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5年6月20日消息】山东女律师高丙芳因“代理农民工讨薪”被控虚假诉讼,一审获刑四年。2025年6月17日,该案二审在山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维持原判。消息一出,整个律师圈哀嚎一片,纷纷对此表示失望。安徽张茂荣律师感慨:以后慢慢退出江湖了,法制梦想已死。还有律师表示:该案侵害了民事律师的代理权,全国可能将涌现一批民事律师“被”涉嫌犯罪冤案。
近日,高丙芳律师涉嫌虚假诉讼案,二审维持一审四年判决。有律师点评,这个案子的有罪认定将会起到很坏的示范效应,直接侵害了民事律师的代理权。全国可能将涌现一批民事律师“被”涉嫌犯罪冤案。
得知此判决结果后,十五律师表示,“高丙芳案件下来了,维持原判。案件结果已出无力回天,我对判决结果很失望,虽然我已经预料到判决结果。留给我们思考的是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做好笔录,做好风险防控,做好风险隔离,关于案件本身,我似乎也无法言说更多,因为也许会发不出来。”
刘录律师也表示,“高丙芳律师案二审维持原判。作为一审及二审前期辩护人,深为无力感。二审后期辩护人马耀东、张翼飞律师已经穷尽一切努力,结果很遗憾。公道自在人心,不再多言。”
而广东张茂荣律师则表示,“慢慢退出江湖了,律师职业已成为最受气、最憋屈、最不受尊重、风险最大的职业!法治梦想已死,先撤了,兄弟们多保重!”
据悉,该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
该案源于一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上游包工头赵某某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米某某给农民工结清了劳务费。
2019年4月,米某某为了索要被拖欠的工程款,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师,在农民工已经拿到劳务费的情况下,以农民工的名义起诉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支付农民工劳务费(实为赵拖欠米的工程款)。由此,高丙芳、米某某和包工头陈某某因涉虚假诉讼被起诉。
2024年4月9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正在取保候审状态的高丙芳变更强制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执行逮捕,此后,高丙芳一直被羁押于泰安市看守所。该案另两名被告人米某某和陈某某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2024年4月26日,就高丙芳律师被控虚假诉讼罪一案,张新年律师和刘录律师一起,第十七次来岱岳区法院,提出相关诉求,其中包括请求该院对张丽庭长予以查处、请求张丽依法听取辩护人意见。但是,十七次了,张丽既不接电话,也不出面,二人只能继续等待!
2024年12月,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丙芳犯虚假诉讼罪,刑期四年;该案的第二被告人、第三被告人,案涉工程的两名包工头米某某、陈某某犯虚假诉讼罪,被判缓刑。
米某某和陈某某认罪认罚,高丙芳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有证据证明在案涉虚假诉讼二审执行阶段前,她对农民工已经拿到劳务费一事不知情。
2025年2月10日,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5年5月10日,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律师高丙芳被控虚假诉讼一案进入到二审庭审的第十三天。
当日,高丙芳律师和辩护人与审判长关于庭审程序、举证质证等流程多次产生异议,无法达成一致,庭上争执不断。此案引起法学界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高丙芳的辩护人之一张新年在2025年4月18日开庭后表示该案的程序问题不妥当,也不能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而他随后被强行带出法庭。
他在事后抗议法院在没有警告、训诫的情况下违规剥夺其辩护权:“上来就把别人驱逐出法庭,这不是开玩笑吗?”。
高丙芳本人于2024年4月9日开始被强制羁押,而不是取保候审,也被辩护人质疑其流程涉嫌违法。
赶来现场旁听的律师发现司法局组织的旁听人员占据多个位置,大多数人没有能够进入庭审现场。而在场的案外律师认为法庭强推庭审的意图明显,认为“他的目的就是今天要把这个庭开完”。
2025年6月17日,高丙芳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到10月,高丙芳、米某某、陈某某多次捏造75名农民工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虚假事实,以农民工个人名义起诉陈某某、工程总包公司索要劳务费265万余元。涉案75名原告,其中58人为涉案工程提供劳务,工程款已于2017年底全部付清,其余人与涉案工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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