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

安徽公民刘涛华监视居住于家中

【民生观察2022年8月13日消息】安徽公民刘涛华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被限制在家里,理由是寻衅滋事。2022年8月8日中午十二点,曹慧,裴莉,刘涛华三位公民前往河北沧州献县旅游被地方政府联合联合安徽警察挡住,被带到献县乐寿派出所讯问。安徽合肥巢湖经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欧阳、马致远还有其他十几个人,在执法时,没有出示他们的证件。凌晨五点多,三位公民被运送合肥,一下车就给带了手铐。2022年8月9日上午6点钟三位公民从河北沧州献县连夜押回合肥,送往亳州路派出所传换,关铁牢十五小时后释放岀来。

刘涛华因土地和住宅强征而进入维权活动的背景介绍:

2012年初,含山县政府项目组入住案涉区域进行征迁工作,控告人的房屋位于该区域内。控告人拥有私人住宅共三进院落12间平房,占地354.2平方米,向含山县政府交纳了国有土地出入金,写入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198.97平方米,没有写入房产证的配套附属用房约80平方米(包括室外厕所、厨房、洗衣房、晾衣房、雨棚、院落地基和水泥地面、地下化粪池、大楼等)。2012年11月底,项目组乘控告人不在家,毁坏围墙、拆除门窗,未经本人签字,非法登记评估,同年12月1日,控告人在邻居的告知下赶回家中,发现室内家具物品被洗劫一空,立即拨打110报警,公安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并进行登记,告知应该是征迁人员所为,要求向含山县政府讨要说法,公安机关一直不予立案,也没有受理通知。随后房屋破损情况越来越严重,先是四周围墙全部被推到,接着又被放火焚烧,前排房屋又被坍塌完全丧失居住功能。最终于2014年底灰飞烟灭变成开发公司的高档住宅楼公开对外出售,控告人未获任何补偿和赔偿。房屋灭失后,控告人家属多次向公安机关和政府各级部门反映情况,多次被拘留,2016年5月在省信访局主持的信访会上,含山县政府副县长胡涛公开说谎“我们没有拆她的房子,她的房子还好好地在哪”。

2018年成诉,诉含山县政府对方恒才户的征迁行为(房屋拆迁行政强制)违法。经公开信息查询,知含山县政府在2012年3月与华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案涉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可含山县政府于2014年6月3日才对该区域下达含政秘(2014)102号《含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在此期间含山县政府成立的政府项目组和拆除公司及华阳公司在该区域的征迁活动并无法律依据,含山县政府违反“净地”出让原则,涉嫌未征先拆、未征先卖,其行为显然违法。属于控告人的案涉房屋即在此期间由完好到残缺,由残缺到灭失,控告人房屋灭失后又多次找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交涉,含山县政府长期违法行政,不是主动积极解决问题,而是错误地坚持错误的观点和做法来推脱、逃避责任。公安机关公开造假,提供伪证替犯罪行为掩盖罪行。法院偏听偏信,违反审判程序,对非法证据不予以排除,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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