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缘起
我受当事人委托作为辩护人于2017年7月27日参加了银川中级法院对谢毅强法轮功信仰案件二审庭审。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法庭不让依法辩护、说真话,为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坚持要求当庭依法播放作为证据使用的视听资料、坚持向当事人询问相关涉案问题,遭到主审法官何文波多次无端粗暴打断并违反刑事诉讼法拒不播放视听资料,最终法庭剥夺辩护权将我强制带离法庭。我离开法庭后,依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向银川中院提交了调取庭审录像申请,并多次向银川中院纪检等部门交涉沟通、投诉、约见院领导,该院纪检领导及院领导自知理亏,近两天的时间均以种种借口避而不见。在电话交涉过程中当事法官(审判长)何文波主动要求与本答辩人商谈,被我拒绝。嗣后,我对制造谢毅强冤狱的一审公、检、法责任人向银川市检察院提出举报控告。2018年1月底时隔半年之后,本所接到北京市律协发来的《立案通知书》,大致内容是:北京市司法局称,近期,银川中院、检察院向其《司法建议书》及《情况说明》反映我涉嫌存在违规行为,北京市律协决定立案调查。我于2月13日向其及北京市司法局提出了听证申请并要求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北京律协及市司法局对于我复制证据的要求一直讳莫如深、不予回应。5月4日正式律协向我发出于5月16日举行听证会的通知,为保障申辩权利我再次要求复制包括完整庭审录像的相关证据材料,在对方非法拒绝的情况下,为保障获取证据权利及申辩权并有效揭露冤狱我向北京市司法局及北京二中院提起信息公开以及行政诉讼并依法向律协提出中止听证延期审理的申请,待与此相关的行政程序及司法程序处理后再恢复听证以免产生冲突(事实上市司法局已经正式受理本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法院立案程序也在进行当中。北京律协对此置若罔闻,违法继续召开听证会。
稳控中的听证会
2018年5月16日早晨,我与代理律师宋玉生、文东海提前赶到听证会现场即北京律协大门外,听证会门口严防死守不允许包括记者、公民、律师乃至我的亲属进入参加旁听,周围遍布警车和许多不明身份的人。由于听证时间未到,有记者表示要采访我,我欣然同意,就与记者朋友们站在路边的便道上,后来知道其中包括:香港Now新闻还有日本NHK等媒体,话题刚要展开一群自称警察的人上来将记者与我隔开,并以查验身份、维持秩序等理由将现场人员驱赶开,我作为当事人,就反复与那些所谓执法者交涉,要求他们首先示明身份,并说明执法依据和理由,如果执法就应当打开执法记录仪等,并告诉他们这里既不是案发现场,又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警察权力是有边界的不能滥用权力,要尊重新闻自由和记者,尊重律协,结果他们不听,不但无端查验驱赶现场人员,而且还以查验为名扣押记者的证件(后来得知该记者是徐骏铭),记者和公民本来没有义务配合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出于善意和尊重记者向他们提供了证件却遭非法扣压,私人财物被扣押后记者焦急万分跟他们交涉,我在现场也帮助记者讨要证件,后来在我的协助下记者拿回了自己的证件,而后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像暴徒一样上来围抢记者的证件、围殴记者,记者被踩在脚下后暴力仍持续进行,我上前干预也遭到暴力对待脖颈和胳膊三处受伤衣服被扯破,直至把我塞进车里,强力把我压在车座下面。我在被压住的情况下,继续正告车上的警察:“大家都是奴隶,你们只不过是管奴隶的奴隶,没必要这样做!”车开到半路,前排带队警官接到电话后,问我,是想进去找个地方还是要回去开听证会,我说,我无所谓,听证会不开更好!最后他们转了一个圈从后门把我送到律协大楼下,他们以及律协的人(萧秘书长、陈先生)等要我马上进入听证会会议室,我表示需要看看望我妻子和女儿再说,他们一群人堵着我,就是不让我到大门外去看孩子,我反复坚持说即使不讲法律讲点人道也要允许看看妻女(我被警察抓走时听到女儿在身后哭着喊爸爸),后来我自行走到大门口见到了妻子和女儿,并对参加旁听的很多素不相识的朋友们致意和感谢。他们没有让我在外面多停留,半簇拥半押解着我返回律协大楼,发现来了一些欲参加听证的朋友,我再次与他们交涉希望能够让大家参加听证他们不予理会继续将我“押解”到听证现场,就正式开始听证。
听证会伊始,我首先声明,听证会由于剥夺证据权利违反程序规定不公正,秘密审理不公开,包庇掩盖冤狱不公平,受到国宝警察的控制毫无自己的品格不独立,甘做迫害律师的工具,因此不具有合法性,今天我来听证主要是为了与各位共同见证违法事件的发生、记录历史。嗣后,主持人向我们介绍了听证庭组成人员他们是:温进、孙红颜、胡永春以及调查员鲁立,我和两位代理人对剥夺证据权利、不按中华律协五十八条:“对已发生的与听证调查有关的诉讼、仲裁程序或其他导致调查无法进行情形的要中止调查待相关程序结束后再行决定是否恢复进行”这一规定进行,对听证庭组成人员分别以他们是否知道我提起了信息公开和诉讼程序的两种假定情况从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利害关系上对其质疑提出回避要求,休庭十分钟后,听证恢复后回避请求被驳回,进入听证证据调查阶段,调查人几乎没有证据支持他们的调查动议,既没有庭审录像也未看到任何司法建议和情况说明只有一个模糊不清并且连印章都没有的所谓两页庭审笔录复印件出示给我们,所有信息都被隐藏起来。当然这个缘由我也知道,因为有关各方都十分清楚,F-LG案件本来就是冤假错案是一本本血债,谁都不愿意为此公开背书。我在庭上系统发表了大概五、六千字的《申辩书》,尽管他们几次打断我,还是讲完了,两位代理人也从各自的角度为我阐述了申辩意见,最后我说,从709被抓开始,我、王全璋、余文生等我们这些律师真的有罪的话,就是把法律当真罪、讲真话罪,为当事人尽职尽责罪,我今天无论在听证会场外面与所谓执法者争执记者权利、公民旁听权还是当庭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争取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为了我们子孙后代的福祉也包括那些当权者及其后代的福祉,大家都尊重法治这个社会才可以避免混乱动荡,相信体制内外绝大多数同胞兄弟姐妹都希望我们这个社会好能够走向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前景,每一个人也都有这份责任,我本人什么时候都是与人为善的,我相信人心向善,我们要从一个人人互害的专制社会迈向法治社会,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朝这个方向尽微薄之力就一定能够实现它,我对此充满信心!
听证会后续
听证会刚一结束,萧丽珠秘书长便引领我到一间大会议室里,一个大个子据说叫孙狄的国宝队长和我哥谢维、马敬明正在一起,他们好像商量好了,说让我哥陪着我跟他们简单做个笔录,我当时也没搞清楚,随后来了四五个警察均着装拿着执法记录仪,第一位上来向我规规矩矩出示了警官证名字叫王磊(后来询问我的另一位警官叫王鑫),递给我一纸传唤证,上面写着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他把传唤证主动交到我手里,既然按程序来,我就在传唤证回执上签了字,随后跟他们到和平里派出所,在派出所三楼一间询问室坐下来,他们倒是没忘记问我是否需要吃饭喝水,我当时表示暂不需要。随后来了几批人找我谈话,我向他们表示只要进入询问程序我拒绝回答一切问题抗议非法传唤,个人聊天可以。因此,在与他们一个又一个进行了几轮聊天,不时出现辩论的场面,他们无外乎强调执法权不容侵犯,我强调执法者不能违法滥用职权,不能恶意执法,警察权必须有边界要尊重记者、尊重律协、尊重公民,依法治国本质上是以人为本如何更好的保障人的权利,而不是如何管治人等等。他们强调现场来人围观如何可能导致失控因此警权不容质疑,我告诉他们,他们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导致社会秩序失控的根本原因是整个社会公正的普遍缺失,没有公正就没有和平稳定,警察也是受害者,维护专制特权和既得利益不得人心失去执法公信力和权威,将你们置于危险境地的不是普通百姓而是违法的当权者把你们警察推倒人民的对立面上去。从本质上说维稳就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没有公正就没有和平稳定,今天所有社会对立状况的发生都是由于少数人的特权造成的,长期压制剥夺人民的正当权利,防民甚于防川,维护专制特权和既得利益,是五百家的问题,导致公正成为稀缺资源,今天来围观的公民和朋友们在你们看来可能是麻烦,实际上社会失序的根源不在他们,他们只是在行使正当权利,在我看来却难能可贵,由于他们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愿意关注公共事件,追求自己的权利追究真相与公平正义,他们其实是在为社会的公平正义作贡献,从长远来看,对社会有利,对包括你我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有利,大家的权利与尊严是共通的。就这样聊了大概5、6个小时后,其间发现那个对我施暴的大个年轻警察也没起初那么暴躁了,甚至有意闪躲我的眼神,或许害怕我追究他的责任,我告诉他的领导和同事,孩子还年轻,我考虑的不是个人的事,下午6点多,孙队长带来密云的国宝告诉我可以走了,并让我劝劝我老婆,我妻子原珊珊在得知我被带走后到东城公安分局和平里派出所要手续与涉事民警发生争执结果被强制抓进派出所内并被反铐起来。我女儿一天之中目睹了爸爸被警察暴力带走之后又亲眼看着妈妈被暴力抓走,女儿两次哭喊要爸爸和妈妈!妻子被抓后李文足女士第一时间赶过来帮我们带女儿,其实从听证会之前,妻子带女儿到律协去复制证据坚守在那里我就不同意,几次劝她,她都不听,说这不是为了我们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权利。是的,当香港记者被抓、被打时,她不顾一切去救济记者痛斥作恶者,整个现场的视频大部分是她拍的,并且她没有停歇过抗争!
一点感想
关于警察打记者及抓我和妻子这件事情,从整个过程来看,东城警方在律协听证会现场所谓以维持现场秩序为名,强行阻隔我和记者的交流,查验、扣押记者证件等等这一系列动作都不过是为了达到打断记者对我采访这一非法目的,其粗暴剥夺记者采访权践踏新闻自由的行径,众目睽睽之下,围殴记者,并暴力对待本人属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涉嫌滥用职权和故意伤害。嗣后,无论对本人的非法传唤还是强迫记者写悔过书都是妄图遮掩其违法和罪责,是错上加错,是进一步的滥用职权。听证会一结束他们就传唤我、控制我无外乎两个目的:第一、自知滥用职权、动粗的违法性,不管作恶者是谁其内心都自觉心虚理亏,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反客为主,又再次滥用职权非法传唤我企图通过这种形式掩盖他们的违法错误。第二、避免听证结束后我出现场再接受采访或发布消息揭露他们的违法恶行。警察恶意执法与善意执法的后果完全不同,它违背了行政正义和司法正义的取向,是一种权力的邪恶,维稳本不是警察的法定职责(周永康时代开启的维稳模式绑架了整个国家和社会),警察不需要维护什么抽象的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警察的职责恰恰是更好的保障和实现公民的权利与尊严,对打着各种名义的违法行为和违法命令说不才是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社会职务的内在要求!尽管从目前中国社会现状站在警察的立场上来看,他们也有诸多值得同情的地方,他们长期面对一个没有执法权威,社会对立情绪严重恶化的环境,时时陷于官民两方面的巨大压力之下,上级让他们维稳,民众抗争他们不法,可以说他们要受两头的夹板气。从人的本能来说,他们就不得不想方设法在逆境中生存,既要扛活,给上面有个交代又要使自己避免承担违法责任、不受法律追究。因此就不得不经常采取一些手法,制造执法陷阱、选择性利用手中证据(包括现场执法记录仪和各个场所的监控设备),放大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回避遮掩不利于自己的一面,发生问题后,对当事者采取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本质上说这都不应该是警察这个群体的正常思维,而是流氓无赖的思维,但是不能不说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很多人成了执法油子,充分利用执法权制造执法陷阱,进行防卫挑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执法,让公民动辄得咎,然后达到维稳的目的,由于警察权在维护既得利益、专制特权方面比较重要,因此一些当权者对其滥用职权采取庇护纵容的态度,不择手段维稳从短期来看有效,但它牺牲了警察群体长期的社会公信力和执法权威,让那些真正守法爱民的好警察时时陷于尴尬和危险的境地!
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是长期社会公正的缺失造成的。一个社会如果不改变权力不受制约的现状,不能实现社会公正改革的成效,警察如果不能像一个文明社会那样作为一个纯粹的法治部门,而是承担了许多法外任务,只是一味对社会进行压制,社会将永无宁日,政府也必然陷入铊西托陷阱,社会的所有问题均无法解决,只能这样恶性循环冲突下去,大家的成本不断提高都不会有安全感!
在此感谢到现场参加听证会和去派出所声援的所有朋友们(名单有遗漏):刘珏帆、张宝成、包龙军律师、卢廷阁律师、马卫律师、隋牧青律师、李燕军、孙东升、魏华松、李约律师、李蔚、唐吉田律师……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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