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星期二

北京房山公安分局撤销李晓东殴打不予立案决定

【民生观察2025年1月7日消息】辽宁维权人士李晓东在北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遭北京房山公安分局警方联合地方信访工作人员与警察共同参入对维权人士李晓东进行非法拦截后遭到殴打,随后报警,经多次找房山公安分局都不给予答复,在李晓东本人与家人不懈努力与抗争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经过行政复议目前北京房山公安分局已经做出撤销不予立案通知书。目前李晓东被当地关押在看守所,姐姐李秀弟代为李晓东提出要求北京房山公安分局立案申请诉求。

具体申请诉求如下:
经复议,房山分局撤销了不予立案决定
复议申请书申请人:李秀弟,女,身份证号码:21100219491121292x
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北哨街11组6-16号
电话:13214193101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法定代表人:朱峰
申请事项:
1,撤销房山分局作出的京公房不立字(2024)5047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2,责令被申请人依据事实与法律立案调查处理。

事实与理由:

2024年3月18日辽宁维权人士李晓东被辽宁省辽阳市驻京绑架回辽阳刑事拘留后逮捕,申请人系李晓东的姐姐,由于1月7日李晓东在丰台站被辽宁省辽阳市驻京组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1月11日经房山分局阎村派出所组织法医鉴定。

由于迟迟没有立案,被申请人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3月18日李晓东在国家信访局接待司附近被辽阳驻京组绑架。

5月1日房山分局出具轻伤二级的鉴定报告,而李晓东却被辽阳刑事拘留后逮捕,申请人深信首都的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办案,不会冤枉好人,也不会令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虽然事涉信访人,但信访人并非是敌对分子,国家和政府的法律依然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请求贵单位尊重事实和法律,依法撤销京公房不立字(2024)5047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此致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申请人:李秀弟

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
2,不予立案通知书
3,法医鉴定结果。

李晓东案件发生经过如下:

2024年1月5日去北京第三中院递交上诉状途中,在十里河地铁站被查扣,辽阳驻京组强制将李晓东带回辽阳。为了仅剩三天的诉讼时效,不耽误向北京第三中院递交上诉状,于1月6日李晓东自行购买了车票赶回北京,1月7日在北京丰台站,被辽阳驻京组拦截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具法医鉴定报告为轻伤二级),在阎村派出所报案并去医院查验伤情,良乡医院初诊为第五节肋骨骨折,第四节不排除。到北京市积水潭医院复检,由于过年医院放假,年后拿到结果为第三、五节肋骨骨折。紧接着是两会维稳,没来得及将伤情报告送到阎村派出所,2024年2月23日就不得不配合驻京组回到辽阳,经与街道书记和区政法委书记沟通,答应由街道副书记陪同前往阎村派出所递交伤情报告,并为李晓东订购了3月1日7:29的火车票。谁料第二天早上就被带往市局,莫名的被行政拘留十天。

李晓东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因为事发在北京,2024年3月18日到国家信访局控告辽阳市驻京办在北京的违法行为,却被辽阳驻京办在信访局旁边绑架了李晓东并且被立刻遣返回了辽阳,目击者称是关鹏海吩咐手下制止路人拍照录像。结果是官官相为,违法者没有得到惩治,却把受害一方刑事拘留。张冠李戴的时代,谁在寻衅滋事路人皆知!李晓东被被非法绑架遣返回辽阳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又变更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为由送检,目前检察院拟定退补了一次。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李晓东被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没有得到保护,却遭到非法构陷被批准逮捕,打人者却逍遥法外,辽宁辽阳这样的事件还要持续多久?辽宁公检法联合制造冤假错案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你们是滥用职权构陷访民寻衅滋事的罪魁祸首,你们必将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最后请立即无罪释放李晓东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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