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

【访民数据库】四川谭光辉


姓名:谭光辉,性别:男
出生:1950年3月27日
电话:17778388839
户籍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潘家桥路47号
身份证号:512927195003270019
微信号:_oysy56zbzys422

上访原因:1999年6月13日,志愿兵军转下岗到国企,国企拍卖后失业。为了生计买车谋生搞运营,采取边办手续边从事客运。因无钱送礼,被仪陇县交管所戴吉龙等7人,以执法的名义暴力扣押运营小客车,并导致右手十级伤残。严重的伤害后果还不准许鉴定,串通医院毁改伪造病历,进而诬告谭光辉敲诈勒索,送至拘留和最后劳教。从此开始依法维权讨回公道的不归路。

维权经历:
20年如一日,从最初的劳教不服,到后来的行政诉讼和非法拘禁等各种诉状,现在共有109个行政裁定的法律文书。谭光辉认为大多数的裁定都是非法不公平的。
1、(2003)营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以认定扣车违法;2、(2005)仪公行撤字第1号决定书撤销(1999)仪公行04771号治安处罚决定书;3、政府行政机关霸道不解决问题,又以谭光辉进京非访为由,又做出(2005)仪公治决字第333号拘留决定。提起复议(2005)南公复字第22号又撤销了333号拘留决定;4、2007年3月17日县信访局,以举办学习班的名义限制人身自由12天;5、2007年8月,仪陇县公安局将造假拟好的(2007)南劳教字第124号决定书,以缠访闹访扰乱机关单位办公秩序为由,当场宣布立即带走送绵阳劳教所;6、(2012)仪公行决字第00198号处罚决定书,以虚构的事实为由实施拘留7天;7、(2014)川行监字第2号裁定“违法的主要证据不足决定发回重审”。政府不同意撤销,二审法院继续维持原二审判决;8、无奈之下举报控告投诉,讨要说法护法维权,来往于仪陇县和南充市委,截至目前已有数百次之多;9、先后举报仪陇县公安局编造虚假证据,仪陇县卫计委对医院毁改伪造病历包庇袒护玩忽职守,对三级法官甘受行权贵干预枉法裁判等控告;10、举报南充市高坪区警察自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虽经省中央巡视组多次督办交办但至今没有无果。11、十几年几十次北京上访,每一次都是承诺的很好,回到户籍地什么都没有,顶多给一些临时的安慰性补贴。

酷刑虐待:劳教期间多次遭受殴打,导致生殖器丧失功能。妻子服毒,孩子失学,母亲逼疯(已故)。谭光辉获得了“终身残疾”的红色证件待遇。一家五口至今处于没有住房、没有稳定的职业、没有福利保障的生活环境。

焦点问题:
1、强烈请求撤销南劳教字(2007)第124号劳教决定书(卷中材料全系造假)
2、强烈请求撤销仪公决字(2012)第00198号拘留决定(卷中材料全系造假)
3、对仪陇县卫计委的渎职不作为,包庇袒护县医院毁改伪造病历,致“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无法鉴定,不能享受更高级别的残疾待遇。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