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6月11日消息:今天,广州公民唐荆陵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代理律师刘正清接到广州市检案管中心的来电称:市检讯问笔录不是证据材料是作为内部材料存内卷的,不能让律师复制。唐的辩解材料市检不认为是证据材料,他们不准备作证据使用,故也不能让律师复制。并称,律师实在要复制的话,就需要向法院提出来,再由法院向他们检察院提出来。
刘正清律师称:在6月9日下午他会见唐荆陵之时,唐荆陵告诉他说,当天下午还曾有广州市检的经办检官侯向东,对他进行了提审,并作了讯笔录。同时,他也向检官侯向东提交了其辩解材料。为此,刘律师于昨天(6月10日)下午来到了广州市检案管中心,要求依法办理阅卷手续并进行阅卷。但是,直到今天律师才接到广州市检案管中心的来到称:“唐的辩解材料市检不认为是证据材料,他们不准备作证据使用,故也不能让律师复制。”并称:“律师实在要复制的话,就需要向法院提出来,再由法院向他们检察院提出来。”
对此,刘正清律师认为:这真是荒唐至极!检方居然认为“辩解材料”和“讯问笔录”不是证据,居然不能让律师复制?实在荒唐!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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