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7年8月4日消息】本网从王宗跃律师处获悉,“非新闻”卢昱宇涉嫌“网络寻衅滋事”一案宣判,罪名成立被判四年。卢昱宇当庭表示上诉,并与王宗跃律师当场签署代为上诉和二审辩护委托书。
据悉,该案在昨天(8月3日)上午在云南大理州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卢昱宇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获刑四年。卢昱宇当庭表示上诉。王宗跃律师代卢昱宇将一审辩护和判决内容写成上诉状,通过简短协商,卢昱宇向王宗跃签署了代为上诉以及二审辩护委托书。
当日下午,律师前往大理州看守所会见了卢昱宇,王宗跃称,卢昱宇气色较好精神饱满。对于律师表示宣判的刑期有点偏重时,卢昱宇表示,判决多少是他们(当局)的事情,其本人有所预料,但自己是无罪的,所以要坚持上诉来表明自己的观点。提及其同案兼女友李婷玉因认罪而获得缓刑,卢昱宇表示,当局希望他认罪获得轻判,但他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确的,无法认罪,如果(因为想轻判而)认罪的话也一定会后悔。对于自己的案件,判多判少都无所谓,但敦促律师一定要坚持作无罪上诉。下午,律师赶在法院下班前递交了卢昱宇的上诉状。
有关“非新闻”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辩护律师披露“非新闻”卢昱宇庭审情况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26/16020.html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