种理由和动机送入精神病院。在中国,在中共高层“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下,各地维稳部门时常把一些访民送进精神病院关押稳控。中国精神病认定标准普遍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且认定审核都由党政控制的医院一手掌控,中国的医院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维稳部门送来的“被精神病”人医院必须配合接收并严密稳控,这让部分维稳对象“被精神病”很容易就实现。一个正常人,一旦不幸被人送进精神病院,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则是一件难事,至少大喊“我没有精神病”是肯定没用的。
2019年3月22日,本网志愿者对广东省中山市被精神病人王海英进行了专访,内容如下:
志愿者:王海英你好!本网获悉,你因为上访被政府部门三次关进精神病院,请你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好吗?
王海英:好的。我家住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三村庵前街五巷7号,十余年前,我因举报辖区领导任职舞弊、涉嫌占用集体土地等问题,遭到辖区领导的打击报复,村领导还唆使黑社会人员用胶绳捆绑我双手,然后把我打的头破血流,报警后警方也包庇领导,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之下我开始逐级上访。
上访后,我又被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非法维稳,多次被他们非法拦截、拘禁、抢夺财物。2008年间,维稳部门秘密给我炮制了一份虚假的精神病症断书,直到我在法院起诉公安分局之际,他们才向法院出示这份虚构的诊断证书,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法院不受理我的维权案件,为了让各级信访部门认为我有精神病而不给立案。
2010年11月15日,我准备到广东省公安厅区上访,在中山市等公交车之时,突然被中山警方多人强行拖拽上警车,他们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就把我关进了派出所,之后又把我押送到了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强制“治疗”36天。关押期间,医院未经我允许暴力捆绑了我的手脚,强行给我打针吃药,并且还不允许家人和朋友来探视我。出院后,医院也不肯将病例交给我本人,而是转交给了维稳领导。
志愿者:你认识这些抓你的人吗?
王海英:认识,他们是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警察丁永秋(音),以及我们张家边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和几个辅警。
志愿者:在精神病院里有什么样的遭遇?
王海英:我被强制关进去以后就一再向医护人员申明我没有精神病,不需要治疗,但是医护人员却不管那么多,他们派来多人将我暴力按倒在病床上,然后用绳索把我的手脚全部捆扎在病床上,再之后就用筷子撬开我的嘴巴给我灌一些不知名的药物,之后又多次给我注射药物,期间无论我怎样呼救辩解他们都无动于衷,只是程序式给我灌药打针。
志愿者:医护人员没有告知你注射和吞服的药物名称吗?没有询问你有没有过敏史及禁忌药物吗?
王海英:没有,他们才不管那么多,根本不管你是否会过敏,有没有禁忌药物,他们只管按照领导的意思整治你,哪怕你死了他们也不会怜悯你。
志愿者:你被打针吃药以后身体有什么反应没有?
王海英:有。打针吃药以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多处肿块,而且肚子剧痛,还出现了便血以及月经不调等情况,我向医生反映这些情况时,医护人员们却置之不理。
志愿者:你第一次被关精神病院关了多少天?
王海英:第一次被关了36天。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进精神病院是什么时间,为什么事情,关在哪家医院,什么人送你去的?
王海英:第二次是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4日-5日G20峰会将在中国杭州召开,2016年8月30日,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警察丁永秋(音)为了提前维稳我,就以“王海英反复上访12年至今仍不息访”为由,再次把我抓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关押稳控,医院方面就以我患有“妄想性障碍”,需要“以非自愿形式对王海英进行住院治疗”为由,强制将我收入医院关押“治疗”。关押期间,我再次被强制打针吃药,我拒绝吃药时就会被强行捆绑灌药。
2016年9月5日,我的两个女儿及女婿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他们告诉医生说王海英没有精神病症状,也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依据《精神卫生法》是不能被强制治疗的,并且王海英本人及家人也没有自愿治疗的意愿,所以家人强烈要求意愿立即放人。但是,医院就是不肯放人,说是需要警方同意才能放她出院,为此我的家人与医院一直交涉到了晚上八点多才离去。
2016年9月6日上午11时许,我的女儿女婿再次来到医院要求放人,但医院仍坚持不放。12时许,我丈夫也赶到医院要求放人,医院还是不肯,丈夫就乘机闯进了病房拼命把我救出来了,在离开医院之时,我们遭到了保安的包围阻拦,我丈夫拼尽全力才突出重围带我逃离的。这一次我被关了6天。
志愿者:那第三次关进精神病院又是什么时间,为什么事情,关在哪家医院的呢?
王海英:第三次是2016年10月23日,当天我到广东省信访部门上访,却在途中被中山市警方赶赶来抓住,这一次他们把我送进了“广东省工人医院”精神病科关押“治疗”了37天。在精神病了被当作精神病人整治了37天后,我患上了多种疾病,我的大小便时常出血、内分泌紊乱、生理周期不正常、掉头发、体型发胖浮肿、记忆力衰退。我认为,这与在精神病院被强制打针灌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志愿者:从精神病院出来以后,你有没有继续讨说法?
王海英:有啊!出来后我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及精神病医院告上了法庭。2018年11月15日,我被精神病的案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长洲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有意包庇警方及医院,拒不依法对病例进行取证,使我因为证据不全而陷入被动。当天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我认为自己难以获得公正的判决,因为我觉察到“法院、公安他们像是一家人”,法院人员与公安人员看起来很熟,法院处处帮着警方说话。
志愿者:那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王海英:我准备继续上告和上访。
志愿者:好的,祝你早日维权成功。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采访就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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