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

云南师大附小一学生被老师打伤案件至今未立案

【民生观察2024年7月14日消息】云南省昆明市杨明先生的儿子(受伤时十岁,四年级)于2023年6月8号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被老师(家长已经取得视频,该视频明显有被掐掉关键部分,仍大致可显示现场部分状况,可供各届人士索取。老师是孩子班主任,任课体育)在教室里当众用米尺打伤左肘关节,造成轻伤二级,附带急性应激性创伤后遗症,有狂躁和暴躁反应,至今仍要持续看心理医生。孩子家长开的微博被封闭一个(因访问量不大),最近家长又新开一个微博,家长四处反映情况无果。该案案发至今未被云南昆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四年级10班班主任汪毓林,于2023年6月8日在学校教室用一米多长的木尺当众殴打杨子墨(男,身份证号:530121201211132452),导致杨子墨被殴打致轻伤二级。截止学校放假(7月13日),汪毓林仍然在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据杨子墨家长反映,2023年6月8日中午午托时13:00左右,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四年级10班教室里,一男生a因说话被汪毓林叫到讲台上罚站,a向杨子墨多次竖小拇指,杨子墨就拿小纸团扔a,另一名男生b看到后也和杨子墨一起用小纸团扔,被汪毓林发现后,汪就警告说如果再扔的话,就要打手掌心。之后a还向杨子墨竖小拇指,杨子墨和b也拿小纸团扔,随后b和杨子墨先后被汪叫到教室后面站着,准备罚打,杨子墨说“你不能打我,你不要为你现在做的事情后悔”,之后汪毓林就拿一米多长的木尺接连追着打了杨子墨好几棍,杨子墨闪开了几棍,第一棍打在左手臂,杨子墨退后了几步,第二棍打在左手肘,当时因太疼了,杨子墨就捂着受伤的左手肘大哭,坐在地上,汪紧接着又打了第三棍在杨子墨左侧腰部位置。

打完后还把杨子墨叫到教室外面罚站到午托结束,罚站的过程中,汪还用木尺打了b。之后杨子墨多次向汪反映手很疼,但是汪并未带杨子墨到学校医务室看病检查,还让杨子墨做多次手肘弯曲的动作。

6月8日下午放学,杨子墨父亲接杨子墨回家。孩子母亲下班以后18点左右回到家,听到杨子墨哭着说手被汪老师打了,疼得很,不能动了。18:11杨子墨母亲打电话与另一位班主任李老师了解事情经过,但李老师不知道此事情发生,回复待联系汪毓林再说,之后汪与家长微信语音通话,家长把杨子墨受伤的照片发给汪看。然后家长就带孩子到昆明市中医院呈贡院区骨科看病,拍x片,夏医生看了片子觉得问题很大,有几个地方都骨折了,但是影像科医生出具的报告不太准确,建议次日再做一个CT检查。家长当时就把医院的检查结果都用微信发给两个班主任。

6月9日上午,家长又带孩子到市中医院做CT检查,中午12:52汪毓林用微信转了2000元给家长,家长没有收,次日自动退回。

6月10日下午5:00左右,汪毓林来杨子墨家,让杨子墨说假话,如果周一去学校,同学问手怎么了,(当时左手已用石膏固定)一定不能说是老师打的,要说是自己摔的,不能说是汪老师打骨折的,不然在同学中传开,汪老师的名声怕背不起。(有现场录音证据)

直到6月12日早上,校方没有任何反应,杨子墨家长于6月12日早上八点四十主动到学校,找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校区副主任王老师接待家长,王老师表示学校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家长当时把杨子墨被汪老师打的整个事情告知学校,并把医院的检查结果给王老师看,还用U盘拷给学校。

与此同时家长提出三个诉求:1.想看事情发生时教室的视频监控,还原事实真相;2.既然汪老师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打杨子墨,那必须让汪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杨子墨公开道歉;3.要求让汪老师写出书面检查,澄清事实,反省打学生是不对的。

第一个诉求看视频监控,学校一开始也是各种理由,百般阻挠,家长说不给看就报警,学校才勉强同意,让家长先回家等电话通知。家长大概九点半离开学校,十一点左右接到王老师的电话,告知十一点二十可以到学校看监控。家长准时到学校,最终于十二点左右看到监控视频。家长提出想拷贝一份视频,遭到学校的拒绝,家长又担心因时间长这段视频被覆盖或者由于监控老化出故障导致视频丢失,所以在征得王老师的同意下,当着学校几个老师的面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杨子墨在学校教室被汪老师打成骨折,请公安机关保存这段监控视频,以防丢失。

之后吴家营派出所的警官出警,也看了视频监控,出警的警官用手机录下来一小段,告知家长之后会用派出所的移动硬盘来拷贝留存在派出所。之后出警警官让另一名老师去教室里把汪老师打杨子墨的木尺子拿走作为物证。让家长配合走个流程,带上杨子墨去派出所做笔录。当天做完笔录之后派出所警察开了一个伤情鉴定的委托函给家长,让家长抽时间带孩子去做一下伤情鉴定。

2023年6月13日,在学校四(10)班的班级讨论群里,有家长对杨子墨家长进行言语攻击,两位班主任在群里不澄清事实真相,导致杨子墨家长精神几乎崩溃,这几个家长在群里把杨子墨家长逼得无路可走,杨子墨家长在群里说明事实真相之后,有一位同学家长还在群里发言,听自己家的孩子讲了,汪老师确实打了杨子墨。直到今天为止,汪老师都没有在这个班级讨论群里澄清事实的真相。

2023年6月14日早上,家长带杨子墨去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提交医院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之后又带杨子墨去云大医院复查拍x片,把检查结果提交给鉴定中心。鉴定中心开了一个《关于“杨子墨一案”损伤照片调取的函》,请家长拿去吴家营派出所调取案发过程的监控视频以分析成伤原因作为鉴定依据。家长立即送到吴家营派出所,但是派出所人员告知家长不用管这个事,他们公对公。但是一直到最后,鉴定中心告知家长他们没有看到案发的监控视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因为杨子墨病情严重,家长于6月15日、16日分别带杨子墨去了昆明市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0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做检查,医生诊断结果均为左肱骨内外髁骨骺骨折,补充的全部病历资料于6月16日全部提交给鉴定中心。鉴定中心告知让等待结果,期间家长多次打电话询问,回复要请专家会诊,小组讨论,让等待结果。家长一直等到6月26日,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电话告知要退件、退钱,并且发了一个公函让家长给吴家营派出所,退件理由是“根据我中心现有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不能完成贵单位的鉴定委托,作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杨子墨家长质疑,作为云南省最具权威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退件,让当事人十分意外。

6月28日,家长去吴家营派出所申请重新委托司法鉴定;6月29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家长在吴家营派出所取得重新做伤情鉴定的委托函;6月30日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家长在第一时间把伤情鉴定书送给吴家营派出所,并告知派出所要求走司法程序,不接受任何调解。

2023年6月14日下午16:30左右,杨子墨及父母3人一起到昆明市教体局反映情况,当时有两男一女工作人员在会议室接待三人,并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并看了病历。

家长提出三个诉求:1.请学校依法依规处置汪老师;2.请教体局督促学校尽快办理;3.请求帮杨子墨转学。但是一直到6月30日下午教体局对于此件事情没有任何回复。家长亲自去教体局上交司法鉴定材料,去了三个办公室都不受理,让家长找派出所处理。

2023年6月8日之前,汪毓林老师已经是多次体罚杨子墨,也多次体罚班级上其他多个同学,用皮鞭抽,用木棍打,拽红领巾,揪头发,揪耳朵,用脚乱踢身上。(以上事实杨子墨家长于6月13日在班级讨论群已公之于众,汪老师不敢反驳,其他同学家长可能考虑孩子还要在班级就学,不便公开指正)杨子墨家长一直选择忍气吞声,把所有委屈往肚里咽,不敢找学校,怕自己的孩子更被打,疼在儿身,更痛在娘心。从6月8日事情发生到现在全家人已经在崩溃的边缘,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双方父母、亲戚朋友早就要去学校门口拉横幅讨要说法,一直被杨子墨父母压着,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他们也压不住了。

因为学校不作为,市教体局督促学校力度不够,殴打杨子墨致轻伤的汪毓林老师直到学校放假还在正常教学,没有停课停职,造成恶劣影响。

2023年6月14日,杨子墨家长去昆明市教体局反映情况;2023年6月30日去昆明市纪委口头实名举报;2023年7月3日早上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2023年7月11日,到昆明呈贡公安分局纪检室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到昆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昆明市公安局举报投诉中心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到省教育厅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2023年7月17日到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2023年7月19日到公安部和教育部反映情况并递交实名举报的书面材料。

作为云南省最具权威的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退件,让受害者家长、律师、派出所民警都感到十分意外,从6月30日伤情鉴定结果出来送到吴家营派出所,直到7月30日呈贡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为"无法证实汪毓林具有伤害杨子墨的犯罪故意"。

老师殴打学生导致轻伤二级,因果关系清楚,还有派出所调取的监控视频及伤情鉴定,难道这么有力的证据都不能作为派出所依法立案的依据吗?

家长猜测,是否面对云南省师大教育集团的强大实力,辖区派出所可能会有所顾忌!但我们始终坚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2023年8月3日,家长到呈贡分局,正式对不予立案提出复议;同日,到云南省纪委递交汇报材料,又到呈贡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8月7日分别到昆明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递交汇报材料;8月18日到市政府信访局、省政府信访局,及时反映最新进展情况。

2023年8月17日,到昆明市检察院;2023年8月21日,到呈贡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从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相应诉求。

2023年8月30日,收到昆明市教育和体育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补正告知书收到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因该处理意见书一是对事实描述不准确、避重就轻,当时的监控视频中明显是连续追打,轻伤二级的结果也能证明不是简单的拍打;二是汪毓林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甚至涉嫌刑事犯罪,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也给自己和学校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和舆论压力,学校对汪毓林的处理意见,显然是过于轻微和姑息;三是对学校日常管理欠缺,导致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并在应对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也不得当,直到学校7月13日放假,打人老师仍然在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处理意见中没有对学校提出实质处理意见,四是老师是当众殴打孩子,家长的诉求一直是当众道歉,这个合理要求都这么难;加之出具时间为2022年8月4日,与家长收到时间2023年8月30日严重不符。家长在信访办理意见“送达回证”中明确表态“不满意”。

2023年9月1日,家长领取呈贡分局“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2023年9月4日,家长向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同时,在申请中明确提出:“监控视频作为本次事件最重要的证据,在实施殴打过程的一分钟之内,前、中、后都有视频画面卡顿。现申请公安机关发公函到海康威视(厂家),对该视频作出技术鉴定和数据恢复,并对卡顿原因给以书面答复”。

2023年9月26日,昆明市公安局出具“延长刑事复核期限通知书”,因案情重大、复杂,决定延长刑事复核期限30天,复核期限截止2023年11月2日。

2023年10月27日,昆明市公安局出具“刑事复核期限通知书”维持不予立案。

2023年11月27日,杨子墨家长向呈贡区检察院正式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目前仍在办理中。

目前事情已经发生1年多了,公安机关居然对触犯法律的老师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不立案,打人者继续逍遥法外。

家长质疑,“难道老师这个职业是护身符?学校是保护伞?学生没有人权?活该被打吗?真的是太毁三观了,司法公正在哪里?家长感觉自己很没用,儿子被殴打成轻伤二级,连为自己的儿子伸张正义,只需要一个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处理都做不到,家长依法依规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尽管遇到重重阻力,大量的时间精力花费在找各级部门实名反映问题上,但始终相信司法的公正。”

家长恳请领导高度重视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四年级10班学生杨子墨,被班主任汪毓林老师打成轻伤二级的事件。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追究汪毓林的刑事、民事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不作为。给家属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给全社会一个合理的交待。

孩子父亲杨明电话:186875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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