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7年12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一审被控以“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一年零七个月的江苏泰州维权人士孙根连,其二审上诉将于12月12日上午九点在泰州市中级法院二号庭公开审理。该案辩护人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纪中久律师表示,根据当事人孙根连的意见,结合案情细节,律师将对案件作无罪辩护。
据公开消息显示,五十一岁的孙根连七年前因为医疗事故讨说法而走上上访维权之路,七年间无数次遭到毒打、绑架、虐待、拘留以及关黑监狱。去年(2016年)10月25日,孙根连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东侧安检门附近,用酒精点燃自己的衣服准备自焚,随即被现场安保人员扑灭后被捕,被带回泰州后即被刑拘,后被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该案于今年(2017年)9月21日在泰州市姜堰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其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后又更换罪名,以“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25日届满。判决后,孙根连不服,提起上诉,坚称自己上访维权不存在违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直言判决完全是泰州地方当局的欲加之罪及政治迫害。
有关孙根连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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