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中国浙江台州经租房业主林大刚老先生在台州政府有关部门前及广场,挂标语进行抗议!“维护宪法尊严,还我私有房产,还我安居权”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林大刚私有祖宅被政府经租,他多年以来不断上访,持续遭到当地政府打压与长期监控。
2009年6月,他控告浙江省建设厅后,遭到当地国保人员秘密逮捕,浙江台州椒江区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0年2月浙江台州中级法院对他免予刑事处罚,在被关押八个月之后将他释放。
林大刚出狱后,至今仍活跃于群体维权事业,支持一切维权人士及维权运动。
林大刚表示,为了维护我们全体公民的合法权利,我呼吁同胞们,控告违法违宪行为并要向全社会公开;要对行政、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违宪行为敢于说“不”。他呼吁民众要团结起来,铲除贪腐,弘扬正气,建设一个真正和谐、文明的国家。
为表达意愿,要求落实《宪法》原则,林大刚老先生一直留着长长胡须,直至政府归还其祖屋止,以彰显讨还祖屋私有房产的决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林大刚电话
15857689771
2013-10-5
以下是当天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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