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中国社会变化值得特别关注的一年,原因在于中共十九大宣布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究竟进入了什么样一个“新时代”?这当然是中国公民们与世界关切的问题。虽然官方罗列了大量他们自诩的“新”,但真正有发言权的应该是中国公民的亲身感受,而中国公民对自身权利增减与权利轻重,应该是所有感受中最强烈与明确的。对此,近年来从709对律师团体大抓捕,到对维权领军人物黄琦、刘飞跃等拘捕与超期羁押,显示中国公民在权利上被进一步剥夺的现实。而广受世界瞩目的,“民生观察”多年来长期跟踪关注研究的,中国人权状况重要衡量指标的中国人精神健康与“被精神病”问题,在2017年的真实状况,理应成为测量中共当局“新时代”的重要量器。所以,对2017年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的研究具有厘清中共“新时代”真伪的指标性意义。
中国人精神健康与人权问题包含范围较广,而“被精神病”问题是其中最核心与最集中的问题,所以,研究“被精神病”就是对中国人精神健康与人权的精准剖析。
所谓“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与主宰自身命运的权力的人与单位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本研究报告意在测评中国精神健康方面人权问题,所以着重研究公权力制造“被精神病”问题。
中共在大陆夺得政权以来,相当长时期将人权视为资本主义的东西而予以批判,对公民精神健康与人权更是漠视。直到文革灾难后,中共上层一些开明人士才认识到人权的问题,而提出了推进法治与保护人权的主张,然而,1989年中共当局对爱国民主运动屠杀后,“稳定压倒一切”成为政治最高原则。虽然后来将“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但在现实的维稳体制下,人权成为权力无视与践踏的对象。而“被精神病”正是权力践踏人权的一个方面。
2013年5月1日,虽然中国人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强制收治。"的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改善。并且随着权力的个体与部门私利化趋势日益加剧,精神领域这两种问题也日益严重。
因该收治而没有收治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据人民网7月25日报道: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相关统计数据,仅2017年以来,与“精神病伤人”相关的新闻报道达10205篇,与“精神病砍人”相关的有3001篇,与“精神病杀人”相关的有23399篇,相关案例在舆论场上传播甚广,不时挑动公众的神经。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世界范围内每4个精神疾病患者中就有一个中国人,其中重症病患1600万,登记在册的严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超过了510万。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指出,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重性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者。另据媒体报道,在过去几年,每年与精神病人相关案件都超过1万件,其中1/3是严重暴力案件。
(来源:人民网 http://www.sohu.com/a/159824162_570248 2017-07-25)
由上可见,该收治不收治固然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但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及其相应造成的危害,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受到了威胁。
对于“不该收治的被收治”即“被精神病”问题,中国大陆在2017年《精神卫生法》实施四年后没有任何实质性改善。下面本报告从法制建设、“被精神病”惨剧、局限于民告民范围的个案维权等等方面所展开的分析,可以看出,2017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问题依然沿袭在过往老路上,完全没有任何走向法治文明的“新时代”的气息。
二、有关精神病的法律法规急待配套、明细、完善
2017年中国当局在落实《精神卫生法》上乏善可陈,既没有对《精神卫生法》在各地实施进行什么实质性的督察,也没有对相关法规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作出研讨、修改、补充、完善。纵观《精神卫生法》从2012年12月26日通过并颁布而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只在2015年10月-11月,国家卫计委开展过对部分地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外,再无其他检查督导落实活动。
由于中国司法的权力工具化特点,没有独立的社会监督机制,而权力自身又不进行针对性的司法检查,因此《精神卫生法》落实情况就大打折扣。原本存在的一些如强制医疗问题,没有因为《精神卫生法》出台而得到有效扼制,社会一如既往地产生出大量侵害人权的“被精神病”事件。
在世界不断关注中国“被精神病”问题下,一些被精神病案例陆续被媒体披露出来,面对舆论压力与当事人奋起维权抗争。2017年中国一些地方检察机构继续尝试性推出“强制医疗机构派驻检察室”工作。据《中国青年报》中《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的“江苏模式”》报道(http://zqb.cyol.com/html/2017-10/24/nw.D110000zgqnb_20171024_1-06.htm):
2017年5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在东方人民医院设立检察室,这是江苏首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检察室。记者在该检察室看到,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建档统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以及工作例会、培训学习等9项制度均上墙公示。据检察驻院检察官介绍:“每周至少两天有专人在检察室开展工作,每季度还召集公安机关、医院,就强制医疗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商讨。”
据参与驻院监督工作的多名检察官从现实经验而对强制医疗情况呼吁立法,提出进一步完善强制医疗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强制医疗交付执行机制、协调配合衔接机制、医疗机构的条件、监护责任划分、医疗费用的保障、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等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强制医疗执行操作性差、协调配合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力度,以及妥善解决强制医疗的经费问题。
可见,为避免在强制医疗中造成人权被侵害的事件,中共当局体制内人士也不得承认现《精神卫生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所以,进一步明确与完善相应的法律,如新的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由谁负责执行”这一问题尚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无相对应的内容,仅规定在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前,公安机关对申请强制医疗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等等。如此法律上的不明细,配套法规的不健全,自然导致现实操作中要么无法可循,要么枉法胡为。所以,中国《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四年后,急需作出结合实施过程发现的问题的修改完善,并将相应的配套法规健全。然而,在已过的2017年中,中国当局没有对此作出任何积极性回应。
三、2017年中国大地上演的各种“被精神病”惨剧
2017年中国当局在精神领域法规建设上的无所作为,自然反映在“被精神病”问题上的一如既往。在这一个中,中国大地反复上演出各种践踏人权挑战人类底线的“被精神病”惨剧。
1、继续在维稳体制下制造新的“被精神病”
自“八九六四”屠杀之后,中国当局祭出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刀,对社会一切被权力视作不稳定的因素肆意镇压。多年来因权利被侵害而上访维权群体,就成为了各侵权机构眼中的不稳定,于是各种千奇百怪的迫害就层出不穷,而将上访维权者关入精神病院就成为了各地权力部门的惯用手段。虽然,多年来民生观察及一些人权机构与媒体对此持续关注,跟踪揭露,但中国当局仍然我行我素,一如既往地大肆以“被精神病”来迫害上访民众,制造出各种骇人听闻的侵权事件。2017年虽然在中国《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四年后,中共对外宣称要依法治国下,中国大地依然持续上演着各种新的“被精神病”事件。
如,1月4日,于2016年10月失踪的重庆市合川区上访维权者邓光英,在妹妹邓小利多方追寻下,最终确定她被关在合川区三庙精神病医院三楼。邓小利说“1月4日在合川区三庙精神病医院三楼见到姐姐,她被被强制喂药。护士发现我后就把我赶走,还说有警方出具证明才可以会见,之后就再不让家属见面。我找到合川区土场镇派出所要求警方出具证明,遭到拒绝。”中国传统春节,警方也没有释放她回家与家人团聚。正月初八,邓光英的父亲偷偷前往医院探视得知,除了吃药外,现在已经给她开始打针,具体要被“治疗”到何时,邓光英自己也不知道,但是看警方的意思,估计要到两会结束才能放她!
5月10日,山东滕州市参战幸存老兵李自成、王延国二人冲破地方政府的层层围追堵截到达北京。在11日8点多钟到中央军委信访局刷了身份证后,正在等待接访,被滕州市善南街道及大坞镇政府的官员们找到强行带回家。22日善南街道主要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调集警力,把一个无依无靠的参战幸存老兵李自成强行押到车上送往济宁岱庄精神病院迫害。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yiqi/2017/0910/16403.html)
6月17日江苏高圩村村民张洪友应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书记王进之约到镇派出所谈拆迁补偿问题,结果忽然被蒙住眼睛,捆住手脚,绑架到宿迁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到精神病院后他手脚都已麻木,手勒得发紫,但大夫并没有同情他,也没有听他解释,而是像对待其他精神病人一样对他进行各种各样的强制治疗,连续捆绑他几天几夜,期间给他灌精神病人吃的药。几天后,他家人听说他被送到精神病院,到医院探视并强烈要求接他出院,医院却以各种理由刁难。为了救他出来,他家人拼命找人托关系。最终,张洪友在当地政府的息诉罢访协议书上签字后才于7月4日下午获得自由。就这样被强制治疗17天,医院仍不能确定他有没有精神病,也没有给他诊断证明和病历。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yiqi/2017/0910/16401.html)
十九大前:广西梧州李先生来电,说到他在十九大前夕被当局关入精神病院,理由仅仅是为保证十九大的政治安全。李先生去年因上访而被关进看守所,而这次他什么都未做,只是被当局预防性措施先抓起来,怕他在共产党开会期间乱说乱动,公安部门告诉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再进看守所,二是进精神病院。于是他就被精神病了。
(来源:自由亚洲 http://www.rfa.org/cantonese/features/teahouse/callin-12222017074841.html 2017-12-22)
2、先拘留再“被精神病”
中国当局以“被精神病”来迫害上访维权人士已经到了赤裸裸的地步,依照有关法律,如果真是精神病人,那应该通过相关程序送入精神病院,而不能采取拘留或判刑等方式,然而,中国警方却完全无视这种基本的法理常识,公然将上访维权者先拘留再关入精神病院。这种既采取刑事处罚又施以“被精神病”的方式,显示着警方完全知道上访维权者精神正常,而将他们关入精神病院则完全是基于维稳借口下的打击迫害。
2017年2月24日下午大连维权人士盛兰富到北京丰台区检察院查询自己举报被刑拘期间遭警察殴打虐待案的处理结果,后被警察交给大连警方押回。随后被大连警方先拘留10天,紧接着就被送进精神病院15天。盛兰富说:“这都是安排好的,在我没出来之前就安排好了,到医院后他们叫大夫出来谈了一会,就强行将我送到3号楼五楼五病房,进去之后,就是打针吃药,一间房住四五个人,有人不吃药他们就按住强灌,非常吵闹,无法休息”。“早晚吃两次药,开始我也不吃药,但是他们强行往嘴里灌药,几次之后没有办法,就只有自己吃了”。“ 具体吃的什么药不知道,医生不告诉我,只说是调节情绪的药”。 “吃了药后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后来的状态就感觉到很焦虑”。“也看不出是什么药,吃药是一个原因 ,但我感觉这是一种精神迫害”。 最后“是我姐姐找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我在里面也多次要求,因为是派出所强行送进去的,家属同不同意都无所谓,在我们要求下才放的,不然还会一直关” ,“出来后也没有给任何病历和鉴定,只有我姐姐说在病历上看到是按妄想症对我进行治疗”。
2017年2月22日上海网络政论作家任迺俊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进闵行区看守所,于5月16日以“不构成刑事处罚标准”获释。但是,任迺俊没有真正获得释放,而是被转移到了上海市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医院)继续关押。5月17日,家属向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申请并作出承诺;5月19日中午,任迺俊才从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回到家中。
3、先“被精神病”后拘捕判刑
中共当局为达到打击维权人士、异议人士的目的,常将一些维权人士先以“被精神”关押控制,然后再罗织罪状,将“被精神病”者施以拘捕甚至判刑。这种极其违背法理(要么是精神病而免于刑责,要么是正常人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应该先是精神病,而后又当作正常人处以刑法)、践踏人权的行径,充分显示出中共当局镇压异己的不择手段。
案例一、四川维权人士陈明燕被关精神病院七个月后以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
2017年5月16日,四川雅安市访民陈明燕被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由批准逮捕,现羁押于雅安市看守所。
知情人表示,陈明燕5月16日陪同河南常伯阳律师到雅安市汉源县检察院调阅天网义工姜成芬案卷,途中车辆被大批特警拦截包围,陈明燕和另一访民李历被带走,第二天陈明燕家属收到了批捕通知书。警方透露,批捕她的理由是违法取监视居住规定,已送到雅安市看守所羁押。
2012年3月,陈明燕再次带女儿到北京上访,被带回地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94天。期间,雨城区公安分局聘请人员给陈明燕作了精神疾病鉴定,鉴定结果为陈明燕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在被非法羁押94天后,警方将她送到精神病医院关押长达7个月之久。
离开精神病院后陈明燕又开始维权,2015年,国宝骗她去派出所谈诉求时强行将她的手机扣押。因为之前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全民起诉江泽民的图片被发现,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罪名非法羁押,同年底,雨城区分局决定将其执行监视居住。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baqi/2017/0608/15964.html)
案例二、江苏访民刘永芳被两次关精神病院后遭法院逮捕
2017年5月3日下午,刘永芳因一亩多地的土地确权问题和宅基地被抢占的事由到国土资源部上访,在国土资源部被镇干部陈军,大队书记宋友华及村长芦留带回,在没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再次被送到淮安精神病院。
第7天的晚上,刘永芳偷偷打电话告诉丈夫,她被关在淮安精神病院七病区七楼,村干部和派出所交5000元住院费。她的丈夫与第二天上午8点半到达淮安精神病院,要求见刘永芳遭到院方拒绝,韦林林医生反问你怎么知道她在这。5月10日,经涟水县法院批准,涟水县公安局将刘永芳执行逮捕,至今羁押于淮安市看守所。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baqi/2017/0608/15965.html)
4、残酷制造真精神病
中国极权统治不仅将权力视为不稳定的对象随时关入精神病院,而且以其残酷的专政手段制造着精神病人,从中共建政以来,历次政治运动都会制造出一批因遭受非人迫害而变成精神病的人。而近年来,中共当局在迫害维权人士、律师、异议人士上,更是屡屡采取主动施药,摧残人的精神与意志,将人摧残成真正的精神病。2017年已经爆出对709被抓律师关押审讯中施以毒害精神的药物的消息,还直接导致了李春富精神失常。
2月23日,中国维权律师李春富被捕一年后,获当局取保候审,家属接回后发现他已精神失常,目光呆滞,说话语无伦次。据李春富的哥哥、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透露,李春富在上星期四(2月23日)被家属接回家,据报李春富当时骨瘦如柴,面色苍白,好像60岁一样,他回家后仍然处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中,情绪不稳定,精神失常。李和平及李春富兄弟二人都在2016年1月被捕。
(香港电台网站报道:http://gbcode.rthk.org.hk/Tuni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07667-20170115.htm 2017-02-26)
5、为应付政策而将人“被精神病”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当局依靠运动式治国,使下面各级官僚为了达成上面安排的任务,而不得不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来欺上瞒下。2017年陕西安康为了实现教育的精准扶贫,居然出现将两个小孩“被精神病”而失学的事件。据“大秦都市网”报道: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一精准扶贫户,有俩一年级小女孩,因为有些顽皮,老师管不住,多所学校不要,失学在家放羊。当地教育负责人称,这俩女孩子是“精神病”人,办理了休学手续休学了。 教育扶贫如何精准扶贫?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探索出五个“1+X”引领教育扶贫模式。对此模式,知情人说这是挂羊头卖狗肉。
(视频链接:http://my.tv.sohu.com/us/270052214/88633396.shtml )
6、继续关押“被精神病”者,拒不释放回家
多年来,中国各地权力机构为了打击上访维权群体,广泛而普遍地使用“被精神病”来关押控制上访者,而《精神卫生法》实施几年来,地方当局没有因此收敛自己“被精神病”的手段,仍然持续将一批上访维权者关押在精神病院中。
如,夏付年,家住湖南省隆回县山界回族乡黄羊村5组11号,身份证号:432622194711276216,已经被关押5年精神病院,出现了类似于植物人的状态,可能随时会离世,他的邻居感慨他最后的时光也极有可能要在精神病院里度过了!但当地政府拒不释放他回家。
赵凤,今年60岁,河南驻马店市西平县师灵乡人,2016年7月中央巡视组进驻郑州,赵凤前去反映情况,却被西平县镇政府的人从河南省信访局带走送到漯河市慈善精神病医院,至今不让回家。家属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liuqi/2017/0418/15753.html)
7、因维权被反复关入精神病院
从大量的“被精神病”案例可见,对于上访维权民众,地方政府打着维稳的旗号,只要一次将其关入了精神病院,那么随后就可以完全肆无忌惮地任意将其送入精神院,如此导致许多上访维权者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关入精神病院,可以说只要碰到什么被地方当权者认为的敏感时期,他们就随意地将人送到精神院关押起来。如此,那些一旦被精神病的维权者,就面临着随后无休无止的“被精神病”命运。这些受害者为了摆脱这种“被精神病”命运,就得设法通过法律诉讼来证明自己是正常人,但中国现行司法制度,根本就没有提供给任何受到公权力迫害者申诉的途径,因此他们只能承受无尽的“被精神病”的苦难。
据民生观察报道:3月7日,湖南省湘乡市龙洞镇访民辜湘红在北京被强制遣返原籍,随后其被关押到娄星康乐医院(精神病院)遭强制治疗14天。辜湘红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我是在北京市西红门地铁站被北京警察查身份证后抓走送到久敬庄,在久敬庄我的身份证和手机被不明身份人员抢走,我也被带出久敬庄连夜把我押送回原籍。3月8号上午到了娄星康乐医院,在医院几个人看着我天天被强制吃药。我妈天天在湘乡市信访局反映,要求释放我,3月22日医院才把我送回家。
辜湘红曾因上访十数次被关精神病院。去年的大年三十,在京上访的辜湘红被拦截回乡后,湘乡市龙洞镇政府工作人员就要把她再次送到精神病院,辜湘红一路据理力争,在快到医院的时候对方答应暂时不送精神病院,年后再上访就会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关起来。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liuqi/2017/0418/15748.html)
3月2日,因上访多次被关精神病院的湖南省永州市访民何芳武再次被关入精神病院。何芳武的弟弟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何芳武是3月2号晚上被从北京截回来,当晚送到江华县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的。这是个精神病院,送他去的有永州市江永县公安局、允山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他们还把我叫去让我签字,我不签,告诉他们如果不把人放了这次就给你们搞个鱼死网破。”
为了安抚何芳武弟弟情绪,允山镇镇长说两会结束就把何芳武放出来,精神病院的大夫也承诺不给何芳武用药,只是在精神病院关着他,等到两会结束再放他出来。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liuqi/2017/0418/15747.html)
2月4日河南省许昌县蒋李集镇大辛庄村维权村民刘育豪,在北京马家楼被许昌警方第五次强制把他拖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4科的楼下,车上的7名便装人员将他押到了精神4科的大铁门前抢走他的公文包、钱包和手机等物后把他押送到病房内。在这关押期间,精神4科主任田少利说许昌县蒋李集镇政府党政领导孙小辉、陈学增和张凯峰有“特别指示”,不许他打电话给家人。这次他还是拒绝用药,但医院不准他出病房,总有3个护士看着他,24小时监控不许他与别人接触。后来他设法通过一出院人通知了家人。家里人收到那人捎去的纸条才知道他又被送到了精神病院。他的家人多次找到医院,医院人说政府有交代不让别人见他,家属要求让他出院,医院人说政府接可以出院,别人谁接都不行,包括家属。
他的家人找到政府,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在筹集他出院的费用,给医院交钱了就可以出来了。就这样拖到了2017年8月10日才放他出院。
出院后他发现,他的30万元医保金被人取走。他怀疑是孙小辉(蒋李集镇党委书记)、陈学增(蒋李镇政法委书记)和张凯峰(蒋李集镇纪委书记)伙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4科副主任医师、科主任田少利造假材料为他办理住院手续,套取他医保资金。之后他得知是镇政府让镇卫生院打出他的医保单,然后以他的名义报销了他的住院费用。
2017年6月28日宋再民再次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强制关到精神病院,仅仅因为他旗帜鲜明地支持郭文贵,在6月24日带头去盘古大观拍了照片和小视频。据说这次要他失去自由起码三个月,到十九大之后才可能放。至此,宋再民已经前后被关入精神病院近十次。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qi/2017/0823/16312.html)
8、官员为逃避刑责而设法“被精神病”
中国当局利用“被精神病”迫害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是极为普遍的现象,然而,官僚为了逃避刑责而主动假借“精神病”也是早有耳闻。公权力甚至假借“被精神病”来为一些重大刑事犯逃脱罪责的事也在坊间流传不少。2017年河南通许县反贪局长为了逃避醉驾肇事刑事责任而躲进精神病院,就是一公权力侵害民权而肆意为恶以逃避刑责的例证。这种官僚利用“精神病”来逃避刑责的行径,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公权力的无法无天,公权力对公民生命财产等权利的任意践踏侵害。
据国内媒体“映象网”报道,开封市通许县原反贪局局长付信忠醉酒驾驶宝马轿车,连撞三辆车后逃逸,逃逸过程中,又逆行撞上一辆三轮车,导致一名1岁儿童重伤两人轻伤。自2016年6月案发后,到2017年2月已经有8个月时间,案子一直没有进展,虽然事实和证据已经很清楚。“付信忠本人也被取保候审,现在一直在新乡市精神病院没有出来。”上述这一说法得到了尉氏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的承认。
(来源:映象网 http://news.qq.com/a/20170205/014130.htm 2017-02-05)
9、为控制迫害上访维权人士,在“黑监狱”中强制使用精神病药物
中国当局针对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等不仅广泛使用“被精神病”,将人直接强制关入精神病院,而且也在那些临时性关押上访维权者的“黑监狱”中使用精神病药物来对关押者进行迫害,即在非精神病院仍然采用“被精神病”方式来控制摧残上访维权人士。
如激流网报道:武汉上访维权者罗凤鸣被关黑监狱98天,被吃精神病药物:2017年2月26日,武汉市青山区访民罗凤鸣因进京上访被关政府办的学习班(黑监狱),遭受被精神病待遇,在关押(超期)一共98天后才出来。罗凤鸣自述:黑监狱的黑暗,是人就无法忍受的非人待遇。逼迫访民吞服精神病人吃的药物,让正常健康的访民吃药后失去意识,药物含铅,服用该药物后即失去正常行走能力——嗜睡(22小时),要么狂燥(乱骂人),便秘十多天的煎熬,让人生不如死。
(来源:激流网 http://jiliuwang.net/archives/63193 2017-08-11)
由上面这些从无数“被精神病”事件中摘取下来的少数几个案例,可以看出《精神卫生法》出台至今,中国公权力在维稳旗号下一如既往地残酷迫害上访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及肆意将精神病院当作权力胡为的法外之地的现实。从已经披露出来的那些遭致“被精神病”者在医院所受的虐待:从绑架、捆扎、殴打、辱骂,到强制灌药、强制打针、强制喂食侵害精神摧残身体的药物,到不允许亲人会见,不允许申请出院,不允许律师代理,等等,可以看到中国公权力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摧残公民心身健康,践踏公民生命尊严的行径。这种严重违法侵权,挑战人伦底线,类似于当年法西斯集中营性质的反人类罪行,应该引起世界的高度关注!
四、《精神卫生法》出台后在2017中“被精神病”维权局限于民告民而取得的几个胜诉案例
自从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以来,中国大地“被精神病”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扼制,而依据《精神卫生法》起来维权者虽然不少,但真正获得实质性进展,取得一定程度胜诉的案例却微乎其微。在《精神卫生法》历时四年多的实施中,直到2017年才有几个且只局限于民告民或民告精神病院的案子得到部分胜诉。而那些被公权力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的“被精神病”人至今没有一个能够通过《精神卫生法》来洗清自己精神病身份,或获得相应权利的维护。这些被公权力强制的“被精神病”人甚至连起诉最起码的立案都得不到,也就是根本无法进入司法程序,更别说讨回公道。由此可见,《精神卫生法》在公权力面前没有任何约束力,对被公权力“被精神病”者的权利无法起到相应保护。
从下面几个通过《精神卫生法》艰难维权而获得部分胜诉的案子,也可以看出中国“被精神病”者面临的权利救济的困境。
案例一:《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徐为抗争14年只为离开疯人院
2017年9月27日上午,徐为终于正大光明的离开了上海市闵行区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和他一起离开的还有相恋12年的女友迎春。杨卫华律师欣慰的见证了这一切。为了这一天,徐为花了14年设法逃离精神病院。“徐为”这个名字,是他为自己改的,“为”是“为自由”的意思。
黄雪涛当初接触徐为的案子,觉得徐为的案子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但过程还是超过了她的想象——立案就花了将近一年,本以为可以胜诉的一审、二审也接连吃了败仗。这份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仅5天后就提交的诉状被上海闵行区法院当场拒绝立案,理由是:徐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促使法院立案,2013年7月29日开始,徐为每天写一封信给法官。2013年12月20日,上海闵行区法院通知徐为已立案。2014年7月28日,该案首次开庭,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到庭应诉,但拒绝让徐为出庭。徐兴(兄长)出庭。11月17日,第二次开庭。2014年11月25日一审延期判决。2015年4月,上海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法院认为,“徐为属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适用《精神卫生法》关于‘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规定。2015年7月23日,二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徐兴(兄长)同样没出庭。2015年9月,二审维持一审结果。
2017年7月6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了对徐为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病情缓解,应评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协商,院方同意在代理律师到场的情况下,为徐为办理出院手续。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erqi/2017/0930/16473.html)
案例二:同性恋男子“被精神病”:医院二审撤诉
9月15日,河南同性恋男子余虎(化名)的代理律师黄锐收到了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裁定,裁定准许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撤回上诉,法院限医院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余虎精神抚慰金5000元。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10月,余虎被亲属送入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因“性偏好障碍”被强制治疗19天,称遭到医务人员强迫吃药打针和谩骂殴打。2016年5月,余虎向法院起诉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以侵犯其人身自由权、对其进行强制治疗为由,要求医院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赔礼道歉。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erqi/2017/1007/16507.html)
案例三:六旬老人被强治精神病 法院判决子女、医院都侵权
王正喜,男,1956年出生,汉族,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最近几年来,他与妻子邹某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关系越闹越僵。2015年8月21日,王正喜被女儿王敏、女婿吴远征送到一家精神病院。后王正喜被精神病强制治疗12天。出来后他将女儿与医院起诉到法院。2017年6月26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下达,历时一年半,跨越三个年头,涉及法理、亲情、伦理等诸多纠葛的六旬老人王正喜“被精神病”案, 法院判定:二被告共同赔偿王正喜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他损失17110.5元,共计37110.5元。其中王敏夫妇承担1万元,宜昌市优抚医院赔偿27110.5元。
(相关报道: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liushiwuqi/2018/0116/16938.html)
五、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症结及解决之道
中国公权力广泛持久地制造“被精神病”不仅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也违反中国《宪法》、《刑法》、《精神卫生法》等法规中有关尊重保护公民权利的条款。在2017年中共宣称进入新时代下,中国当局却依然延续维稳体制下的与民为敌,继续广泛制造“被精神病”人权灾难,这显然是与人类文明发展背道而驰的,是给中华民族与人类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
中国公权力如此顽固坚持制造“被精神病”的症结在于权力的变质。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权力主要职责应该在于保护公民的权利,然而中国公权力却热衷于侵害公民权利,这就说明中国公权力成了当权者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权力蜕变成了权贵集团的私器,国家公权力变成了权贵集团的私权力。在此情况下,要想改变中国广泛“被精神病”问题,就必须纠正权力的本质,将被权贵私化的权力回归到公共权力上来,使权力真正成为公共服务的公器,而摆脱权贵集团的私器角色。为此中国必须开启旨在落实公民权利的宪政民主改革,真正实现主权在民,民为权主,将公权力的选举、委任、监督、罢免权落实到公民自己手上。惟有宪政民主,才能从根基上消除权力肆意制造“被精神病”的祸端。
民生观察 2018年2月14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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