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七旬老人信访被暴打家属维权又被打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4日消息】因住宅属于采煤沉陷区,相关赔偿协议未达成,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72岁老人蒲德芬,去攀煤公司大宝顶矿信访却遭到残暴的殴打虐待,医院诊断结果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当地警方居然判定是“摔伤”且处罚两人共200元。其子蒋福依法上访维权又被打、非法拘禁、软禁、全家被威胁。

以下为举报信全文:我叫蒋福,是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的一位普通市民,现举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公安分局宝鼎派出所和西区治安大队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乱作为,包庇犯罪行为人和单位,损害民众权益的行为。

2016年5月10日上午,我母亲蒲德芬和另外一位老人李某乘坐四川省攀煤公司大宝顶矿的通勤车从烂泥箐到达干坝塘,去大宝顶矿办公楼找单位负责人刘海林(矿党委书记)沟通信访问题。找到刘海林的时候不到八点,双方就信访问题沟通,沟通没好久刘海林很不耐烦,他说道理说不过我的母亲就发火说“别说了,不管你们上访到哪里,无论是市里还是中央,就不给你们解决,单位有的是人和时间陪你们玩”,我母亲听到此话后气的迷糊(有肺气肿病史),一下站起来不小心就把刘海林办公桌上的花盆碰掉在地上,此时刘海林怒冲而出就喊了单位保卫部陈刚等人上来把我母亲推、拉、打出办公室,在走廊上把老人直接打到在地,当时鲜血直流,老人当时眼前一黑就昏迷过去一动不动(另外一位老人看见后想帮助我母亲却被他们强行拖出,然后挡在大门外,老人试图冲进大楼却被强挡在外,她看没法就开始查询我的号码却没有,然后又试图几次进入仍被强挡在外,又闹了一会,老人慢慢才想起她女儿有我的电话号码,然后又通过她女儿把我的电话找到后,告诉我母亲的情况,她电话通知我的时候人已经吓的语无伦次了。

我接到电话后拨打了110和120,过了一段时间,在左腿被猛烈踢打后我母亲稍微清醒,却被他们强行架起从三楼拖着下了一楼想要直接丢到大门外去,后在我母亲强烈要求下进入了值班室。在整个老人受伤过程中一直到我到达现场,刘海林和陈刚等人没有对老人采取医救措施,老人流血昏迷,被恶意踢打惊醒,被拖着从三楼到一楼,老人在值班室被一群人背着手、翘着二郎腿围着、看着,最近的卫生院离事发地不超过200米,就算医生散着步也到了,将近两个小时(因为我母亲说当时刘海林说八点十五要下井口,不一会就发生了上述老人被打的事情,我喊来的120接走老人的时候是近十点)。

期间,没有任何医救措施,这就是攀煤公司大宝顶矿党委书记刘海林指使和带头打人的陈刚一帮人做的事情,就是这么殴打虐待老人的,老人在值班室还遭到了陈刚等人的辱骂。老人在事发当天眼角血溢青肿、胸部、背部、髋部、腋下稍微按压都疼痛呻吟不止,大部分部位可见瘀伤,一条腿更是动弹不得,这些都是进院后医治的部位,医生护士都看见的,我们是造不了假的。

多处伤口、伤痕,老人在住院前期大小便失禁,睡觉时而惊醒尖叫,家里两人24小时看护。

老人在流血受伤长达两个多小时内,未受到任何救助医治。事发当日还是我呼叫的急诊。

大宝顶矿单位在事后发表的说明更是罔顾事实、推卸责任、避重就轻。在他们的公布的说明中说我母亲把几十斤的花盆抱起重重的摔在地上,还说我母亲是在劝离过程中碰伤的,居然还说采取了医救措施。我母亲说要不是李某打电话喊我儿子来的话,可能被打死了丢在荒郊野外了,他们如此恶劣嚣张草奸人命呐!而且当天在医院我多次通过警察催促单位垫付医疗费,护理人员也是不予理睬,住院当中也是同样态度,就像刘海林说的:单位有的是人和时间陪你玩!玩死我们,对我们进行打击报复,毕竟他们有强大的关系网,而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他们能把此事化于无形,还有人力和时间拖耗死我们!

欺压残害百姓、罔顾事实是你们的能耐,感谢你们还没把老人打死。打虐老人还义正言辞?但愿你们的儿女、血亲以后也这样对待你们。

宝鼎派出所接警后,据我所知没有开执法记录仪,而且居然和单位的人劝我母亲自行出去找卫生院处理,老人当时一条腿动都动不了,这可能吗?在我到达现场开始录像后他可能才开的记录仪,当我询问案件进展的时候,当地派出所长却说是我母亲的错,还说单位大部分地方没有监控,并且他们动用关系网把刑侦压到普通治安案件了,在治安大队接手后居然说连治安案件都够不上了,就这么一级一级的压下去了;5月10日做警询笔录没有做伤情鉴定,5月23日做第二次警询笔录的时候才给我发的立案通知书(立案时间5月10日)并且喊来的法医做伤情鉴定也是马马虎虎看一下,老人给他展示身上其他多处伤痕却不看就说是轻微伤,无视当天老人受伤的情形,前段时间按照他们的立案已经超过30天了却不给结果,而是不停的给我们灌输调解,还说我母亲扰乱社会治安,说不调解后果自负,想让我们无话可说。

治安大队的民警出具的调查结果也是根据原派出所的调查而出的(换汤不换药,没有重新取证),调查结果说:2015年5月10日9时许,攀煤大宝顶矿武装保卫部工作人员刘某、高某用手拉住在该矿党委书记刘海林办公室上访的蒲德芬,将其带离办公室的过程中致使蒲德芬摔倒受伤。这和单位发布的说明基本是一个论调,调查结果中的刘某和高某在老人接受警询笔录的名单上根本没有,虽然不排除有参与的可能,但可以看得出就是背黑锅的替死鬼,想草草结案定性完事。如此程序包庇枉法渎职,是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服务为民?

认定我母亲是“摔伤”,处罚两个替死鬼各100元完事。要是你们的母亲也是这样判定吗?

我母亲在医院的诊断是:多处软组织损伤(附带并发症),证人有李某,还有一些视频图片,还有当时单位对老人殴打虐打的过程合符逻辑的警询笔录,包括刘海林等处理此事的方式和态度,这些条件完全能作为一个刑事案件了吧,宝鼎派出所和区治安大队处理此事的所有过程基本都有录音,他们想让刘海林和带头打人的陈刚逃脱罪责,想凭着单位的人多势众就可以串供来颠倒事实,真的要让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吗,从单位的说明和处理态度包括基层民警的处理方式,让我母亲能去哪里伸冤?

就在我母亲被打后不久,攀煤公司发出了强拆的通知并在2016年10月9日强断水电,党委书记刘海林还告知我母亲,他现在是代表了,嘲笑我们拿他无奈何。查询到他居然还是党代表,攀枝花市第十次党代会攀煤公司的党代表,当上党代表后就开始发强拆通知了。这样漠视群众生命、欺下瞒上、官僚主义的人有资格做代表吗?他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党员,更别提党代表了!

老人刚被打了不多久就要开始强拆房屋了,你们就是地方的土匪恶霸,你们就是地方的土皇帝。

为给母亲讨个说法,我从2016年6月30日起就逐步在12389、公安、信访、检察、人大等各个各级部门依法依规逐级实名检举,举报当地警方包庇枉法渎职,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的告知、受理、答复;2016年8月、11月以及2017年2月、10月西区公安分局找我做了几次约谈和交流,也是因为此举报事件,但是他们仍然互相袒护包庇,仍然对蒙冤的我们进行压制,每次向他们索要举报的告知受理答复文书(逐级反应到区市省了的)都不给;在得知2017年10月份我将要依法依规去北京上访的时候又让玉泉派出所和玉泉街道的工作人员对我进行威胁(谈及某些社会人员流氓和地皮以及可以借助法律强制的措施)、劝阻、监控;2017年10月10日更是让治安大队的人对我展开莫须有的调查和问讯,我在问及是什么案件的时候,却告知暂时没定或不知,只是先调查,调查完了再说,并说这是他们办案的权利,并威胁必须随传随到否则就要强制拘押,如此程序是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服务为民?

2017年10月13日,我又坐火车(K118)去北京举报宝鼎沉陷区的贪腐和我母亲信访被打虐受冤的情况,在成都站被攀枝花市西区政府指派的公安人员、攀煤公司大宝顶矿工作人员、玉泉街道办事处的人员非法拘禁和带离(K118列车乘警有执法记录仪记录),攀煤公司大宝顶矿的工作人员严勇(音)还对我进行恶意的人身伤害,造成我胸腹受伤、呼吸困难,一同的公安和街道人员没有任何制止,一帮人还阻止我求医求药,不顾我的伤病连夜将我从成都带离,回攀枝花长达十多个小时,到达攀枝花后,路过医院我要求自费治疗都被他们拒绝医治,我拨打120救护车,也被他们强行拦在派出所外面劝走,最后好不容易到了医院求医,医生居然还要问警察是否开药,到底谁是受害人?谁是患者?

2017年10月14日后,我已经被完全的软禁,每天有数人对我24小时看守、监控,外出会有人近身跟随,阻拦、监控、截访、威胁、非法拘禁、人身伤害。

2018年3月份,我在北京市被攀枝花市政府的人威胁全家,不准我去检举和上访。

2021年6月底临近党建百年之际,攀枝花市政府、攀煤公司以我曾是上访人员为由,多次来到我在南充的住处对我维稳。在窃取我的出行天津(列车K386次)的信息后,于2021年6月22日攀枝花市的公安、社区以及攀煤公司等多人对我恶意阻拦,限制我人身自由且阻止我去天津参加企业经营相关的工作活动,在告知他们我是去参加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他们仍对我强加阻拦,这是在给党、国抹黑。

地方上这帮人已经一手遮天了,我母亲被打受冤,我正当依法依规的维权被恶意阻拦,还被大宝顶矿的人员(严勇)恶意人身伤害,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而且这还是地方政府带头所为,正如刘海林(矿党委书记)曾说的:“不管你们上访到哪里,不管市里还是中央,就不给你们解决,单位有的是时间陪你玩!”

地方上的这些做法不断的激起矛盾和民怨,他们在地方上一手遮天架空中央政策,违背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制造党群关系矛盾,他们这样无法无天,百姓还能看得见光明吗?公正法律还存在吗?

我家因为此事在精神上、身体上遭受巨大伤害,为此四处奔波四处借债,耗费了无数的时间、精力、人力却得不到一个公正……

我强烈要求公正,并严惩虐打老人的指使者矿党委书记刘海林和打人者矿保卫科长陈刚,以及渎职枉法的人。

蒋福电话:1598358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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