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封西霞,女,汉族,生于1964年5月24日。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169号和谐小区9号楼1单元1号,身份证号码:610111196405240025,残疾证号码:61011119640524002572为多重的二级重残人。联系电话:18691634079,邮编:710038,系单亲家庭的失业女职工。
被举报人:西安市驻京办信访工作组王维华,职务:组长,
联系电话:13811898565
法人代表:西安市驻京办:寻心乐,职务:主任
驻所地:《普德宾馆》北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90号,
邮政编码:100071
举报事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干部不能在行政机关任职。王维华身为西安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任职西安市驻京信访工作组组长严重违背《宪法》;
二、西安驻京信访工作组组长王维华任职近二十年来以权谋私,长期雇用黑车、雇用黑社会对西安多名维权公民以及封西霞多次实施非法绑架、故意伤害,给北京、西安两地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恶劣的后果;
三、恳请依法对王维华任职近二十年来高价雇佣黑车、雇佣黑社会分子、纵容黑恶势力故意伤害、非法绑架、押送西安维权公民进行廉财,对其的经济收入来源进行审查;
四、王维华酬酒成性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即便是在严重的疫情期间也不忘酗酒,工作中经常酗酒恶语伤害辱骂西安来访维权的人民群众;
五、王维华严重违背中央政法委的规定,对西安维权公民实施强行非法的绑架、拘禁、故意伤害、拦劫、出卖维权公民的个人信息,对西安维权公民的合法诉求采取欺.瞒.哄.骗.卡.拖来对抗党中央领导,凶惨的打击报复西安来京的维权公民;
六、王维华抗拒胡锦涛主席给举报人封西霞案的亲笔批示,致使封西霞的冤假错案得不到彻底合法的解决,反而多次凶残的打击报复举报人封西霞,恳请党中央领导依法对王维华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的审查和处理。
事实与法律依据:
2022年9月17日半夜2点来钟,西安市驻京信访工作组组长王维华,高价雇佣黑车,雇佣十来名黑社会分子对正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犁村民房出租房屋内熟睡的举报人封西霞实施暴力欧打、强行非法绑架,致举报人昏迷不醒。经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诊断为:右侧3一一5肋骨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头皮血肿等。
案件发生后举报人向110报警,向案件发生地的管辖地北京市房山区拱辰派出所报案。2023年1月9日,封西霞被欧打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受理本案,(受案登记表文号京公房(拱)受案字【2023】50217号),受案民警:王浩,辛和,电话:010-69532114。
2023年2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公房(拱)鉴聘字【2023】50012号鉴定聘请书,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为了查明封西霞被欧打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特聘请你单位对封西霞的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房山分局拱辰派出所,2023年2月13日。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公房鉴通字【2023】50619号《鉴定意见通知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是:封西霞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23年3月18日。
2023年1月9日,封西霞被故意伤害案,(受案登记表文号京公房(拱)受案字【2023】53875号)受案回执,受案民警:解春鹏,辛和,电话:010--69352114。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拱辰派出所,2023年5月18日。
立案告知书,封西霞被非法拘禁一案,我局认定为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察。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23年6日17日。
2023年2月12日晚,我由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郭云的陪护,入住北京市丰台区洋桥东秋果宾馆305房间,找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拱辰派出所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13日,我到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我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2023年2月21日半夜,我和纺织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郭云,在北京市丰台区洋桥东秋果宾馆305房间里熟睡,睡梦中被一阵猛烈的砸门声惊醒郭云喊我去开门。猛然闯进一伙不明身份的陌生人,以查身份证为借口在305房间对我进行野蛮凶狠的欧打,强行把我从305房间抬出非法绑架,我拼命向秋果前台服务员呼喊:“救命!赶快报誓!打110!土匪绑架.”。歹徒门听到秋果宾馆前台服务员的报警,害怕110赶来救我,便丧心病狂的不顾我的死活强行把我往车里塞,面对凶神恶煞的绑匪身处危险,我心里非常恐惧害怕,我拼命挣扎反抗死都不上车,黑社会绑匪们把我打得我大小便失禁昏死过去……
经西安120急救中心医送往西安市医学院抢救后被诊断为:
1、头皮血肿;
2、闭合性颅脑损伤;
3、脑外伤综合症;
4、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
5、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本案至今未依法立案处理。
西安市驻京信访工作组组长王维华,在将近二十年任职期间利用职权雇佣黑社会分子,雇佣黑车拦劫,非法绑架,强行限制维权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西安多名维权公民。被残忍伤害的有举报人封西霞,李道英、张小娟、李稚伟,万彩云,黄玲玲,柳凤兰,赵宏财,魏碧侠,李爱英,马服升,刘艳萍,冯英杰,尚海燕,唐海叶,李思云等人。据此,封西霞在痛苦煎熬中含泪悲愤的依法向党中央实名举报王维华的违法犯罪行为,恳请党中央依法详查核实严肃惩罚处理。
王维华酗酒成性,即便在疫情严重的危难之时,也不忘酗酒作乐,重大会议工作期间更是疯狂酗酒,每逢酗酒后接待西安来京依法反映问题,依法维权的西安人民群众时工作态度极其恶劣,恶言不堪入耳对人民群众发酒疯。
依法检举、控告、申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反映合理诉求是人民内部矛盾。但是,王维华利用手中公权力打击报复来京正常合情、合理、合法反映正当诉求的社会最低层弱势群体,对最孤苦无助被侵权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装聋作哑、推卸责任、编织虚假材料欺.瞒.哄.骗.卡.拖对抗党中央,把依法维权的公民当敌人仇视惨害,其目地手段极其残忍恶毒。西安市依法维权合法权利被侵害的弱势群体,心中渴望亟需得到人民政府给予的温暖和关怀,却惨遭王维华的迫害和打压甚至杀人灭口。任凭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包庇纵容,利用手中公权力干预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致使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排斥异己、打击正义。西安市依法维权的群众冤声载道,怒不敢言、泪流成河。王维华把手中的公权力凌驾于《宪法》之上,在西安驻京办称霸一方无人敢惹。
我在悲愤中大声吶喊!恳求党中央及时尽快将幕后操纵指使黑恶势力、黑社会分子的保护伞王维华缉拿归案,恳请党中央依法铲除王维华这颗毒痛,清除政府内部王维华这个害群之马,挖掉党内王维华这个蛀虫,严肃清查王维华的经济出入来源为民除害。恳求党中央亮“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督查督办”之剑!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王维华违法违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保障,让社会最低层最孤苦无助的弱势群体封西霞能安居乐业过正常人的生活。
致党中央领导
举报人:封西霞
2024年5月16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