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

辽宁企业家被人大代表迫害寄到本网的申诉信

辽宁企业家张铂长,被地方人大代表及官员陷害判刑17年,其85岁的老母亲向本网控诉,并提供相关资料供参阅,现在由于张母年事已高,再遭受儿子被冤的打击,视力极具下降,张母恳求社会关注,替她的儿子申冤,以下是她提供的资料————

控诉:全国人大代表辽宁于洪勾结公安局长潘春吉捏造罪名,将民企家张铂长投入大牢17年没收掠夺几亿矿山财产
作者:王淑珍 对此文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事实照片)
       身份证:211325300117102
我叫王素珍,今年85岁,是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原虹源矿业有限公司(民营企业)法人张铂长的母亲。我向您们控告辽宁葫芦岛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潘春吉徇私枉法、为黑撑伞、滥用职权、践踏公民权利、制造冤案,使我儿子蒙冤被判十七年的罪行。因为我儿子的冤案,给我们全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因儿子入狱,眼睛哭的视力困难,奔走上访,身心受创;我在上学的孙子孙女,被迫中断学业走上为父申冤的路,生活无来源异常窘迫,已处难以为继的状态,请救救我儿子救救我们全家。

张铂长85岁的老母亲,为了救儿子,哭的视力模糊,不断上访,要儿子回家,只因人大代表于洪看上了张铂长价值数亿的矿井,与好哥们公安局长潘春吉采取了一系列非法和罪恶手段,捏造事实、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儿子打入大牢。儿子一点没犯法,愣是被关进监狱判刑17年,天理何在?

于洪是辽宁省葫芦岛市宏跃集团的董事长,年轻时打架斗殴时脸上留下大疤痕,有了钱后,他去掉疤痕,摇身一变,成了全国人大代表。他利用金钱权力曾在葫芦岛市迫害多家企业家,抢夺他们的财产,运用黑社会手段,和葫芦岛公安局长潘春吉联手“抢劫“他人的血汗钱。在葫芦岛当地堪称一霸!无人敢惹。把黑手又伸向我儿子。
于洪十多年间曾多次运用黑社会手段妄图抢夺张铂长的公司,他指使手下人把车辆停放在张铂长的虹源公司门口,不让虹源公司生产营业,致使30多名员工被困矿井中36个小时。他敢如此行事,还不是因为仗着势他是全国人大代表,拥有数亿元资产,在辽宁省葫芦岛市一手遮天,公安局长潘春吉是他的铁哥们!狼狈为奸!于洪还曾在十多年间运用黑势力手段强抢张铂长的虹源公司矿井:

潘春吉原是辽宁省省长闻世震的秘书,到葫芦岛市任公安局长兼副市长,于洪和潘春吉是老乡、铁哥们,潘春吉为了帮助他的好哥们于洪抢夺张铂长的价值上亿元的矿井,他俩合谋构陷了张铂长的冤案,潘春吉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拘捕,刑讯逼供,潘春吉局长为我儿子专案组组长,为达到把我儿子的上亿财产抢走的目的,指示办案人员,用刑讯逼供来取证。按着他的指示,办案人员对所涉案的19个人都不同程度的进行了刑讯逼供。我的二儿子张久昌被打的遍体鳞伤,从看守所抬出送医院时生命已奄奄一息,在地方医院抢救不了,连夜送往北京302医院,经过一天一夜的抢救,才脱离危险。现在一有人提及被打之事时,他的精神都恐怖万分,浑身颤抖,泪流不止。办案人员对我三儿子张铂长的刑讯逼供手段就是更残忍。2010年5月10日至17日,他们以协助找人为名,把我三儿子从看守所提出带到一个地方,他们把他拖到老虎凳上,手脚锁死,套上铜套电击,手被打破、皮肤冒烟。他们用木棒抽打他的手脚,用案卷本抽打他的头,打得我儿子几次昏迷过去。不让吃饭、喝水、睡觉、上厕所,戴着头套和棉帽无法呼吸,胳膊背过来用绳子捆住,人被吊起来,昏迷后用凉水泼,7天7夜的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他们逼他在事先拟好的无审讯人、无审讯地点、无审讯时间的刑讯逼供的笔录上签字认罪,不签就给他用刑,多次把他打得昏死过去,然后用凉水浇醒再拷问。在这7天里,我儿子饱受了身心的极度摧残。我儿子至今是什么罪名,没有法律文书,没有通知、告知家属。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儿子打入大牢。

潘春吉局长和办案民警采取了一系列非法和罪恶手段,以捏造事实、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儿子打入大牢。潘春吉和于洪实现了霸占吴家屯井田的第一步。在谋划把吴家屯井田据为己有的方案中。首先由潘春吉出头,安排兴城市法院有关领导,组织对我儿子吴家屯的几个矿井进行评估,我儿子公司被没收有3个矿井,吴家屯井田是我儿子从1997年至2005年建设生产的。期间投资在1亿3千多万,其他的两个矿井投资也有6-7千万。吴家屯井田的资源价值也有几十个亿以上。可兴城市法院在组织评估时却一压再压评估额,最后在潘春吉的指使下,把价值几十亿元的三个矿井仅评估了2500万元,低估价值达上百倍之多。为了在形式上合法化,2012年9月潘春吉安排了一个所谓的拍卖会,以底价2500万元拍卖三个矿井。在葫芦岛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三个矿井是潘春吉迫害我儿子强夺来的,迫于潘春吉的权势压力,谁也没敢来参加竞拍。结果参加拍卖会的只有全国人大代表于洪的一个公司。于洪以底价2500万元就把价值几亿元的三个矿井收入囊中。至此,于洪和潘春吉合伙实现了十年企图拥有吴家屯井田的梦想,完成了他俩煞费苦心设计的,通过陷害、冤狱的手段,巧取豪夺吴家屯井田。潘春吉和于洪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惜制造张铂长的冤狱。真是无耻,天理难容、罪恶滔天。

    我儿子还有价值五千万的左右矿石,兴城法院受到于洪和潘春吉的利益、权利驱使,和拍卖公司合谋,仅仅拍卖100万元,于洪和好友刘海成、李玉志买到矿石后倒手净挣1000多万元,兴城法院相关人员得到160万元的好处费!官官相护、相互勾结,官商勾结共同得利,于洪等人和兴城公检法合伙达到了掠夺张铂长财产的目地。

控诉人:王素珍
身份证:211325300117102
电话:1316424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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