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星期四

李世刚:安徽蚌埠一个农民的官司

我叫李世刚,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农民。我2014年8月9号开始请律师,在龙子湖区法院起诉李楼乡政府。我为什么要起诉李楼乡政府呢?发生的事情说出来估计你们都不敢信。2011年政府拆了我的家,和我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2013年李楼乡政府领导为了向区政府领导彰显他们的执政能力,罔顾拆迁协议,肆意克扣我的拆迁过渡费,悍然剥夺我的安置房面积。我通过各种方法上访10多次无果,最终无奈拿起法律武器。

并不是老百姓法律观念淡薄,因为我和广大网友一样明白:要让法官去开罪权贵为老百姓主持正义,这还不是现实的事情,虽然这也是法官的本职工作。那么一个农民拿着拆迁合同去状告政府违约,法官会怎么来摆布正义与权贵的关系呢?下面我来叙述一下我在龙子湖区法院打官司的遭遇。

多次上访无果后,我就拿着拆迁合同到龙子湖区法院立案大厅,要求立案被拒绝,法院的同志要我请个律师来打官司。2014年8月9号那天我请律师把我的上诉材料交到龙子湖区法院。9月9号那天法院通知我去交起诉费,并告诉我10月9号开庭。这一阶段法院是根据我的拆迁合同内容适用的是简易程序。

我想这下有希望了,就眼巴巴地等着开庭了,律师也说我合同清清楚楚,这个官司好打。可是等到10月9日并没有如期开庭,10月10日龙子湖区法院给我发了个“转换程序通知书”,通知书上说: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决定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开庭日期改为11月28日。我有点失望,也隐隐约约觉得情况不对头: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政府就是不履行合同,怎么案情变复杂了呢?

终于等到11月28日,法院如期开庭,李楼乡政府没有官员出庭,他们委托了一个姓吴的律师答辩。开庭效果还是很好的。对方律师说我的拆迁协议只是意向协议,需要重新签订最终协议。我方律师问他,协议上的章清清楚楚,而且说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从哪能说是所谓的意向协议呢?对方说是根据李楼乡政府的几个通知,答得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另外我们也提供了协议签订所根据的相关文件内容。

开庭后我就开始急切地等待判决结果,可是一个多月过去毫无消息。事实如此清楚简单的案件,为什么结果出来就这么难呢?我咨询律师,律师说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需在三个月内,普通案件要在半年内。这就是说我起诉的案件按规定要在3月9号前结案。
进入二月份,我又去龙子湖区法院六楼行政庭问了两次。一次见到法官,法官说要慢慢审,你再等等。一次见到审判长,审判长说二月底就到规定结案日期了,你耐心等。

我终于等到了月底,律师通知我法院有答复了,但不是判决是裁定,结果可能不太好,要我做好心里准备。我想难道法官真敢乱来吗?大不了我一级一级上诉。我跑到法院领了民事裁定书,只见裁定书上写道,“因该案案情比较复杂,依照相关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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