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6日星期日

链子门群体事件18年后还想说的话

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

在贵院审理的“聚众案”,从一开始就是一起人为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事先我不是策划者,仅仅是旁观的报道者,而且还是经过了成都市公安默许知道,率先在四川省宣传部的网站公开报道,只是删除后我才转移到海外自由亚洲广播电台。

产生新闻效应之后,聚众事件早已平息安静,并没有任何不良后果。只是成都市和四川省有些既得利益者,慌了手脚,不择手段弄虚作假,以便掩盖事实欺骗中央打压基层。这就是09年出现的这个事件的真实背景和真实原因。

进入逮捕启动公诉后,由于案件涉及利益攸关方成都中院,加上本案非常敏感,所以成都中院采取了回避、逃避、躲避的优化方案选择。加上成都周边其他区市,都不愿意接这桩烫手山芋的案件,所以就出现了乐山和成都,交换这起敏感重大复杂案件的内部协议。

09年9月中下旬,案件由成都金牛检察院移交到乐山市中区检察院。2010年元月传来案件中止不再起诉的传闻,到了3月份,有神秘的人操办之后,案件进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同年5月公开审理一次,此后开庭时间一再延期,甚至出现过中止一个月的记录。据说是市中区法院合议庭,多数法官认为这个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难以审议。

在5月份的公开审理中,控辩双方就事实描述、个体调查、证据对质,有很多与事实不符与公诉人公诉的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从出示的光盘证据反映,现场并没有出现交通堵塞、人事混乱、车流拥挤和社会治安综合问题。参与辩护的律师对公诉方提供的内容和出示的证据提出了很多的质疑,也都反映了当时交通秩序、人员流动、生产秩序,包括法院大门的进出都是正常良好的。

在石柱山看守所等待期间,不时传来释放、自由、回家的民间传说。合议庭法官也到看守所私下里面给我们透露了一些无可奈何的情绪性语言。当时的住驻所检察官范检察长,也认为我们的案件确实存在很多的疑问,只是又不能说得太细致。石柱山看守所教导员、所长,也不时表达出对案情的关注,和对我们这些异地关押人员的同情照顾。

时间到了当年的9月,再次传来明确的来自最高层一个机构的内部文件,要求“全部定罪秘密重处”的最后处理结果,这就是我们现在持续喊冤,一直抗争的市中区一审法院结果。宣布结果的时候,所有的律师要么不允许到场,要么不允许说话,连很多当事人的家属都没有通知赶到现场。

一审上诉期内,除了首犯考虑到自己身体和实际发生的作用等因素,还有缓刑的没有提出上诉,其他7位全部提起上诉。

在一审的审理过程中,成都有关部门对所有被告的律师进行了骚扰。在审理前提醒警告恐吓,在审理中禁止威胁引导,在审理后针对不听话的律师,或者政府认为越界的律师,采取各种行政手段,对律师的年审和考核等,行政权力可以使用的方式都进行了使用。

在乐山市中区法院一审期间,乐山市的基础交通进行了全市的控制,也对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周边进行了高密度的安全管理。我们就是一群对司法不公、遭受打击报复、个人财产权益被地方权贵盘剥等,社会现象负面问题的受害者。但是审理的过程,却把我们当成了十恶不赦的刑事犯重刑犯,仅此现象就能说明我们这个案件从定性,到公开审理,还有最后的秘密宣判,都说明了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和神秘的双手,控制着整个司法的过程。

二审中,乐山中院在初期还是非常认真阅读了全部卷宗,也发现了很多的问题,提出了很多的疑问和顾虑,最后在权力高于一切的情况下,乐山中院合议庭被行政压力和上级的要求,为使二审能够合理合法在程序上说得过去,就让成都金牛分局办案单位,重新补充了很多证据,完善了很多的材料。这个里面就有很多不能够拿来作为证据,事关各个利益方的《情况说明》。这些情况说明,不仅内容虚假拼凑乱造夸大其词,甚至有的是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在不情愿的情况下随意撰写,有的连单位签章都没有,或者是没有经过正当程序,仅仅是某个个人的私人行为。对于这个情况,我们在刑满以后,实地走访了4家作出《情况说明》的单位、单位的领导,或者行政管理人员,当面核对调查记录在案。

2012年以后,由于李春城的倒台和周永康出事的传闻不断涌现,我们这个群体事件和所有的当事人,也传来了很多利好的消息。一审法院成立了新的工作班子和我们对话协商,考虑新的问题处理方案。不过昙花一现,我们的希望很快就变成泡影,市中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明确的告知我们,我们也穷尽了所有的想法办法,现在你们只有走高院和最高院这条信访之路了。此后就有在乐山市院进行的远程视频,通过连线和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走程序糊弄我们的一次最高院的虚假接待形式。

2012到2015年这个期间,我们这个群体事件中的五六位同案,继续联手多次奔赴于北京最高检、最高院和国家信访总局,进行过投诉举报、信访上访。当时就有成都市金牛分局,参与办理本案的某些工作人员,一边紧张惶恐,一边分化瓦解,一边暗中设障,一边打压烘托欺骗,一边继续利用体制性的内部关系,疏通打通暗中通信等,对我们的呼吁喊冤,采取了分割弱化。

在最近一个月的时间内,我们就案卷的卷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阅读、分析和前后证据对应,发现我们这个案件还有更多复杂的“案中案”,以“案吃案的案中案”和打击报复当事人的刑事犯罪问题,以及新的腐败线索的问题。更有政法人员和地方政府官员相互勾结串通当事人,搞了一些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比方吃拿卡要办人情案、贪腐案、分赃案、打击报复案、所以说,我们希望上级有关部门深入细致的就我们反映的案中案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因为存在这么多理由和现实社会的变化,所以就有我们新一轮对上喊冤的行动和维权抗争的自信。对此,我们希望新的机会能够给一份符合事件真相,经得起历史考验,以及延续司法的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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