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

访民林秀丽登记立案 被以“无行为能力”让等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22消息:据山东访民林秀丽告诉本工作室,昨天她去山东省青岛市北区法院登记立案,准备起诉青岛市北区公安分局。到了青岛市北区法院后,该法院的立案庭118号房间的李庭长告诉她说“国家赔赔赏不能跟行政起诉一起立案,要分开立案。”让她次日再去重新去递交两份诉状。 今天(5月22日)上午十点,林秀丽再次来到了青岛市北区法院登记立案,而立案庭的李庭长却告诉她说:让你的丈夫陪同来立案,或家人陪同才能立案,并说“有人说你没行为能力。”为此,林秀丽质问道“谁说的我没有什么行为能力?他叫什么名字?请法院拿出依据并给出书面证据来证明我林秀丽没有行为能力。”对此,李庭长又说他需要去请示领导,七天后给予答复,让林秀丽等着。 据悉,山东青岛访民林秀丽,因一起司法判决不公案开始走上上访维权的道路,而她在多年上访的过程中,却又一再遭遇地方政府的非法截访及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对待,为此,她又开始了更多的上访维权控诉。 林秀丽联系电话:13455644659 上图为:林秀丽到达青岛北区法院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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