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帅,男,45岁,身份证号4101831981025XXXX,联系电话:15617613690,住址为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西张寨;
- 王志彬,男,58岁,身份证号41012119680825XXXX,联系电话 13849001890,住址为荥阳市高村乡张村一组;
- 徐爱兰,女,64岁,身份证号 41012119621108XXXX,联系电话 13700878306,住址为荥阳市豫龙街道二十里铺赵家庄社区;
- 董青波,男,54岁,身份证号 41012119721116XXXX,联系电话 18137864311,住址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西张寨;
- 王春玲,女,64岁,身份证号 41011219620228XXXX,联系电话 18937133467,住址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关帝庙村关帝庙293号;
- 任培玉,女,身份证号42282219791020XXXX,联系电话15788982644,住址为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二十里铺村二十里铺832号。
自2026年4月起,侯帅、王志彬、徐爱兰、董青波、王春玲、任培玉,多次在荥阳市市委书记接访日到荥阳市信访局排队提交诉求,多次位列当日接访队伍首位,但始终未获得对应接访接待,相关诉求长期未得到处置。
后续侯帅等6人依法向郑州市信访局提交信访材料,要求郑州市信访局督促下级信访机构依规履行接访职责、依法处置案涉信访诉求,但郑州市信访局收到侯帅等6人提交的完整信访材料后,未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的法定要求,对属于申诉求决类的案涉信访事项履行受理程序,未向侯帅等6人出具受理告知,也未说明不予受理的合法依据,超出法定履职期限仍未作出任何处置,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郑州市信访局作为信访工作法定主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侯帅等6人的正当程序权益。
为此,侯帅等6人于2026年7月18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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