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

四川佩利被欠薪投诉遭劳动部门推诿

【民生观察2024年2月21日消息】四川南充维权人士佩利(原名:程爱华),在青海省西宁市力盟商业街一家火锅店打工,结果该店老板耍赖不给工钱。随后佩利来到西宁市城西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店,遭到工作人员推诿。

据佩利说,她在这家火锅店每天工作11.5个小时,非常辛苦,现在身上没钱花了,如今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该店老板看她是外地孤单的弱女子,于是想赖账不给工钱。

佩利表示:“本来约定的是15—20号发工资的,我应聘到这个火锅店1月份上了23天班,2月份我又返回来上班,因为老板说必须要返回来上班才会给我发工资。我2月份请假回了一趟四川,老板说请假这期间都不会发工资给我。我返回来以后,老板在2月17号开了一个会,老板说凡是2月份请假的,现在都不予发放工资,要等到2月份上够15天班以后才能发放1月份的工资。我就不同意,我要求老板把我的劳动合同给我,然后就是把我的考勤表和工资单给我。

我是现在才知道,我们当时是签的一个集体用工合同。结果老板不拿劳动合同给我,昨天老板让我看了一下合同,合同的封面连名字和盖章都没有,在最后那一页有一个火锅店的前厅员工的签名。我说我要我的劳动合同,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他们这里的规定,也不是什么法律规定,就是上了50岁的女员工或者说退休返聘人员是劳务合同关系。凡是决定在这里长期做工,达到3个月以上的公司才和你签订正规合同,3个月以下的公司根本不和你签订合同。如果是做短期工,必须要做满3个月,不做满3个月不准辞职,就算你要辞职也不批准。

我之后去了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说给我登记了,说我这个是劳务合同关系。如果公司不按期发放工资的话,劳动局可以敦促公司发工资给我。但是了我的劳务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他们没办法用劳动法来处理我的诉求。所以我现在又到法院来了,法院这边现在还没有上班,我想先咨询一下,是不是要立案。”

今天(2024年2月20日)上午10时许,佩利来到西宁市城西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火锅店,结果监察队工作人员说:“你没有和这家火锅店签劳务合同,管不了。如果他们来协商的话最快5天之后可以给回复结果;如果按照你的诉求来处理的话,要60天时间;如果去法院立案打官司的话,走程序要1年时间。”

目前,身无分文的佩利正在寒冷的西宁市,为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奔走呼号,她希望找律师和朋友们咨询一下。望大家关注!

拖欠佩利工钱的餐馆:青海省西宁市力盟商业街《朱光玉火锅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古城台街道五四大街41号力盟步行街8号楼1-1。

佩利电话:1570970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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