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

北京推“排查非法宗教”行动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6日河北石家庄市区政府发布了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的通告。这项专项行动要求查封和取缔“非法活动场所”,并对天主教地下神职人员进行“就地教育转化”等。

该通告说,“按照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专项行动,依法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对非法活动场所坚决取缔,对天主教地下神职人员进行就地教育转化,对地下势力组织开展的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坚决打击,实现“三个没有”目标(即:没有被天主教地下势力控制的信教群众、没有被天主教地下势力控制的堂点,没有天主教地下势力搞非法活动),确保我区天主教领域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1月8日,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成员王海丰公布,北京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升级,政府决定对该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各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在中共掌控下的大陆地区,中国基督徒可分为两派,其中一派参加民间自主自办的“家庭教会”,主张宗教信仰及宗教事务自由;另一派则参加受中共领导操控的“三自爱国教会”,主张教会“自治、自养、自传”,宣称“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的道路。

1949年中共建政后,其要求所有宗教场所必须向党政部门登记,接受党的全面领导,基督教新教、天主教以及民间自办教会必须加入官方控制的“三自教会”并接受政府的“宗教事务局”的管制与干预。1950年7月,中国基督新教界的吴耀宗等人联名发表“三自宣言”,发起了三自爱国运动,号召教会“自治、自养、自传”,宣称中国教会从此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此项规定引起了相当部分基督教徒的抵制,他们认为,教会的领袖应该是耶稣基督,而非顺从某个世俗政权,尤其是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仍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情况下,部分不愿接受政府管制与干涉的新教教徒在政府登记场所之外的场地开展宗教活动,他们多在信徒的家中,以家庭成员为主开展,所以中国新教地下教会也被称为“家庭教会”。

在现行的中共制定法律中,一切未经党政认可的宗教组织,包括家庭教会在内,均被视为非法,它们广泛而不同程度地的受到镇压与打击,如北京和河北河南、江苏、山东,家庭教会多年受到很严厉的打压迫害,家庭教会的信徒被拘捕的事件时有发生:009年6月5日早晨,北京家庭教会华惠棋牧师在太原车站转车时被抓捕,并遭到毒打。行凶的国保警察同时称:“我掐死你,再让你传福音,以后再到外地我就打断你的腿。”“我打你是上帝让我打的,三个月之内我凑足材料把你和你妻子一起抓起来判刑”“我们国保就是专门打压你们信耶稣的”。

2009年6月10日,北京一家庭教会领袖石维翰,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徒刑,并罚款15万元。而帮助印发和免费赠送圣经的基督教书店老板和石维翰的其他同工亦遭判刑罚款。

1999年11-12月,中共地方当局在浙江沿海城市温州附近地区捣毁或没收数百座教堂或祷告场所。

2001年冬,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邪教”等罪名,将“华南教会”17名负责人判刑,其中2名创办人龚胜亮及李英,分别被判死刑及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15名负责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2002年10月,河南永城市地方教会同工刘玉屏在家中被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刘玉屏被关押28天,酷刑折磨,并被勒索1.5万元,同年12月,地方教会同工胡引领等人被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后被判刑2-3年不等。

2008年10月16日,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联合会会长张明选在北京的家人遭到约15名暴徒袭击,大儿子张建遭到毒打。报导称暴徒为国保公安和派出所便衣员警[4],也有报导称暴徒为员警找来的无业游民。

2008年11月28日,中国民政局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为由,宣布取缔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联合会[6]。12月9日,包括范亚峰、郑恩宠在内的15位知名法律界人士发表联合声明,谴责民政局对家庭联合会的取缔,并呼吁人大撤销违宪条例。

在2018年2月中国正式实施新版《宗教事务条例》后,中共对宗教的打压变本加厉,4月各大网络商城包括淘宝、亚马逊(中国)等,禁止销售《圣经》,9月底梵中协议签订后,教宗方济各承认由北京认可的七名主教,并要求闽东地区地下教会主教郭希锦将正权主教让给三自爱国教会主教詹思禄。

12月成都秋雨圣约教会被当局查封,超过100名工作人员和教友被警方拘留,拘捕行动中有教友受轻伤,当局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拘留牧师王怡,目前仍未释放。

河北省廊坊市等地方,当年12月发布圣诞装饰禁令,要求12月23日至25日全市的商场和街道不得出现圣诞装饰,圣诞老人、圣诞树、圣诞糖果和彩灯被禁止挂出。

当年9月9日,北京当局又向首都最大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北京锡安教发出《取缔决定书》。该决定书由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发放,指北京锡安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因此决定即日“依法取缔”锡安教会及其下设机构,并收缴非法宣传资料。

当局发出的通告指,锡安教会“扰乱了社会组织管理秩序”,未经政府批准设立宗教场所,违反《宗教事务条例》。

综上,部分家庭教会信徒发帖称;北京新近公布的所谓的“排查非法宗教”活动,实际上就是要扼杀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因为如果真的实现了宗教信仰自由,那么许多公民就可能不再信仰党政主义了;如果真的实现了信仰自由,那么党政部门就无法全面“引领”操控国民了;如果真的实现了宗教信仰自由,国民就会要求民间自主自治,就会削弱党政的全面垄断特权。

还有部分信徒发帖质疑说:何为“非法宗教”?难道只有顺从党政的教会才是合法的?依据常识与自然法,只要不侵害他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的宗教都属合法,只要信众不坑蒙拐骗,不伤害他人,全都是公民的宗教自由与合法权利,党政及执法部门只能对侵害他人权益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取缔及法办,而不能以是否为“三自爱国教会”与否予以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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