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灵敏,今年50岁,是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村,教师,曾在一所私立学校任教。2010年,贾灵敏所居住的齐礼闫村城中村改造,当年6月22日晚,贾灵敏和她丈夫被当地拆迁人员绑上一辆车,被拉到了郊外的樱桃沟。在那里呆了一天一夜之后,贾灵敏在23日中午回到家中,发现住宅被拆除。那次拆迁中,当地政府并未出示拆迁证和强制拆迁通知书。此后她拨打110报警无果,随后在废墟上搭建了窝棚居住,成为一个“钉子户”,在窝棚也多次遭遇强拆之后走上了依法维权之路。 维权期间,贾灵敏开始系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包括《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等,走访郑州市的拆迁工地,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开设法律学习园地,每周三次普法咨询活动,成为一名“民间普法者”。 从成为“钉子户”到2014年5月被刑拘,贾灵敏的足迹扩展到整个河南省以及周边省份,山东、湖南等地的拆迁户也曾多次驱车前来与贾灵敏交流。 2015年11月5日,贾灵敏被河南省巩义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该法院认定,通过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贾灵敏、刘地伟单独或共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佛办事处老俩河村、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市场街、惠济区固城村、金水区拘留所门口等地,打着“普法”、“维权”旗号,在拆迁现场煽动他人阻挠村民自主拆迁,在拘留所门口打横幅、送鲜花、呼口号迎接被治安拘留释放人员,导致大量人员围观聚集,引发群体上访,造成执法人员被殴打致伤、公私财物被毁损的后果,并对其参与的上述活动进行拍摄、编辑,捏造不实信息,通过个人微博在网络上发布扩散,引起大量网民关注转发以及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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