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星期日
十数访民怀抱主席像声援李玉凤、巩进军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4消息: 昨天上午,在京访民张素珍、吴继新、杨秀梅、郭翠环、郭秀云、侯敏玲、杨宗生、赵福聚等十数人在北京南站打横幅为被无辜关押受刑的河南访民李玉凤、巩进军鸣不平。期间,访民们怀抱习近平主席的画像,希望习主席兑现他的讲话精神,实现依法治国、司法公正、法治国家、保障人权等,并用大字注明:习主席全国人民热爱你!
据悉,李玉凤是河南焦作人,因为拆迁案胜诉后法院不予执行上访,2014年9月30日到大兴团河监狱迎接袁冬出狱时被抓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刑拘,2014年11月6日被大兴区检察院批捕,现羁押于大兴区看守所。
巩进军是河南鹤壁人,因为遭遇强拆而进京上访,2013年11月14日被北京警方送到马家楼,地方政府雇用黑保安把他绑架回乡时车行至河北境内时被黑保安一路欺凌的巩进军反抗,一黑保安死亡,巩进军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再次被迫搬家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4消息:今天早上,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 主任张治儒及其友人,被房东要求他们立即搬走,其给出的理由是,房东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警方要求“不允许租房给张治儒”。
下午,本工作室致电张治儒先生,他告诉本工作室说:今天一大早,他和朋友就被新租房的二房东及其儿子神色紧张地敲开了房门,要求他们立即搬走。对此,张治儒向他们询问了搬走理由,二房东称,他们接到了派出所和原房东的电话称“不允许租房给张治儒。”
随后,张治儒要求二房东告知其是哪个派出所下达的“命令”?他要去找该派出所找警方理论,而二房东却不敢详说。
据张治儒消息,他原籍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人,现为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负责人,东莞市新工人服务部主任。在2001年的时候,他来到了深圳市,后在深圳市宝安区一电子厂工作。为维护工人权益,曾着手筹建工会,但未获得企业同意。因多次在企业中组织工会失败,逐于2004年3月开始决定脱离依附企业和政府工会,在社会上独立组建工人维权组织--“深圳市外来工协会”,为委员会主任。期间曾发展会员近400人。2006年3月和10月因两次发起《取消劳动仲裁处理费,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的万人签名活动,致使深圳市外来工协会在2006年11月9日遭深圳市民政局取缔。2007年2月:深圳市外来工协会逼迫解散后,开始接受基金会资助,以2005年5月1日经合法注册成立的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对外开展工作。主要为外来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和职业安全培训、工厂调查、工伤探访,以及图书借阅、影视欣赏、文娱交友等公益性服务活动。2010年8月:创办东莞市新工人服务部,为服务部主任,主要为东莞地区外来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文化娱乐方面的公益性服务活动。2012年5月:发起《取消劳务派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万人签名活动,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被恶法和利益集团所侵犯。
为此,他和他的同仁们得罪了许多的地方利益集团,多年来,他们屡次被逼迫搬家,仅2014年以来,他们就被迫搬家13次。而在2015年的新年之际,他们又已经两次被迫搬家。
张治儒手机:13714453729, QQ:330950939。
图为:张治儒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隋牧青律师 被国保传话警告“不要太过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4消息:今天,广州维权律师隋牧青接到一位朋友的传话,该朋友称是某地的国保警方让他传话并警告隋牧青律师,要求隋律师在为“良心犯”拍照及发布案情相关信息时“不要太过分”。
对此,隋牧青律师回应称:“类似的威胁、警告,最近一年多,我已收到多次。我想了一下,过往我在会见良心犯时,不仅为其拍照,而且是会见一次拍照一次。为此,已多次与看守所及办案单位发生冲突乃至被扣查。同时,我也如实披露警方违法办案、良心犯遭受酷刑等情形。在警方眼里,他们确实认为我做事可能太过分了。但是,我认为,我之行事是于法于理均无任何过分之处的。我不想与任何公职人员发生冲突,我只想尽量维护自己的执业权利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我之行事均为合法,无论拍照还是披露相关案情及办案方的非法行为,均为律师法定或法无禁止的权利,我之行事并未突破任何现有法律框架(尽管现有法律中‘恶法’遍布)。2、情理上,某些部门觉得我“太过分”,无非是因我以忠于当事人利益为首位而未屈从某些公权的威胁、干预。如果律师不能忠于当事人,还不如设法去做人民的老爷—公务员。3、对我的偏见、敌视,源于公权惯于自尊并蔑视民权。——隋牧青2015.1.4”
据悉,隋牧青是一位知名的维权律师,他曾多次为中国的民主维权人士代理辩护,特别是在2014年间,他曾为“新公民运动案”的发起人之一丁家喜做辩护。嗣后,北京海淀法院剥夺了隋牧青律师的辩护人资格,不再接受隋牧青律师的辩护词,并拒绝隋牧青律师出席对丁家喜的宣判。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唐荆陵“煽颠罪”案 被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4消息:今天下午,唐荆陵的妻子汪艳芳告诉本工作室,上午,唐荆陵的代理律师刘正清来到广州市检察院查询唐荆陵案的进展情况,被告知:该案已于2014年12月31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据悉,在2014年5月16日,广州维权人士唐荆陵在家中被白云区公安以所谓“寻衅滋事罪”逮捕,随后被抄家,家中两台电脑、三部手机及一部照相机被抄走。同一天,唐的好友袁新亭和王清营也遭到抓捕。6月20日,三人遭当局逮捕。
2014年11月24日,唐荆陵的代理律师刘正清拿到了检方的起诉意见书,当局起诉书指控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从2006年开始非法组织聚会,宣传推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策划公民选举赎票行动;“4.29”林昭纪念日;“六四”静思节等公民抗命行动。三人被当局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2015年1月2日星期五
二零一五新年 苏州公民声援“建三江”律师维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3消息:昨天下午(1月2日),二十余位苏州维权人士在苏州市的一处拆迁工地,拉起条幅声援黑龙江“建三江案”的律师维权。
据苏州维权人士潘老师介绍,在2014年12月24日下午,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维权人士徐桂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前,安检人员说是接法院领导(朱魏院长)通知,禁止五人以上公民旁听此案,说完就由工作人员关掉了安检室大门,禁止其他十几名公民进入审理庭旁听,就连原告徐桂生本人也被阻挡在了安检室外面,难以进入。最后,该案在原告缺席、禁止五人以上旁听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审理了。对此,苏州市的许多维权人士深表愤慨。
在2015年的新年来临之际,苏州二十余位维权人士汇聚在一起,商讨在新的一年中将如何维权。并且,大家还一起回顾了在2014年中,我国民间的著名维权事件。期间,大家着重回顾了黑龙江“建三江律师维权案”。大家认为,长期以来,黑监狱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黑龙江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正是这种破坏法治、危害稳定、侵犯人权的典型代表。中国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理应严格按照本国早已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各相关具体公约办事。
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在2014年3月下旬,当著名人权律师张俊杰、江天勇、王成、唐吉和受害人及家属共30人,前往黑龙江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在黑监狱中的黑龙江公民石孟昌、韩淑娟、蒋欣波等人时。3月21日早上7点左右,三十多名不明身份的人闯进王成和张俊杰住的房间强行把二人抬出宾馆押上一个黑车(该车辆没有警用标志,没有牌照)。随后,江天勇,唐吉田也被押到同一辆车上。他们被押到一个不明地点后四人被分开。
随后,张俊杰、唐吉田律师遭到严重殴打。后经医院检查,四名人权律师总共被打折了24根肋骨,其中唐吉田律师被打断了10根肋骨。并且,四律师还被分别处以不等的行政拘留。
2014年12月下旬,当“建三江案”开庭审理的时候,代理王宇等人再次遭遇非难阻扰。12月18日,王宇、王全章等律师遭到无牌照黑车的跟踪,报警后当地警察熟视无睹,不查黑车,要查人权律师的身份证。
12月30日15时20分,七位人权律师王宇、唐天昊、袭祥栋、蔺其磊、陈智勇、张维玉、张凯及家属进入法院,两道门岗均无人值班,经过门禁,“建三江”案主审法官王敬军把律师引入刑庭会议室。刚就坐不久,四法警突然闯入,要求登记,并对蔺其磊、袭祥栋、张维玉等律师强垃硬拽,231511 法警强拽蔺其磊律师。到了大厅,要求对律师证、身份证进行登记。
综上所述,昨天下午,苏州二十余位维权人士开始在一处拆迁工地,拉起条幅声援黑龙江“建三江案”的律师维权。维权人士们表示:为了执政党自身的形象,更为了响应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号召,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律协都应该出面对黑龙江建三江地方当局非法关押公民的黑监狱和对维权律师进行非法抓捕、殴打、拘留的问题进行联合调查,切实依法进行处理,并且举一反三,对全国的同类问题制定强有力的遏制对策,通过加强法治、确保人权来杜绝黑监狱的产生和对人权律师的公然迫害。对于“建三江案”必须有一个合理、合法、公开的审理过程,给全国公民一个迟到的正义和交代!
潘老师电话:131 51170867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2015年1月1日星期四
民生观察评论:司法独立应当成为司法改革的终极目标
近日,中国媒体有关司’改革的报道连篇累牍,声称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开始“破冰”之旅,而且上了快车道。7月9日,最高院公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纲要针对审判权力运行、人权司法保障、深化司法公开以及法院人事管理、职能定位等重点领域提出45项改革举措,明确提出到2018年,要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随后,最高法院第一(深圳)、第二(沈阳)巡回法庭设立,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同样专司跨行政区案件审理的上海第三中级法院相继挂牌等等,司法体制改革看似在紧锣密鼓地切实推进。辅以徐辉、念斌、呼格吉勒图等冤案的纠正和平反,司法领域更显热闹非凡。面对如此的司法现状和司法体制改革势头,许多法律界人士和媒体对这一轮司法改革多有评论,赞誉有加并寄予了厚望,在他们乐观的展望之中,司法公正的美好未来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大好前景似乎指日可待。
客观而言,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相较于此前的仅仅是着眼于理顺司法工作机制的改革,无疑有一定程度的深化和进展,特别是在审判权去行政化去地方化两方面,都有所侧重和触及。但是,透过目前这些举措的表象,从更深一个层次观察,这一轮司法改革是否如一些人所赞颂的那样鼓舞人心,则显然可以存疑。同时还可以提出警示:热闹的表象,也可能是虚假幻象——只要现象司法体制的基础犹在,司法权没有真正独立,司法就不能在基本层面上有效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公民权利。司法体制改革就会沦为一场新瓶装旧酒的自欺欺人的游戏。
只要对司法现实有清醒认识,还可以看到,这一次的司法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司法腐败、司法糜烂倒逼的结果。这是一个司法不公可谓比比皆是的时代,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横遭践踏,党派特权桎梏司法,行政权利和地方利益集团对司法的干预和绑架司空见惯。前述这几桩业已纠正和平反的冤案,只是司法过程中冤假错案之冰山一角;一些盲目乐观者欢呼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来了,来了就是胜利,而对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这一不可辩驳的注目论断或浑然不知,或视而不见,或避而不谈,只是一味地谄媚赞颂。与此同时,也不能否认,现实的司法过程中,刑讯逼供,因言获罪,违背和歪曲法理的恶法、口袋罪依然存在,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现代法治理念并未得到贯彻。就在目前体制内大规模的反腐运动中,家法党纪也依然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司法实践上,依然存在着公权力肆意妄为的法律真空,例如许多因贪腐嫌疑或者因内部权力争斗而被“双规”的官员,竟然也和普通民众一样,不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明文规定的人身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这些不胜枚举的司法不公,就是一种深入体制骨髓的司法腐败现象,不仅社会危害巨大,导致司法公信力丧失殆尽,而且已经对执政党的政权的稳固构成了威胁。当局意识到,司法领域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若不及时加以解决,迅速加以修正弥补,后果可能不堪设想。由此可见,司法改革之所以不得不为,司法改革中引人注目的去行政化去地方化措施,乍看是朝着司法权独立的方向迈进,实则是要调整、变换一个体位和姿势,以便更为有效地维护和巩固现行体制,而不是以司法公正和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社会正义为首要目标。
具体地看,这一轮司法改革,在司法权力整顿方面,通常被归纳为以下三点:1,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2,加大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3,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切实落实人员责任。这些举措,意在通过垂直管理,约束和消除影响司法公正判决的外部干预、内部干预和法官滥权等三个因素。表面上看,有着朝司法权独立的趋势;但实际上是一种权力上收和与地方行政权力隔离的技术性动作,与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权独立并无实质上的关系。至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一轮司法改革并未在司法权独立这一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所谓的司法改革,可能沦为在一种叠床架屋的举动,导致司法机构更加臃肿、司法成本更高却更加低效——而司法改革要避免类似的失败结局,则必须改弦更张,以司法独立为改革的终极目标,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各项权利,切实保障人权,尊重法律,践行现代法治理念,才可能切实推动司法进步,收获改革的善果,在真正意义上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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