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8年6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济南维权人士于新永,于6月22日被济南公安局历下分局以涉嫌“侮辱罪”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
据悉,今年5月16日,山东济南、青岛等地十余位维权人士先后遭到警方传唤,其中济南资深维权人士于新永在被警方传唤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抄家。在被非法羁押一个多月后,昨天,于新永被济南公安局历下分局变更罪名,以涉嫌“侮辱罪”执行逮捕。
据山东维权人士李女士透露,五月中旬,包括她在内山东有十余名维权人士遭到警方传唤,其审讯内容主要是5年前他们纪念6.4学运的事,警方称,有人举报他们在5年前非法聚会纪念6.4学运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此举涉嫌“寻衅滋事”。经过一天的审讯后,十余维权人士被警告:近期山东维稳任务很重,这段时间不许上访及聚会,不许到青岛、北京等地去上访或旅游,更不许在网络上散布传播政府的负面消息。警告完毕,十余维权人士被释放,但是维权积极分子于新永却被刑事拘留。
对此,山东维权人士赵未分析,山东警方于5月16日前后传唤十余名维权人士,并刑拘维权积极分子于新永,指控他们5年前非法纪念6.4学运,这显然是在找借口打压维权人士。
在于新永被刑拘期间,刘建军律师曾于5月31日,在济南维权人士申贵军、王传辉的陪同下,前往济南看守所会见了于新永。据于新永讲述,在他被羁押之初,济南千佛山派出所一付姓副所长曾讯问他过他几次,内容多为几年前参与的纪念八九六四学运、新公民运动、为访民维权等一些旧事,之后他就被转到看守所羁押,此后他就再也没有被讯问了。
于新永表示,这些年来自己第一、没有里通国外;第二、没有在网上发表敏感文章和信息;第三、没有组织化行为;第四没有违背公安局对他提出的要求,因此不应遭受不合理打压。
而根据刘建军律师当时猜测,可能是因为青岛上合峰会即将在青岛召开,山东当局为了维稳需要才将于新永刑拘关押,峰会结束后于新永应该会被释放,不料6月22日于新永竟被变更罪名执行逮捕,这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据了解,新永现年55岁,山东济南人,1980年入山西财经大学,1984始在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后辞职下海。他曾于2014年10月联系山东许多维权人士,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由此被山东警方视为重点维稳对象。
今年3月3日,于新永与十余位维权人士前往山东聊城朋友家聚餐,被警方深夜抓回济南连夜传唤,之后于新永又被街道办事处人员劫持到桃源酒店非法拘禁,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3月22日才被释放回家。关押期间,于新永曾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却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于新永撤诉,从而给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获释后,于新永曾要求拘禁他的行政机关出具法律文书,但遭到拒绝。不得已,他只好向其上级政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区人民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出具关押他的书面文书以及要求燕山街道办赔偿他的经济损失3万元。
今年3月至4月期间,于新永又多次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要求回复他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并要求燕山街道办赔偿他经济损失3万元,5月16日于新永就被辖区警方传唤,并于当天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他刑拘抄家。昨天,于新永又被以涉嫌“侮辱罪”执行逮捕。
相关报道:刘建军律师会见被刑拘的于新永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601/17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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