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
董朝双不服七里街道办事处的信访回复
再次申请回复人:董朝双,男,现年58岁,汉族,初中文化,系二级残,住七里镇海棠村三组。
我于2009年8月10日向你处提出书面信访,反映的若干问题而与实际事实不相符。现逐条反驳:
一、 关于反映解除清洁工造成生活困难问题
清洁工作期间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120元是假,而我实际领到的生活补助仅有每月80元,其中克扣40元又是谁领取?回复我在邢家边市场做保洁工作,每月发放补助费150元,而我实际领取的是100元,其中又克扣50元归谁领取走?
敬请办事处深入调查了解实情
二、2000年6月11日两次被人殴打的问题
对我人身侵害明明有人证事实存在,是袁先才以及其侄子兄弟将我殴打,七里派出所根本未核实查证,庇护其凶手,由南池居委会垫支医疗费1000元,还剩下巨笔医药费未给予我解决(即赔偿),贵处未真正查出真实情况。
三、身患各种疾病,无力支付医药费,要求给予医疗救助的问题
因个人独居,无力拿出一笔医药费去医院住院治疗,只好在门诊就医,曾申请大病跟踪服务,未得到各相关部门领导的批准。因此门诊费未报销分文。
四、反映居委会刘明著对我残酷无情的问题
除政策规定应该享受的生活待遇外,刘明著根本对我的实际困难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尤其是我住房被5.12汶川大地震破坏无法入住,多次申请灾后重建,而刘明著将我住房拆除,在原地建起60余平方米的住房,我实际住房面积是106.39平方米,无形中缩减住房面积40多平方米,同时将拆除的建材用于重建住房之上,上级拨款2.2万元仅用部分,剩下部分应如数发放给我,可刘明著不予兑现。而且也未给我安装天然气,声称是为了我的安全,不敢给我安装天然气,这全是在搪塞上级领导。
五、上京信访被判刑问题
上京信访是我的权利,问题在基层未得到解决,无奈只有上京上访,被门卫遭到拒绝,相互推抽而使门卫老太婆跌倒地,因无赔偿能力而将我判刑1年零6个月。这也是基层给我造成的。
综上事实铁证如山,请求阆中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人力调查取证,真相一定会大白。
我董朝双是一个无辜而又苦恼的残疾人,应依法行政,依法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阆中市人民政府
再次信访回复人:董朝双
二0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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