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3年1月20日消息】2023年1月18日早上,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公民吴其和,一家人准备开车回老家过年,被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阻止其一家人离开。至晚上九点多,不明身份人员仍在继续非法限制其一家人的人身自由,吴一家人还坐在车上,准备和违法犯罪分子抗争到底,请全国网友关注!
视频显示,约有八名不明身份人士围堵在一辆蓝色的私家车前面,不让其开走,有两名辅警来到现场,但没有进行阻止和询问,就骑着警车走了。
视频拍摄者说:“警察同志你们看一下,今天是腊月28了,我们江苏姑苏区吴其和准备回家过年了,家有90岁的老母亲在家里等,他们这么多人堵着我们的车子,不让我们回家。现在警察过来了,看他们怎么处理。你看我们家车子底下都用大石头堵上了。”
据吴其和说:“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汇翠花园20栋206室,楼下有八名不明身份的人士上门寻衅滋事,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时间从2023年1月5日到至今。期间,我拨打110电话近百次无人出警。”
吴其和:“今天是2023年1月18日,我一家人回江苏盐城东台过春节,且我89岁的姨夫在住院,我们要回去看望老人,却被八名不明身份的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我多次报警,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城北派出所才派相关负责人和两名辅警出警,他们看到八名不明身份人员的违法行为不管就走了,而且到下午三点钟时开来一辆辽MOR658的车,故意堵在我的车前面,拦着我们不让我们回老家过年。”
鉴于此,吴其和向上述不明身份的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发出警告,请非法拘禁他一家人的社会闲杂人员听好了,你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及第三款的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规定从重处罚,而且你们的行为还涉嫌寻衅滋事罪。
吴其和认为,自己跟这些不明身份人员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希望他们立即离开,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另外,根据《警察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人民警察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查处。《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时,应当做到:(一)询问基本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根据公安派出所所长意见交有关民警处理;(二)对紧急案(事)件,应当立即依法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公安派出所所长报告,《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吴其和表示,自己近百次报警,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城北派出所相关领导及辅警到现场后,看到违法犯罪行为不管就走了,故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以及涉及纵容犯罪。
吴其和请求江苏省、市、区主要领导和公安厅,市公安局、区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同时请全国的媒体及网友关注!
吴其和电话:1396219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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