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湖北省巴东女子之子在学校卫生间离奇死亡找不到元凶,丈夫被截访人员竹竿打落长江死亡讨不到说法,她两年多投诉无门反被“寻衅滋事”冤判三年,现在边打工边申诉。
前言
向贤玲,女,1976年11月15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42282319761115128X,家住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碾坪坪村三组031号,系死者单江山之母,死者单大贝之妻。儿子单江山在巴东县官渡口镇初级中学上学期间离奇死亡,监控录像记录不全,向贤玲和丈夫单大贝、以及亲友到学校讨说法,被地方政府委派的维稳人员关进镇卫生院四楼,监禁并毒打,单大贝逃走后到巴东县政府门口喊冤,又被抓回关押到镇卫生院四楼,凌晨六时,他再次逃出来去“讨说法”,信访维稳人员两人追赶至长江边,有见证人看到信访人员用竹竿将单大贝捅进滚滚翻腾的长江而亡。痛失爱子、痛失亲夫的向贤玲在喝了维稳人员送上来的一种不太清澈的白水后,产生了奇异的幻想,在权势阶层早已经准备好的19.8万元“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向贤玲清醒后开始维权申诉,一是通过网络自媒体曝光真相,二是先后上访到巴东县政府相关部门、恩施自治州、湖北省政府及北京市“敏感地区”中南海,“打黑除恶”的2018年9月28日,当时公安机关以“缠访、闹访”的名义从她家里将其抓捕,关进巴东县看守所,在看守所被投毒,不顾其四周岁的次子无人保护,2018年10月29日,巴东县以“寻衅滋事罪”口袋罪将其判处三年徒刑。
长达32页的《判决书》说:“向贤玲以不服处理意见为由多次到北京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借机滋事,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利用信息网络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对此指控,向贤玲的辩护意见认为,自己是依法上访,依法维权,依法向上级官员反映情况,判决是颠倒黑白,为虎作伥。
向贤玲不服判决,上诉到恩施州中级法院,2019年8月1日,恩施州法院“驳回上诉、缴持原判”八个字。2019年8月中旬,向贤玲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劳动改造”——生产服装。受尽屈辱与折磨,2021年7月1日从武汉女子监狱出狱。
一、起因
向贤玲的长子单江山15岁,在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镇中中学就读,身体好,学习成绩优异,没有疾病。向贤玲这样描述她的不幸遭遇的起因:“2015年4月4日九点多钟,当时我得到儿子出事的消息后,连滚带爬下楼,以最快速度21点20多分钟左右赶到学校,看到孩子还有呼吸只是说不出话来,我悲痛的跪下,疯狂的求助学校把孩子送往医院抢救,但学校忽悠我说打了120急救电话。实际上学校开车到镇医院只需要六分钟,到县医院十五分钟就,可是学校就是不理,从校长到老师无人帮助我们。直到21点50多分钟,学校才叫来救护车给单江山打点滴,救护人员在没有问诊的情况下,以猛烈力量按压胸部,以非专业的手段进行救治。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药力加外力,孩子完全停止了呼吸。”
二、儿子单江山之死
对于单江山的“猝死”,向贤玲认为“被伤害后的非正常死亡。”向贤玲和丈夫单大贝事发当天要向学校查看监控录像,先是被拒绝,后被做了手脚。她说:“孩子出事死亡当天,他们要求看学校监控影像,校方和警方不让看,他们修改监控影像证据之后,第二天晚上才让我们看,那时看的监控断断续续,有的有图像,有的是一块黑板,铁杆证明校方和警方做了手脚。”
她的结论是:孩子受到权贵势力的某种伤害后猝死。向贤玲认为,儿子“猝死”事件的背后操弄者是时任学校校长吴长鸣、巴东县时任政法委书记吴以忠、时任派出所所长谭明建。
记录者:孩子“猝死”的原因是什么?进行过司法鉴定吗?
向贤玲:事故发生后,我们要求武汉同济医院的专家做尸检,但学校和政府不同意,他们只是安排巴东县的法医摸了一下,也没有解剖尸体,就说是“猝死”的结论。
记录者:还有什么不正常的现象吗?
向贤玲:我孩子是在卫生间出的事,很可能是遭遇其他同学毒害,或者伤害,导致伤到身体要害部位损伤,本应该第一时间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却将单江山从出事的卫生间抬出来,又抬上四楼的缓步台上放着,我去的时候单江山嘴唇在蠕动着,表明我的孩子有话要向我说,但这时他已无表达能力。为了阻止我们在网上曝光真相,当天,巴东县网络全部关闭,单大贝要求查看学校监控,所长谭明建不让看,我们抱着孩子遗体撕心裂肺哭晕过去。他们第二天对监控做了手脚之后,晚上他们才让我们看监控,那时的监控图像,已经很不正常了,有的有图像、有的是一块黑板,铁杆证明监控关键信息被销毁了,我们家属不依,十余名亲友聚焦在学校里坚持要看全程录像,要真相,遭遇一顿毒打。校长吴长鸣、原政法委原书记吴以忠、原派出所原所长谭明建、原校长吴长鸣带领两百多名黑恶势力,于凌晨一点多钟使用警棍暴力打伤我本人,单大贝、亲友薛昌凤、向孪、薛昌英、单大聪,身为巴东县原政法委书记的吴以忠,亲临现场指挥部署。
记录者:单江山身体上有什么伤痕吗?
向贤玲:单江山身上还留有许多紫色斑点!这紫色斑点只有在生前受到触及和击打或是遭人毒害才能形成,鼻子有很多泡沫,还流了一大滩血,“猝死”不能自然生成,必须有诱发的原因,结论没有说明“猝死”的诱因,是其虚假的主要证据。我们坚定要求查明真相。到异地聘请有资质的专家进行充分鉴定,以科学的道理说明单江山的死亡是外力造成,还是中毒所致。但学校和政府维稳办不同意做。他们叫无德法医草草看了一下,摸了摸就下“猝死”的结论,公安也不同意立案调查。政府要强行火化尸体,我的孩子就这样冤死了。
记录者:当时有媒体关注过你们的遭遇吗?
向贤玲:有,有一位省晚报的记者得到消息后去采访。4月11日中午,有一位记者听说孩子不明不白猝死后,7天内父亲又逼死,十分震惊,专程到医院采访,刚到门口吴以忠等人立即对其严密监视,学校和维稳人员不允许他接近我,派人跟着,不准跟别人说话,宣传部官员亲自陪同记者,高规格安排食宿,编造故事的谎言忽悠记者。把事故的细节编好后,吴以忠等人才把记者带到我的面前,记者以十分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并没有向我询问什么,面向我无奈的说了声:“我走了!”那次采访的内容直到现在也没见报。
记录者:你们跟政法委书记吴以忠有什么恩怨吗?
向贤玲:有!2000年,吴以忠聘请请我丈夫单大贝给他酒店做主厨的大厨师,在经营酒店主厨期间,因纠纷发生矛盾,吴以忠扬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子整死你。”没想到这个腐败官员一语成谶,这是他报复我们的直接原因之一。
三、丈夫单大贝之死
记录者:单江山“猝死”后,其父单大贝做了哪些反抗?何故伤亡?
向贤玲:单大贝是被人陷害致死的。因为单大贝到巴东县政府大门口喊冤,被截访人员追赶,抓回卫生院四楼,第二天早晨六时,单大贝再次翻墙逃出,边跑边喊“学校杀人,公安打死人。”官渡口镇信访办主任黄东和综治办工作人员李俊追了上去。用竹竿捅下长江急流淹死的。
记录者:将单大贝捅进长江淹死的?
向贤玲:对!信访办的主任黄东,拿的竹竿戳下去的。
记录者:谁看到了?有证言吗?
向贤玲:有见证人亲自看到了,但不愿意作证,担心被打击报复。
记录者:单大贝为什么要激烈反抗?是不是情绪失控?
向贤玲:由于讨不到说法,当初,单大贝和单家家族数十人围堵学校静坐示威讨说法,政法委书记吴以忠唆使两百多黑恶打手,逞夜深人静,由派出所所长谭明建指挥手持盾牌暴力执法,挥舞着警棍像雨点似的落到单江山的亲人身上,并抢走单化军的手机,将其戴上手铐非法送往看守所关押8天,将我侄子向孪头部打破,全身打伤,致其昏倒在地,他一度苏醒口中高喊:"不要打我”。但换来的是黑恶势力用皮带在车上“啪啪啪”的鞭打声,和向孪的惨叫声,之后头部缝了3针,全身是血淋淋的伤;被毒打的还有单大贝的弟兄单大聪,不仅打得浑身是血,还将其非法关押一晚。不仅如此,单江山60多岁的外婆薛昌凤被特警脚踹、电棍击打、当即不省人事,地方维稳人员将她拖往医院抢救,经抢救八个多小时才苏醒过来,住院八十多天,至今还有后遗症。
记录者:单家和向家参加了多少人?被打伤几人?
向贤玲:在这次镇压单家、向家的事件中,单家、向家6人被打成重伤,撕掉单大贝的新棉袄衣袖一只,右大腿伤痕累累,走路一拐一拐。
记录者:把你打伤了吗?
向贤玲:我被警察和涉黑人员电警棍触电三次,将我触晕后还被提起来摔了一米多远,随后强行拘禁在官渡口卫生院四楼。
记录者:家人及亲友被打,才导致单大贝情绪失控?才两次逃出管控?
向贤玲:是的,我们坚持要真相,要尸检,要看完整的监控才同意火化孩子的尸体,但他们不肯,他们害怕真相被揭穿,他们强行将单大贝和我非法拘禁在官渡口卫生院四楼。几班人轮流软磨硬泡逼着我们同意他们开出的“补偿”19、8万的条件。导致我一度精神崩溃,4月10日晚上他们强行给我挂点滴,不知里面是什么药物,挂了不到一半,我无法开口说话了,单大贝叫来医生强行拔掉针管,我才惭惭缓过神来;我知道单大贝六七天来没进食,剥了一根香蕉递在单大贝手里,他也没有吃,他沉浸在失子之痛之中,严密地管控又把他折磨得近乎疯狂,非法拘禁更让他绝望,他眼睛直直地瞪着,声音异常、动作特别怪异,我苦苦请求三次给单大贝注射镇静剂,以达到缓解他的症状,但他们就是不肯,他们说只要签字了,“其他的都好办。”我们坚持不从。这非人性的行为把我气得浑身发抖,嗓子干涸有窒息感,眼晴也开始模糊了,意识也逐渐失去,耳旁隐约只听见单大贝失去理性地叫喊声,他多次要求“出去走走,”却被书记袁龙波、主任黄东、李俊强行拦在病房里不让他出去。最后,单大贝趁夜深人静逃跑,由官渡口镇党委书记谭文通带领一班四处查找;单大贝躲在山上的岩洞里睡了一晚。第二天,他来到巴东县政府门口喊冤,请求查清儿子的死因,声称要看完整监控,要尸检,但没有人理他的诉求,后来被县里的官员从政府门口强行拖回镇卫生院,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其折磨得死去活来,单大贝不甘其辱,他说他要到恩施州、到湖北省相关部门揭露真相,这才有了他第二次逃走,也有了维稳人员对他更加冷酷、残暴。
记录者:单大贝第二次逃出是什么时间?他跟你商量过吗?
向贤玲:他没有同我商量,他只是说要为儿子讨公道。4月11是夜里,他们又故意进来骚扰我们,逼迫要单大贝签字,并且还威胁他说:“不签就只有强制执行”,慢慢的我昏睡过去了,大约早晨六点钟,我在睡梦中突然被巨大的声音惊醒,听到单大贝口中一直高喊:“学校杀人,公安打死人了。”多次喊叫,我下床随着喊声看去,正是单大贝的叫喊,他边跑边喊,向长江边跑去,后面跟着截访人员,我本能站起来,看见留守的维稳人员心不在焉的样子,他们说单大贝和黄主任到河边去了;我急了,迅速拨打电话求救110公安干警,同时要求去追赶单大贝,却被拘禁我的人死死地按在床上。单大贝再没有回来,他们维稳人员对我说,单大贝“跳江了。”我说单大贝不会跳江,我不信。我挣扎着往外冲,他们将我死死地按住。仅几天时间,我失去了两个亲人。
记录者:你后来了解到哪些情况?单大贝是自杀还是他杀?
向贤玲:后来听人说,单大贝是在极度悲伤绝望中逃向长江边,他不会自杀,他怎么可能丢下我和小儿子?他要沿着长江跑到可以伸冤的地方去。摧残折磨他的维稳人员黄东、李俊紧跟在后面,手里拿着竹竿,单大贝一直和追赶他的黄东,李俊争吵不停,往后退落到长江边悬崖的房基上时连喊三声,“天啊!要为我和儿子伸冤”,这时黄东使用长竹竿捅去,单大贝滚落而下;黄东从小就是在河边长大,是一位水手,单大贝掉落在房基上,求生的欲望特别强烈,黄东却无动于衷,为何不去施救?要说黄东等2人是截访人员,不发说他们是凶手,为什么无人将此二人治罪?
向贤玲:单大贝身体失重掉进悬崖,悬崖下面是滚滚翻腾的长江,由于水急浪高,加上高空滚落,水性极好的单大贝斗不过地方邪恶势力,也斗不过大自然的残暴无情,活活在长江溺水身亡,年仅38岁。后来将大贝打捞上来时,他还是紧握着拳头张牙舞爪的样子,他满腔仇恨无处诉说。
四、失子、失夫的向贤玲孤立无助,官员设计喝迷幻水按手印,向贤玲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将儿子单江山、丈夫单大贝19、8万元廉价地出卖了。
儿子单江山“被猝死”、丈夫单大贝“被自杀”后,当地地方政府为了安抚民心,达到维稳的目的,对她实施了下作的安抚手段。2015年4月18日,在她痛苦中不能自拔之际。地方政府利用向贤玲的堂妹和表姐,将她背到当地政府很多人在场的会议室里,吴以忠指使党委书记谭文通,要会议室所有人在一份材料后面签字按指印,也要求她在材料后面签字按指印。这八天来对她的精神摧残,已达到了高度的困乏和难以支撑的地步,父子俩的尸体还停在殡仪馆,多天不食没眠的她,精神崩溃、思维混乱、极度悲伤,镇里的干部谭文通指使一个女的给她递过一杯不够清澈的水,又饥又渴的她便喝下了,喝下不久,她突然产生了一种特异幻觉,这时的她,看到任何人都那么亲切善意。他们把她拖向政府二楼办公室,她也顺从地跟着走,叫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反而感激涕零。
向贤玲:我喝下那杯水后,满脑子都是虚幻,满脑子都是美好的东西,单江山的死,单大贝的死都在脑子里不存在了,在当时的想象中,他们过得还是好好的。事后才知道,这是迷幻药的作用,镇干部谭文通看准时机,拿着一份材料,让在场的众人签字(包括向贤玲“被和谐”的亲友),众多干部签字后,又拿了叫我签字,我顺从无比地在那份材料上签了字、按了指印,在做这些签字按手印的过程中,谭文通指使摄像人员拍下了一个一个镜头。他们就是用这些流氓无耻的手段达到了目的。我就是在这些邪恶势力的操纵下完成了卖身契:把儿子和丈夫廉价地卖了——签下了那份19、8万元人民币的罪恶的“补偿协议。”
这里特别说明的是,使用下三滥的手段构陷向贤玲在“协议补偿”上签字后,镇干部谭文通在此事件中敛财六十多万元“好处费”,三个月后东窗事发被逮捕,后来判刑三年,仅被羁押一年零四个月,身强力壮的他打通关节办了个“保外就医”,躲在外地做包工头。
记录者:失去儿子和丈夫后,你应该是被诱骗签下19、8万元的“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你不服,便开始上访维权吗?
向贤玲:仅在十天的时间里,我连失两个亲人,以吴以忠为主的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瞒天过海,罪恶深重,他们打着维稳的名义欺上瞒下,侵犯我的基本权利,我一个弱女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我把我的不幸告诉一些良心网络人士,他们帮助我在网上呼吁,得到了《六四天网》等网络的帮助与支持,巴东县吴以忠等腐败官员害怕了,他们担心事情败露,更担心乌纱帽不保,对我采取了更为残暴的陷害、打压。
五、构陷罪名,腐败官员不顾其次子无人抚养,将其以“寻衅滋事”的口袋罪构陷三年徒刑
儿子不明不白的在卫生间“猝死,”丈夫被推向滚滚洪流的长江,向贤玲万念俱灰,她的不幸遭遇一步一步加深。巴东县法院[2018]鄂2823刑初182号《判决书》这样描述、认定向贤玲的维权之路:“2015年4月至2018年2月,(向贤玲)先后多次前往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等地缠访、闹访;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并在网络媒体上发布不实虚假内容,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个家破人亡的女人,一个遍体鳞伤的女人,一个被利益集团出卖夺去爱子、夺去丈夫而找不到真相的女人,儿子“猝死”之说瞒天过海,丈夫“自杀”之路弥天大谎;她的反抗情绪急剧发展,由安分守己、逆来顺受到毫不犹豫地进行坚决的斗争。她开始讨说法,揭露从县官到镇官、再到村官欺上瞒下、指鹿为马的阴谋,依照宪法第35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讨要说法,四处奔波,历尽沧桑,但是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官员和法律的支持,当地政府不顾其次子无人关爱、抚养,反而构陷罪名将她判罪,羁押坐牢三年,她比窦娥、比小白菜还冤。窦娥、小白菜至少允许人们传颂、允许人们议论,但是,她的冤,不仅不能自己议论,更不允许他人议论。
让我们倾听她的后半部故事。解读巴东县法院[2018]鄂2823刑初182号《判决书》。恩施州中级法院(2019)鄂28刑终115号《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我“两书”)。不难否认的事实是,政府和司法人员正是打着“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号,推依法治国之虚,行专制独裁、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之实,让人民痛苦不堪,生不如死。这两份判决书、裁定书将是中国黑恶司法游戏的有力见证,判决书上所列向贤玲的“违法”事实,将成为中国21世纪二十年代“依法治国”的笑柄,经办的侦察人员、起诉人员、审判人员及其后台的操弄者将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向贤玲案的“两书”正好让我们窥视到了中国社会打着“依法治国”旗号、行愚弄人民之实的虚假与荒谬。“两书”是丑恶制度的见证,也是讨伐专制与邪恶的见证,折射习近平时代玩弄司法游戏的见证。它撕毁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的遮羞布。
向贤玲对这不堪回首的三年遭遇说得很少,但从她提供的巴东县法院判决书、恩施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我们能看到向贤玲追求真理、讨要公平正义、追求普世价值观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饶决心。“两书”上,她对检察官的指控发出了惊心动魄的控诉,实际是对黑暗社会制度的否定,突出地表现了她不可征服的反抗精神。
向贤玲从2015年4月至2018年2月,先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前往恩施检察院、到湖北省、再到北京中南海周边的讨说法,都是中国公民依照宪法第35条行驶基本权利的正常范畴,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公民实施宪法权的集中体现,但是,巴东县法院、恩施州法院把其行为认定为“犯罪”,这恰恰证明当权者的心虚和执政能力的不自信。这正好证明向贤玲公民不服从、践行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法治、文明的普世价值的坚定决心,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要什么?她无非要一个真相,要一个公平。
1、向贤玲说她的上访维权,不是缠访闹访,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两书”认为:2016年9月13日,向贤玲前往恩施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闹访。此后,2017年8月28日至29日,9月29日至30日,向贤玲再次前往该院信访接待大厅信访,要求对巴东县原政法委书记吴以忠涉嫌滥用职权罪名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因案件尚在调查之中暂时无法回复,向贤玲遂在恩施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内大吵大闹,采取滞留、在信访接待大厅沙发上开铺睡觉等方式给工作人员施加压力,严重扰乱了该院信访接待大厅的正常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特征。
对此,向贤玲辩护认为:我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第一,我儿子单江山“猝死”后,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处理,县政法委书记吴以忠亲自上阵忽悠我们,就因为单大贝给他酒店当大厨时产生过矛盾,吴以忠打击报复,专横弄权隐瞒真相,愚弄我和我的家人。第二,这几年我是依法上访,依法维权,依法向上级官员反映情况讨不到真相,讨不到说法,不是寻衅滋事。第三,我也没有在公共场所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拉帮结伙、打架闹事的行为,你起诉机关也拿不出我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拉帮结伙、打架闹事的证据。我依法正当维权,行驶宪法给予的权利,何罪之有?难道说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2、通过互联网自媒体发布消息曝光真相,是维护基本权利揭露邪恶权贵势力,是对巴东县地方官员野蛮的丛林法则说“不”,弱女子的抗争何罪之有?
“两书”指控: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向贤玲为发泄不满情绪,达到非法诉求,编造标题为“黑暗的巴东”、“湖北省巴东县冤案”、“湖北省巴东县太矾头中学一学生离奇死亡,家长讨说法无门被逼跳江自杀,”“湖北省巴东县一件不明的真相造成两死六伤,还原事实真相”、“两条人命谁来偿还?呼吁社会还我公道”、“湖北省恩施向贤玲儿子猝死,丈夫被逼跳江”、“湖北省恩施市巴东县原政法委吴以忠书记严重违纪的事实真相”、“湖北省刑讯逼供,单大贝死亡赔偿案”等不实虚假内容,自己或者通过他人在《六四天网》《新浪微博》《天涯社区》等网络媒体上发布。
对此,向贤玲辩护认为:我在互联网上揭露真相,表达诉求,是依照宪法等法律行驶公民的监督权、举报权,说的都是事实,不是虚假信息,是为了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事实,这是言论自由的范畴,不是什么寻衅滋事,相反,如果对网上举报维权,网上揭发真相认为是犯罪的话,就违背了中国在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上签署法案的意义,如果将一个正常表达诉求、举报黑恶认为是犯罪的话,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进步到公民社会,就没有保障公民的话语权,更谈不上文明进步。
3、到北京送材料被非法打压,到中南海附近转了一下就被认为是非访?难道中南海不是人去的地方?两会期间前往北京为何要捏造“冲击两会会场”的伪证?
“两书”捏造向贤玲第三个证据是:2017年10月19日(十九大期间),向贤玲冒用他人身份证前往北京中南海附近“非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2017年12月10日,向贤玲再次携带幼子及信访材料到北京,欲在中南海附件进行非访,被北京公安局西域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2018年2月24日(全国“两会”前夕),向贤玲前往北京非访,并预谋在两会期间冲击两会会场,让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被追责,以满足其非法诉求,后被巴东县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并带回。
要说这些事实被认定为“罪证”的话,不如说,这恰是弱女子向贤玲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人格魅力。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道那些地方是豺狼虎豹雄居之地而勇敢前往,就代表了她意志坚决、捍卫个人尊严和公平正义的决心。
向贤玲对此辩护认为:我的上访行为,源于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怠于履职,一是公安机关对疑窦重重、隐藏罪恶案情的线索不予立案,检察机关也对此案不立案履行监督职责所致;二是2014年4月11日政府工作人员让我签的“补偿协议”并非其本意,而是被药物毒害诱骗签字。三是截访人员限制我出门,我是被迫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买的车票,我借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票并无其他犯罪动机,更无借他人身份证犯科作案,只为了到北京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不构成犯罪。
向贤玲进一步辩解:起诉意见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重不实。
其一,2016年9月13日,我到恩施州中级法院开庭,我没有在恩施检察院信访大厅闹事,当时因为天气寒冷,我才用政府部门买的被子为孩子盖上抵御寒冷;
其二、我从未向政府部门伸手要钱,更没有敲诈勒索,赔偿申请是依法计算出来的。结合以上意见,我是依法上访,合法维权,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六、权贵作孽,官权集体颠倒黑白,司法构陷,让怨女蒙冤三年,老母不能赡养,次子不能关爱抚养。在其受伤的心灵再抹一把盐。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在中国这个流氓世界里,如果你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的能力不够,而是你不够流氓。儿子不明不白死在学校未立案调查真凶,拒绝做尸检草草下结论,丈夫被维稳人员追赶,将其推进万丈深崖的河流谎称“自杀”,弱女子从巴东告到恩施,从恩施告到湖北省,从湖北省告到北京讨不到说法,找不到真相。从上到下的官员不仅不帮助她、不立案调查,巴东县公检法反而将她抓了起来,构陷她几个莫须有的罪名,判决了三年徒刑,这种“依法治国”也太虚假了吧?!古往今来,有这么无耻的政府吗?向贤玲和中国千千万万投诉无门的维权冤民一样,被打棍子、扣帽子、穿小鞋,最后,当政者屡试不爽的将她安上了只有中国独有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
1、为什么只给予补偿,而不光明正大地给予赔偿?
政府操弄司法,公检法为虎作伥,巴东县、恩施州法院的“两书”最后是这样认定的罪名:本案中,被告人向贤玲2015年家庭遭遇失子、丧夫的重大变故,人所不愿,为平息纷争、当地人民政府、涉事中学共同给予向贤玲一定救助资金或者扶持资金,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
对此,向贤玲的辩护认为,真相不查清楚,单江山是在学校卫生间里受到何等伤害而吐血致死?真凶是谁?为何不解剖尸体?真凶受到应有的惩罚吗?单大贝是否被人推下长江?指认的真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吗?两条人命关天的事仅用区区19、8万元就能打发掉吗?涉事的中学没有责任吗?这种“人道主义关怀”未免牵强附会了吧?
2、原来写在纸上的宪法,是不能落实到公民的行动上的
“两书”又写道:被告人向贤玲按照法律途径对相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并无不当,因为信访权是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救济形式,但同时行驶权利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
向贤玲辩护认为:说得比唱得好听,我单枪匹马讨说法、和平抗争,静坐示威符合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没有任何暴力举动,判决书没有一条指控证明我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官权势力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判决书只是玩弄文字游戏。精英阶层又要做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3、公民维权之难,难于上青天
“两书”进一步诡辩道:“向贤玲的上访行为具有非法性。《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信访方式和对象,并明确规定了公民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而向贤玲多次在敏感时期进京到中南海等敏感区域上访,不但属于越级上访、而且违反了《信访条例》关于信访场所的规定。其次,向贤玲在恩施州检察院接待大厅长时间滞留,吵闹、将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欲图滋事让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被追责后以满足其非法诉求,其行为超出正当反映问题的界限,综合考虑向贤玲实施上述行为的性质、人数、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可以认定其行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看着这些冷冰冰的、专横的字眼,让任何有良知、有道德的人都会不寒而栗。这哪里是什么“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这认定的内容分明是流氓无赖耍横的见证,让文明社会蒙羞,让普世价值下的平等博爱人权与自由理念无地自容。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国家的存在不是为了称雄世界,而是为了让所有的国民活得有尊严,警察的存在不是为了控制百姓,而是为了预防并且阻止犯罪的发生。一个弱女子的儿子被剥夺生命、地方官员没有为其查清事实,不同意进行尸体解剖检验;丈夫被剥夺生命之后,不查清用竹竿推进长江的渎职信访人员的责任,而是瞒着、捂着,申请的国家赔偿也被驳回,让弱女子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她在巴东县讨不到说法、在恩施州讨不到说法、在湖北省讨不到说法的情况下,才前往北京中南海试图“告御状,”但她哪里知道,今天的北京城,已找不到当年能够问政民间冤情的慈禧太后。单大贝比当年的杨乃武还要不幸,向贤玲也做不了当年的“小白菜”,因为无所不在的监控、跟踪、维稳系统,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是口水都能把她淹死,他们随便找个借口都让她有口难辨。
法律援助律师认为:法理上讲,任何法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秩序,有效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公民权益不受侵犯,倘若法律“沉睡”不醒,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合法权利遭到践踏,违法行为嚣张肆虐,正义不能实现,正气不能张扬,也就背离了立法的初衷和目标,就难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成为世界文明国家司法界的共识、社会共识,是普世价值的试金石。从侦办机关到起诉机关,再到审判机关只注重形实的证据,而不注重那么多的内容证据。司法机关根本没有尽到尽职调查和合理的推理,很快草率的给出了结果。
法律援助律师认为:孟特思鸠说,“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整个社会的威胁”。法制是一个社会善恶,假丑,正义,是非,曲直,良心,伦理的重要风向标。违背法制精神必然导致社会进入一个侍强凌弱,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正是由于从巴东到恩施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施政中玩忽职守、草菅人命、隐瞒真相,才使类似讨不到说法的访民层出不穷,维稳费用剧增,靠权力压制公正,可以说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离法制精神渐行渐远。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在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中国的寻衅滋事罪是全世界臭名昭著的口袋罪,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2018年的所谓“打黑除恶,”几乎将全中国数以万计的敢于为自己的不公讨说法的访民、为他人伸张正义的公共事件吹哨人都被以“寻衅滋事罪”装了进去,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将寻衅滋事罪、诽谤罪的延伸,俗称“网上寻衅滋事罪。”近十年来,几乎将全国数以万计的为民请命的维权律师、自由作家、民间记者、公共事件吹哨人一网兜进,借打黑的名义,只要在网上敢言的人,讲真话的人,都以“网上”寻衅滋事罪打了进去。“网上”寻衅滋事罪,只有中国、俄罗斯、古巴、威内瑞拉等几个集权制国家所独立,换汤不换药,它与文明社会是格格不入的。社会正气得不到弘扬,正义得不到伸张,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良心接二连三的抓了进去,社会脊梁一批又一批地被打断,社会道德伦理进一步下滑。
五、结束语:将维权进行到底
封闭信息,捏造舆论,构陷罪名,只为将一个弱女子封口。“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向贤玲向邪恶说“不”,被专制的铁拳揍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旧仇未了,又添新恨。巴东县法院、恩施州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她失去自由三年,让她的次子失去母爱三年,让她不能尽孝三年,让她在严刑竣法恶政体制下三年时间身心受到折磨而无处伸冤的,2021年7月1日,她步履蹒跚地走出武汉女子监狱,晃如有如隔世。她望着蓝天白云发誓:单江山、单大贝你们父子死不瞑目,我的维权一定也会进行到底!
法律援助律师点评:今日之中国,穷人与富人互不信任,政府与百姓之间互不信任,社会公共机构与社会公共机构互不信任,我们再次出现了如孙中山先生说的一盘散沙的中国人这样一个局面。根本的原因,是制度下的官权横行、信任危机。没有一个社会阶层有幸福感,没有一个阶层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整个民族没有精神家园,我们从一个物质上普遍不满足的时代,进入了一个精神上普遍不安宁的时代。普遍的社会危机,各种丑恶现象层出不穷,有些社会现象的丑恶程度,令人发指不可思议,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从未曾有过的,今天的状况就是法治不力,秩序紊乱。各图侥幸,群情不安,现在人们普遍看到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在今天这个资本全球化的时代,我们的文化和制度为什么不能融入世界呢?
向贤玲经历的这一切,将这些丑恶现象推向了一个高潮。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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