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

海棠文学城事件持续发酵

端午节期间,陆续有中国耽美小说写手在社交平台微博上发文描述自己被兰州市警方“远洋捕捞”的经过。这些为了规避审核省去大部分细节内容的贴文指称,兰州警方此次带走包括在校大学生在内的数字创作者,并计划在六月晚些时候立案起诉他们。事件引发中国互联网大规模声讨,事件持续发酵,即便是在64敏感日,也一直处于微博热搜榜单上,话题从针对“中国言论自由的讨论”到后期对于“中国司法问题”的不公,多位学界和律师界的知名人士相继为此发声,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耽美文学指的是同性情爱小说。2021年后,当局开始批判“娘炮文化”,强化异性恋、父权威权话语体系,意图藉此重塑一个“个人、社会、国家”的系统,并希望强化国家层面从上往下的延展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的经济实力展示、文化空间拓展都是负面因素,这导致耽美文学中的“非规范化表达”被当局视为威胁。晋江、西红柿、哔哩哔哩漫画等平台都陆续下架其耽美频道,甚至屏蔽了一些知名耽美小说。由于中国的严格审查这类作品,许多创作者转往发表在一个服务器架设在台湾的成人文学网站海棠网。

在去年12月,安徽警方用极为相似的手段抓捕50多名海棠网作者。自5月下旬,陆续有多名“海棠文学城”耽美作者在微博密集发文,自述近期被甘肃兰州警方跨省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罪名拘捕的经历。本轮被捕作者主要是20多岁的年轻女性,有人称收到警方电话传唤后筹措路费前往兰州配合调查,“没想到人生第一次坐飞机是去兰州公安局”;有的控诉审讯期间被要求脱光衣服接受检查、回答私隐问题,感到人格受辱;亦有慨叹当初写网文是想帮补生计,没料到面临牢狱之灾和巨额罚金,手头拮据无法聘请律师打官司。有被捕作家写道,自己是就读985、211的名校,虽然大学学历暂时保住,但好不容易考上的研究生资格被撤销。有多名作家表示,在得知自己犯法后,出现忧郁症状、想自杀的念头。

有作者发文,称到了警局之后被逼问性生活、是不是同性恋,文章被批评根本是变态,作者愤慨表示:“有一句添油加醋,我不得好死。”对当局趋利执法的不满和对作者身世境遇的同情,令海棠作者被捕案再度引发舆论关注,多条相关微博获得数万次转发。更有人再次呼吁,应重新审视已经滞后于时代的法律条文。有网友无奈的说,先前遭安徽警方逮捕的耽美作家,有的遭判4年、5年有期徒刑,结果江西一起幼女卖淫案,涉案嫖客涉有强奸罪却只被判最重2年10个月。

中国《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海棠文学城”事件也引发有关淫秽物品犯罪量刑过重的争议。“性侵比写耽美文罚得还轻”的议题,在微博上引起不少网友讨论,许多女性纷纷对此打抱不平,成为关注的焦点。令女性网民尤为不满的是,近年发生的部分强奸、猥亵案件,对受害者的伤害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最终获刑却比网文作者更轻。

网民Aeri初梨说:那些作品里充满男凝的作家写出来的文字被称之为艺术,女人写出裸露的文章却只能被关被拘被判被罚。偷拍、诱奸、代孕、猥亵事件层出不穷,却只抓住能被罚钱的事情不放,真正该把重心放在什么位置却从来没有人考虑过,这些人全都是贪婪的面目,套着正义的壳被利益驱使着。原来从内里腐烂掉的苹果,外表也可以精美的不像话。

网民薯小岛巴士游说:此地的一切都太过于荒诞,荒诞到残忍。一张又一张翻过去都是求生者的血泪,女性一再被驱赶,容身之处一直被压缩,竟然连继续拥有普通人这样的身份都能成为奢愿。男社真的只是很纯粹的想杀女人而已,千方百计要女人变成疯子,变成亚群体,变成失去攀升欲求生欲的死物。如果女人的恨意总和能焊变成武器,地球早被夷为平地。

清华大学知名刑法学教授教授劳东燕在微博上写道“要避免机械性的执法与司法,简单套用现有司法解释与追诉标准来办理此类案件。考虑到不少作者是在校学生,并无违法犯罪前科,从刑事政策与社会效果的角度来说,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要尽量慎重。”劳东燕还指出“海棠文学城的相关案件引发舆论争议与关注的地方在于,安徽绩溪警方与甘肃兰州警方采取了不同的定罪标准,后者对前者认为无需作为犯罪来处理的行为都按犯罪来进行追究。这样的做法不仅会让人们无所适从,也有损执法与司法的严肃性。”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律师写道“如果我们责任意识差一些,把问题推脱为‘司法解释就是这样规定的’,不仅当事人会因此牺牲自己的重大权利,当事人的亲友也会对法律的公正丧失信心。久而久之,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就会受影响”。一位名为老凤的作者写道:“一个对年轻人如此残忍的社会,一定不是什么大环境宽松的社会,一个大环境不宽松的社会,其他很多事儿基本就可以免谈了。”

河南怀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一婕发文指出,上述法条生效时网络并不发达。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今天,1万次或5000次的点击量已难以视为衡量影响力的高门槛。“用旧规定动不动判个几年甚至10年往上,这对作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赵一婕同时指出,作者的“违法所得”直接来源于读者,而成人文学网站的读者并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我不觉得有自行判断思考能力的成年人,看了几篇po文之后就违法犯罪”。不少为海棠作者鸣不平的网民,都曾引述一名海棠读者的质问:“警察和法官可以替我们读者‘受害’吗?一场除了被告,无人受害的犯罪,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罪行?”

网名“法山叔”的微博大V、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昆蔚点评说,海棠系列案件从去年延烧至今,牵涉作者众多,但社会危害性不大,涉案金额极低。检方完全可以从刑法谦抑性出发,对情节轻微、真诚悔改的,依法酌定不诉;“又何必批量起诉,力求给这么多人留下刑事案底,给社会带来巨大不稳定性”。

律师赵宏发表“再谈耽美作品涉罪”一文表示,若从宪法层面探讨,写作色情作品还会涉及个人的艺术自由问题。反映在耽美作品上就是,绝不能以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就彻底封禁这些作品,对于艺术自由和青少年保护之间的价值冲突,应透过更理性的制度设计,例如分级制等方式进行价值调和。赵宏指出,除涉及写作耽美作品是否就会涉罪外,这些案件引发公众巨大喧嚣的另一个原因在于远洋捕捞。从已被抓捕的海棠作者的经历陈述来看,警方之所以启动大范围抓捕的背后动机似乎就在于趋利性执法。

随着“海棠案”舆情持续升温,更多法律界人士向被捕网文作者伸出援手,已有北京、上海的多位律师组成志愿团队,表示愿意提供法律援助。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仝宗锦、赵宏,以及北京律师金宏伟昨联合发表声明,称愿意为涉案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河南律师赵一婕6月2日说,有约百名律师加入志愿后援群组,已接受约150名写手咨询,她直指发表情色文章并非罪大恶极,目前“量刑畸重”。仝宗锦表示,现在这些案件还在沿用二、三十年前制定的法律标准,“到了该改一改的时候了”。

这场由互联网女性亚文化写作引发的舆论风暴,不仅挑战中国现行法条的时效性,也触及如何判定内容平台与个人作者间的责任大小、怎么划分文学表达与淫秽色情之间的界限、文艺作品是否应引入分级制度等长期悬而未决的课题。可以确定的是,舆论的聚焦和业界的声援,让因文获罪的小众作者得以被大众看见和感知。接下来,会有更多人关注她们的命运何去何从。

“海棠案”舆情已经引发中国网信部门的监管注意,微博深夜发布官方消息称“在海棠作者事件等公共议题讨论中,有个别用户脱离事件本身讨论范畴,故意带偏节奏、挑动性别对立、引导舆论冲突,借此博取流量和关注不刻意转移关联性别议题。”目前,这些贴文均遭删除,发布账号也已一一删除,仅剩网友截图在传播。网友还把原发帖人账号名作为话题卷标延续讨论。

作者李宇琛在微信公众号“李宇琛的笑诞记”发表文章《审判海棠文学的法律停在过去,今天有罪的永远是未来》,文章说,当一部承载着旧日价值判断的法律,遭遇日新月异的网络生态与青年亚文化时,所产生的巨大张力与不适。它让我们不得不沉痛地追问:当我们沿用昨日的标尺来审判今日的创作者,那些被轻易判定为有罪的青春与才华,其背后所牺牲的,难道仅仅是她们个人的命运吗?不,那被无辜株连的,更是我们本应更加多元、包容,也因此更加充满生机与希望的未来。

李宇琛的文章说,这些年轻的生命,她们的“罪行”究竟对社会造成了何等严重的、不可挽回的损害,以至于需要动用如此严厉的刑罚,剥夺她们的自由、学业、名誉乃至对未来的希望?当一部法律及其解释,因其滞后于时代发展,而演变为压制创作活力、制造个体悲剧的工具时,我们每一个珍视法治与文化繁荣的人,都不能无动于衷。更重要的是,我们期待一个更加包容、理性、多元的文化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文学艺术的探索能够拥有更广阔的空间,年轻人的创作热情能够得到呵护与鼓励,而不是在战战兢兢中担心自己的文字会成为未来罪愆的伏笔: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让今天的审判,无辜地断送了本应属于明天的无限可能。

作者另类叙述在微信公众号“另类叙述”发表文章《当刑网撒向文字:兰州“远洋捕捞”背后的司法失衡与创作寒冬》,文章说,司法标准的滞后与错位,铸就了荒谬的铁壁。警方定罪量刑的核心依据,竟是2004年《两高司法解释》——彼时互联网方兴未艾的“5万点击量”构成“情节严重”(刑期3-10年),“25万点击量”即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等标准早已与当前动辄百万、千万级的网络流量现实脱节,一个微博热搜就能轻松碾压的“天文数字”,如今却成了作者们通往漫长刑期的冰冷阶梯。更为荒诞的是,面对有着复杂情感叙事与人物塑造的耽美作品,警方仅以粗糙的“感官刺激”标签进行一揽子定罪,将文学价值探讨排除在外;而将“引流”等同于个人牟利意图的逻辑,更是在根本上突破了刑法规制故意犯罪的基石,使该罪沦落为可随意装填的“口袋”。

另类叙述的文章说,莫忘世上苦人多。当兰州警方以“远洋捕捞”的架势围猎这些手无寸铁的书写者时,当寒门女孩呕心沥血的文字梦想被碾作案底上的尘埃,当一张抑郁诊断书竟成为减刑的渺茫寄托,我们怎能不问:那被悬在重刑之上的司法利剑,是否已然遗忘了真正的恶魔?刑法的谦抑性并非是对恶行的妥协,而是权力对自身的约束。它当守护最纤细的生存希望。给创作留一扇窗,就是给无数在困顿中执笔追光的年轻人留一条活路——因为司法的尊严,永远扎根于它对最脆弱生命的深刻悲悯之中。

作者木白在微信公众号“木白文笔平平”发表文章《说说海棠作者被兰州抓捕事件》,文章说,最困惑的,法律的意义是什么?先不说这件事法律的界定模糊问题,就说这样一件事是有罪的,这群平时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小小写作者,她们造就的危害在哪里?她们造就的危害大,还是司马南,战狼这样的电影造就的危害大?还是某音那些整日激发人性之恶的雷人段子造就的危害大?法制的要务第一要素便是看事件的危害性,损害性,那么在对于并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一些小写作者,要这样重拳出击,仅仅是为了罚款这几万块钱,就这样摧毁这些二十出头年轻人的一生,说实话很残忍。

木白的文章说,问一个现实一点的话。就是兰州也好,安徽也罢,抓捕这些小作者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破一桩网络大案,给某一个人的履历加一抹彩,还是为了发一波款,毕竟蚊子肉再小,反正都是外地人的钱,家里都凑凑也有不少!还是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前者的话是恶意,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当然有些人天打雷劈的事做的太多了,可能也不会在乎,后者话,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这些小年轻作者犯罪了,造就的危害在哪里?究竟又是谁在制造危害?如果有一天,当一个社会上百分之三十的人都是有前科和案底的时候,那么好人和坏人该怎么分辨呢?

作者张3丰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客”发表文章《如果已经穷到对文学青年下手》,文章说,媒体使用“远洋捕捞”这个词来形容兰州警方的做法。“远洋捕捞”指的的是这几年有些穷地方,跑到长三角、珠三角抓企业家进行罚款——现在,你们甚至看上贫穷的文学青年了?如果真的是“远洋捕捞”,可能意味着这个社会进入了真正的危机:如果已经穷到对文学青年下手,那距离大麻烦也就不远了。

张3丰的文章说,很多人感到悲哀,因为“写小说比那些强奸犯判得还重”,似乎文学创作变得非常危险。我觉得还有一点应该指出:这个社会,或者某地的公检法系统,对这些年轻人真的太残忍了。或许恰恰是因为她们软弱,没有危害性,权力才选择了她们。要记住,社会对年轻人的恶意,一定不是没有成本的,而代价属于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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