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0年4月5日消息】安徽吕先三律师案是当前律师界最值得关注的头号大案,事关律师最基本的执业权益。吕律师若被判有罪,或将颠覆律师制度。他只是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了几起最普通的民事诉讼业务,就被合肥市中级法院认定为诈骗罪成立,一审获刑12年。目前此案正在安徽省高级法院的二审程序中。
周泽律师和斯伟江律师正在担任吕先三律师的二审辩护人。这一对在记者刘虎案、四川詹肇成律师案、江西熊昕律师案等案件中搭档过的实力派组合,或许是吕律师最合适的辩护人了。吕律师一直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周、斯两位律师认为他不构成诈骗罪,吕律师在一审时的两位辩护人金宏伟律师(新近被河南高院平反的吴春红的辩护人)和燕文薪律师也认定吕律师不构成诈骗罪。
但是,吕律师案在二审程序前,合肥市的公、检、法三司可谓全线失守,各办案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原则惨遭破坏:侦查人员对嫌疑人刑讯逼供(甚至对“被害人”也上了手段)、公诉人不仅拖欠被告人的借款而且还扬言要让被告人死在看守所里、法官对被告人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视而不见。更为恶劣的是,合肥市三司为了办成此案,曾分别派员共赴上海“学习”办案模式,硬将本来无罪的吕律师“搞到位”。详情可点击:周泽|吕先三案,公诉人问题大了!
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4个多月。在此期间,安徽省高级法院的承办人金法官曾经给吕先三律师的辩护人周泽律师打电话,称如果周律师不删除该案中侦查人员刑讯被告人的视频,他将通报有关部门。此举遭到周泽律师的断然拒绝,律师界同仁纷纷力挺周泽律师。此后,这名安徽省高级法院的金法官便再无新的动向。
近日,吕律师案中的第一被告人徐维琴,已经委托上海都邦律师事务所的屈华律师担任辩护人;第二被告人邵柏春,就是刑讯逼供视频中被侦查人员整的哎吆哎吆直叫的那位嫌疑人,也已委托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的冯延强律师担任辩护人。
这两位辩护律师均已向安徽省高级法院递交了辩护手续,并提交了书面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开庭审理申请,同时还要求复制案卷中的全部视听资料(讯问录音录像)。但金法官并未对上述两个申请作出明确答复,并且以安徽省检察院正在阅卷为由,至今未允许两位辩护律师复制视听资料。
屈华律师认为,如果安徽省高级法院在该案的二审程序中既不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也不进行开庭审理,甚至连最基本的辩护律师阅卷权都保证不了的话,那么二审的意义何在?此案已经在检验我国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在安徽省的落实情况。虽然周泽律师把该案刑讯逼供的实锤证据视听资料曝了出来,但此案的发展态势依然很严峻。
昨天,吕先三律师的妻子突然发现,百度旗下的百度百科已经把吕先三律师案“审结”了。这是偶然现象,还是“有关部门”的个别人士在操纵?做此勾当者,太缺德!
此案号称合肥市打击“套路贷”第一案。但什么是“套路贷”?北京知名律师张燕生早已公开疾呼:不要把“套路贷”等同于“套路罪”,无论哪类案件,都要坚持用犯罪构成要素理论去分析。吕先三律师案的症结就在于此。借贷双方对借款金额、利息、期限等合同内容都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怎么可能成立诈骗?更为夸张的是,此案中所谓的“被害人”李光建在接受侦查人员威逼利诱“上手段”时,仍然还在坚持主张自己没有被骗,还在坚持认为“欠债者就应该还钱”。此案中的诈骗罪明显不能成立!
有法学教授专门为此案撰文,安徽律师吕先三诈骗案与青海律师林小青诈骗案比较研究。
对吕先三律师无罪的分析可参见,斯伟江:九步“搞到位”,律师成“重犯”。
如此明显的错案,如此多的程序违法之处,已经严重拉低了安徽省的司法形象,希望安徽省高级法院和安徽省检察院能够守住底线,也希望各界同仁朋友们持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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