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

深圳维权人士林生亮做义工被驱赶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9日消息】深圳维权人士林生亮在市场免费为老人和小孩理发,遭到新安街道人员的驱赶并抢走理发工具。报警后,警方不但不公正执法,还要将林生亮强行带往派出所调查,在拖拽过程中导致其脚部受伤。

林生亮讲述事情经过:2021年7月17日早上我九点多在宝安区上川市场附近免费为老人和孩子理头发,没有任何警告下,被两个自称是新安街道的人员驱赶,并抢走理发工具。那两个身份不明的人,后来电话叫了城管,下来一车城管之后,未作进一步处理。后来我打110报警,出警单位上传派出所民警刘忠懿(警号:069411),我把相关视频给他看了之后,该民警没有公正执法,没有向对方追回我被抢走的东西,反而先入为主的说,我已经违法,要带我到派出所去调查,我予以拒绝之后,被他们强行拖走,导致两个脚后跟流血受伤及左小腿撞伤。目前,后续情况如何还不清楚。

出生于1978年的林生亮,是广东深圳市人,原深圳市永利兴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某企业财务人员,维权公民。

近年来,因积极活跃于网络以及线下各种社会维权活动,尤其是在2016年深圳11.15大抓捕后,他积极为被捕的维权公民呼吁,协助他们的亲人寻求帮助,积极关注江西赣州明经国抗强拆杀村官事件和四川泸州市泸县太伏中学学生赵鑫坠亡事件等,从而被深圳警方维稳和秘密监控;

2017年5月23日,其在住所附近的公交站台、OFO共享自行车、大厦墙壁和警车等处涂鸦“上推特,关注郭文贵”字样,同时在网上广为转发,由此被北京当局很快知道,引发不满。5月24日22时,被中共国保警察魏彬等人秘密抓捕,后被秘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释放当天被国保魏彬等人接到江西接受“红色教育”四天后送至梅州老家。

2018年7月23日刑满释放后,其本人多次在推特和微信网络平台上公布此前遭受的悲惨经历。

但在2018年8月23日(释放一个月后),再次被深圳市上川派出所警方抓捕,先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罪名起诉,最后以“寻衅滋事”被秘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满后于2020年8月22日凌晨,被市区所三级公安接回上川派出所训戒,警告不得与同道联系,不得接受外媒采访等……

其两次入狱均是因言论而获罪,在狱中遭酷刑虐待。

林生亮刑满释放后,常期被警察跟踪监控并骚扰其家人。要求其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被多次叫到派出所约谈和拍摄,必须随叫随到,不得离开警察远程网络监控的范围。外出必须跟辖区警察报告和得到批准才能离开本市。

2020年11月份蛋壳爆雷事件,其积极组织受害者维权,要求公安局、住建局和银行承担监管责任,成功免除了租客微众银行的租金贷款,为此受到国保的威胁警告。

2020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当天上午十点多,其到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咨询个人名下坐牢期间被查封拍卖的商铺情况时,被法官朱希文下令扣押九个多小时,期间不得进食、不得上厕所,意图执行行政拘留十五天(坐牢期间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书)。后被强行带到医院做核酸检测、抽血等,期间身体软组织多次被警察弄伤,经大量公民朋友关注之后,被国保接送回家。

2021年2月13日,其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张含有涉港事件水印的图片及春晚评论的文字,被国保以传唤的名义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因坚持非暴力不合作的理念,行使沉默权,不告知图片来源,被送至深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以500元罚款,两个家人被传唤到派出所录口供。在拘留期间一直坚持绝食抗议司法迫害,于3月1日解除拘留,当天被威胁恐吓,下次直接送到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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