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张作云,女,汉族,现年50岁,初中文化,住枣阳市七方镇闫岗村三组,农民。因2001年7月1日承包一片地10.5亩,还有桃园3.3亩,还有承包土地共计58.5亩,在2002年税费改革时强行纳入计税面积,于2004年国家惠农政策土地有粮食直补款,村组强行霸占,抢收抢种毁坏,又滥用职权拿粮食直补款,2011年七方镇以张成彬副镇长为专班小组在七方镇闫岗村三组查证属实,粮食直补款在经管站都查实,村、组会计李文义和李文海分别拿走。
于2004年我按照程序上访省市都批了很多次让七方镇解决,于2012年七方镇张文广和村支部书记段万全串通枣阳市信访局王群英汇报说给我解决了,实际上未解决一分钱,也未解决一分地。
又于2010年12月20日村支部书记段万全把我骗到村办公室,当着副镇长张成彬、王晶、王吉星的面将我恶狠狠的打伤,第三天就不付药费,我自费一万多元,至今未解决(有法医鉴定可证实)。又于2011年我被村镇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又于2012年元月11日我被副镇长王晶和村支部书记绑架到一个有两间平房的四下无人居住的一片坟地的地方,身上所有钱物都被他们抢去,寒冷的在九天,只给矿泉水方便面充饥,三天送一次,老母亲去世也不让回家。
2012年11月11日,即(9月28日),村镇怕我去京上访,将我非法搜身关押在枣阳市袁庄收费站,12日下午村干部李明林就给那里的看管人员说,你们将张作云打死或治死在这里,我们给你们拿40万元钱,那里的看管人员说,那你们不在外面请人给40万将她打死还送到这里来干什么?关押长达十天之久,没吃任何东西,第三天就开始打吊瓶,20日晚上村支部书记段万全等四名村干部将我抬上车送回家,就不管了。
又于2012年12月14日,我们被逼到北京上访,反映问题,七方镇副镇长王晶和村支部书记段万全等人接访把我全身打伤,(有法医鉴定可证实)枣阳市公安机关未履行职责,我报警不出警,至今无人管。又于2013年元月10日,枣阳市七方镇政府又派人接访,再次又把我打伤(有法医鉴定),这一次出警了。
又于2012年12月14日,七方镇镇长朱海涛和村书记段万全等人,无法无天,绑架,抢劫我丈夫李开良身上的钱和手机等物,被他们全部抢去,寒冷的三九天还扒掉李开良身上的衣服,打的全身都是伤,头也打破流血,(有法医鉴定证实)。
2013年4月29日,七方镇闫岗村书记段万全等人接访,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用袋子将头蒙着,又将我头部打伤,把身上的钱物全部抢去,并搜我的内衣,搜去我身上的三百多元钱,还说你48亩地只给你十万元。如果你不同意,就把你关死在这里了,他们把我绑架在枣阳市,东郊附近,沙店村三组养鱼池,有两间平房的地方,绑在一个铁床上,一天24小时锁在铁床上,晚上用双锁,用手铐锁和铁链子两道锁。只有6寸长。白天用铁链子和手铐有两尺长。绑架长达十天之久,未吃任何东西,未洗脸刷牙。直到5月7日他们吃过晚饭后,开车将我送回七方镇派出所附近,最后在回家的路上只给我104元钱。我到派出所报案,当时衣服被淋湿,。我最后住院一个多月,至今未立案解决。
又于2013年7月13日,我到七方镇信访办公室,副镇长舒安军,朱海涛和王明部长都在,我说,你们为什么不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办事,却说一些无原则的话。到底我们村支部段万全给你们多少钱收买你们,让你们帮他汇假报,不讲原则。
舒镇长等人却说:“你们村支部书记给我们60万,连续说了几个给我们60万,最后说:”就是60万,你又能叫我们怎么样。我说:“拿着给我解决事情的钱来收买你们,让你们帮他汇假报。我说我这里有录音,舒镇长说:”让我上楼去,你们想搜我的录音吧,我不上去。说了之后,他们就一个一个的离开了信访办公室。
2013年5月我给市委书记陈书记打电话,让他过问一下我的事情,陈书记让我找七方政委书记张文广,他让张文广给我解决,可是七方镇久拖不决,我的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我只好再次去北京上访。2013年6月28日晚,枣阳市住京办杜春锋把我和张喜荣交给北京保安张浩和一个姓李的司机,送我们回家。在29日上午8点到达王城高速路口。我们一直等到中午12点左右,又把我们送到王城收费站附近的一个桥洞里。把我和张喜荣交给七方镇领导和村书记段万全等人。然后就钱权交易,请黑恶势力绑架我们,把我们的头蒙着,抢去我们的手机和所有财物,有两辆车八个绑匪。四个人绑架一个人坐一辆车,绑架到枣阳一个旅社,八个人看着我们两个人,不给吃喝,我们躺在地上,直到他们吃过晚饭后12点左右说,送我们回家,实际上他们把我们开车送到一个无人居住的地方,拖下车恶狠狠的拳打脚踢,把我们全身打伤后又威胁我们说,你不要告了,如果再告注意你们的孩子和家人,最后又把我们拖上车,送到316国道离家不远的地方,又把我们扔下车,他们开车就跑了。我和张喜荣一起到七方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却说:“我们所长说了,如果今天晚上张作云和张喜荣他们来报案,你们不要给他们开门。我们说:“你们所长怎么知道我们今天晚上要来报案,是不是你们和他们都已串通好了。他们说算了,看你们很可怜,给你们照张像吧,你们回去吧,明天再来,结果我们去了,他们却不给立案,至今未解决,我们只好自费医治,2013年7月11日,我们去七方镇信访办公室要医药费,直到下午就没有人管,我们说:“明天我们到省里去,副镇长朱海涛却说:“你们到省里,那里会有人等着你们,一定会好好教训教训你们,不信就试一试。请问到处都有他们用钱买来的打手,身为一级政府,不把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放在眼里胡作非为,勾结社会黑恶势力,限制我们人身自由,一天到晚他们请人跟踪,有钱请人,却没有钱给我们解决事情。
综上所述,敬请上级领导,依法依纪查处,我的请求如下:
1、七方镇副镇长王晶、朱海涛和村支部书记段万全负责赔偿我的医疗费,误工减少的收入,精神损失费,名誉费、营养费应予赔偿。
2、依法追究公务员王晶、朱海涛和村支部书记段万全本人并唆使他人暴力殴打控告人的行政责任。
3、依照党章和有关党的纪律规定,依纪追究副镇长王晶、朱海涛和村支部书记段万全的党纪责任。
4、请查闫岗村支部书记段万全一次又一次,仗钱仗权,钱权交易,串通镇领导和派出所,不给我们立案。也不给我们解决所有的事情。还一次又一次的绑架,抢劫我们身上所有的财物,也不归还。村书记段万全的钱财从何而来。请查,派出所东,闫岗村三组的一片地是李文海抢占拍卖的地,不审段万全拍卖。还有闫岗村林场的树木,到底是谁拍卖的,卖树的钱,落到谁的手里,装进谁的口袋里。还有闫岗村隆兴路口东边的一片房子是谁开发,是谁拍卖,应该开发,应该拍卖吗?请查村支部书记段万全,为什么这么嚣张,他的后台到底是谁。拿着不义的钱财,来害无辜的冤民。
控告人:张作云 身份证号:420622196306091221
电话:1534230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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