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5年7月30日消息】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公民陈云飞,诉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一案,原定于2025年7月29日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该案代理人包龙军、王宇夫妇在递交委托手续后,法院认为没有推荐函不能代理,遂变更了开庭日期。
陈云飞,男,1967年8月13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者,住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长安路22号。
陈云飞曾两次入狱,服刑八年。服刑期间,91岁高龄母亲曾遭粗暴驱离出租屋、头部受伤,养老金等财物丢失;
2025年3月25日陈云飞刑满获释,回家后发现被抓前刚给女儿兑换的美金不翼而飞。当时警方查抄过他家,却未出具任何手续。
为此,出狱后的陈云飞于2025年3月31日报案。结果不出所料,警方拒绝立案受理。
于是陈云飞依法向郫都区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但郫都区政府至今没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陈云飞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的规定,被告(郫都区人民政府)签收原告(陈云飞)递交的案涉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针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作出延期审理决定并书面送达原告。被告至今没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行为,于法无据。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云飞将郫都区政府起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该院依法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陈云飞邀请包龙军、王宇夫妇作为其案件的代理人。
四川省都江堰市法院原定于2025年7月29号开庭审理该案。但包龙军夫妇在递交委托手续后,法院认为没有推荐函不能代理并变更了开庭日期。
据悉,陈云飞(1967年8月13日),四川维权人士,199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是八九民运参与者。
2007年六四18周年当天,因在《成都晚报》上刊登“向坚强的64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遭到当局的打压,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监视居住半年。他也曾数次试图到北京祭奠赵紫阳而受到成都警方的控制和警告。2011年因中国茉莉花革命被软禁家中。
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其他20多人在四川新津县为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的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后,在返回的路上被一百多名持枪特警拦截并带走。警方于30多天后告知其罪名为“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已被刑事拘留关押在四川省新津县看守所。后来检察院取消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陈云飞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6年6月3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9年9月19日,陈云飞因为支持反送中运动被国保带走,10月19日从成都市温江区看守所取保获释。2021年9月19日又被成都警方抓走,并于9月21日被以不知名罪由正式刑拘。2021年,陈云飞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最终被法院改“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罪定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陈云飞出狱后仍被监控,多次被警方强制传唤。近期,租住在成都市陴都区的陈云飞和母亲,多次遭到政府安排的人员上门逼迁。
陈云飞电话:1671810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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