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5年5月27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绥棱农场孙淑华因劳动纠纷上访维权,期间遭到地方维稳人员持续性暴力侵害及长期非法软禁,问题至今未解决。
2018年,孙淑华在住院后办理出院手续时,被医生告知身份为“家属”,而非职工。返回绥棱农场后,孙淑华向计财科询问,被告知档案中存在一份解除劳动的合同协议,协议显示孙淑华已领取5148元补偿金。但孙淑华从未签署该协议,也未实际领取款项。
经孙淑华要求,计财科经一个月核查后出具书面证明:“经查找,未查到发放给孙淑华5148元的发放凭证。”农场方面承认协议造假,称系“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无法恢复职工身份,但可按职工待遇补偿(每月差额120元),并要求孙淑华缴纳家属医保,农场报销25%费用。孙淑华接受该方案后,因法院及分局局长陈超以“全总局类似情况人数众多,无力赔偿”为由拒绝执行,法院以“超期”为由驳回孙淑华诉讼请求。
2019年7月7日,农场信访办主任称带领孙淑华前往北京信访。抵达北京20路车站时,3名自称北京警察的人员以“北京七十年周庆戒严”为由将孙淑华拦下。随后,孙淑华被带至久劲庄救济中心围墙外,遭到8名特警及先前出示警察证的人员共9人殴打,导致肛门神经受损。当日,孙淑华被拘留,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损伤”。绥棱拘留所拒收后转至绥化,拘留期间被要求每日服用止痛药。出拘留所后,孙淑华出现大便失禁症状,经绥棱县、哈尔滨多家医院检查,确诊为马尾神经损伤。
2021年11月30日8时许,孙淑华在家门口准备外出散步,遭到两名非农场人员阻拦。孙淑华报警后,警方1小时40分钟未出警。阻拦者将孙淑华强行拉扯至加油站院内,持续进行20多分钟的肢体冲突。随后,孙淑华被带至公安局局长办公室,不久后双腿无法行走。次日,孙淑华被送至绥棱县医院,经CT检查显示颈椎、腰椎除第一节外全部受损。
2021年12月21日,孙淑华在绥棱县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农场信访办主任张明友、于博洋,社会人士张强、赵金国四人闯入病房,将孙淑华强行带至家中楼下,两次殴打后关进“小黑屋”。孙淑华报警后无人接听,联系公安局局长刘福国,其在收到报警未接截图及被关小黑屋视频后,将孙淑华拉黑。
在上述多起事件发生以后,孙淑华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维权,过程中孙淑华遭遇多重阻碍和司法不公:
1.公安机关在案件处理中前后矛盾,前期承认“打人为信访办雇佣”并掌握全程视频,后期在法院判决时否认侵权事实,声称“无视频证据”;
2.法院在公安局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最终判决孙淑华败诉,导致其维权诉求无法实现。
孙淑华表示:“因维权我遭到长期非法软禁及持续性暴力侵害。自2019年7月本人首次遭受暴力殴打、被拘留释放(约7月21日)后,绥棱农场以“维稳”为由,对本人实施长达三年的非法软禁。期间,农场安排人员采取三班倒方式(每日9人次轮班),对本人进行24小时监视,限制本人离开绥棱农场,严重侵犯本人人身自由权。
2022年起(即被软禁的第四年),监视人员不再满足于限制人身自由,开始对本人实施持续性暴力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推搡、殴打等行为,致使本人身心遭受极大创伤。上述软禁及暴力行为,本人多次尝试报警,但警方均未依法处理,纵容侵权行为持续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孙淑华提出了以下诉求:
1.依法彻查劳动档案中伪造协议一事,恢复本人职工身份及相应待遇;
2.追究2019年、2021年三次暴力殴打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误工等损失;
3.调查公安机关及法院在案件处理中的失职、不公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孙淑华承诺上述内容均属实,愿意配合提供证人证言、医疗记录、报警记录等证据材料。恳请相关部门全面彻查其遭遇的系列侵权事件,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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