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四川广安中院别开生面的庭审过程

【民生观察2026年6月30日消息】6月30日,邓小平家乡四川省广安市居民向阳女士,刑事自诉控告前广安市北辰派出所副所长唐宇,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二审,在广元市中级法院如期开庭。

省内16位热情的公民来到广安,细心的旁听了庭审的全部过程,也见证和参与了公民状告权贵,不依不饶依法维权、不畏权贵据法力争的抗争气息。

由于广安中院是第一次遇到这桩敏感争议的案件,又来了这么多敏感的“不安分人员”,加上又是敏感时期的敏感法院,所以法院对参与旁听人员的安全检查就格外的敏感,并制定了超法律条款限制性措施的高标准规矩。

法警对进入法院的每一个人的身体行装、随身物品、证件资料,逐一进行详细登记,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在即将进入第一法庭的时刻,三名法警不由分说禁止入内,要求所有人员把手机放到储存柜,不允许带入法庭。当场有人强烈反对,并要求法警出示“不许带手机进入法庭”的法律公文或者是行政公函文件。最后在旁听人员一起大声呼吁:坚决反对法院私自制定违背宪法与剥夺人权的恶法!

僵持中来自成都的旁听者周杰,拨通北京最高法与四川省高院的督察室电话,控告“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重违反宪法与侵犯人权的现场仅为。”在旁听者的呼声和上级法院的干预下,广安中院放弃了“恶意执法”的念头,同意手机带入法庭,但是必须遵守法庭规定和纪律:关机或设成静音。

庭审开始,由于当事人(原告)向阳女士,受委屈和压迫太久,坐在法庭原告席上的她,多次表现出过于激动和失控的言行,讲述了许多与本案无关的事情,让案件审理处于被动无主题和延时的场景发生。最后参与旁听的十多位热情公民,一人动议大家联署,签署了一份《旁听人员统一意见书》,由向阳女士递交法官和合议庭。

我们认真参与旁听了本次庭审现场,听取了被告副所长唐宇陈述的内容,发现该案中存在下列明显的不当行为。

被告副所长唐宇的执法行为属于“强制约束”行为,显然超过民警被法律所允许的必要限度,给向阳造成的伤害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唐宇应当承担过度执法的法律后果。

被告副所长唐宇出示的医疗鉴定结果,不具有真实及合法性。该机构不能排除与公安机关有利害关系,指定鉴定和签定结果,在程序上违法,其结果无效。

被告副所长唐宇无证据证明,向阳早先就患有陈旧性右臂伤情。医疗机构拒绝再就损伤为向阳作鉴定,就是剥夺向阳的举证权,属于严重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副所长唐宇提供的执法记录仪信息,历时8年记录也不完整,有消除了有效信息的嫌疑。按公安处警规则应单独保留,当警方不能依法出示,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被告副所长唐宇提供的执法记录仪内容,在庭审中没有当庭播放,无法对当时的反向约束行为的合理强度进行鉴别,因此,被告方应该承担质证不能的后果。

综上所述,旁听人员依据《宪法》与《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依法提交庭后统一意见书,期望审判委员会认真参考后采纳,做出符合事实和法律条款的正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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