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

江西丰城政府强征土地雇凶伤人 村民状告无门

控告人: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张洲村委会第一、第二小组村民。
卢小英,女,汉族,1960年9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262202196009012046,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张洲村人,电话:15970572156。

我们求助无门,迫不得已在网络寻求帮助,在此控诉江西丰城市小港镇政府欺上瞒下,强征土地,雇凶伤人。

一、村干部私自对外承包集体土地获利中饱私囊。

张家洲村是拥有3000多人的大村庄,村庄位于赣江堤外有800多亩集体所有的旱地,1993年开始就被村干部私自承包给外地老板栽树,获利几百万,全被村干部中饱私囊,张洲村民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二、镇村干部利欲熏心欺上瞒下雇凶殴打村民。

张家洲村在赣江堤内有200多亩水田,其中在丁字岩(地名)有80多亩水田,2010年4月被镇政府领导联合村委会干部强行征收,拟高价转手倒卖用来建造店面和别墅。这80亩土地,每一亩补偿16800元(含青苗费),而实际上,根据赣府字【2010】126号文件明文规定每一亩应当赔61137元每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0773元,青苗补偿费30364元),相差近45000元一亩,80亩土地近490万元被镇政府贪污。该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要单独列支,不得纳入新征地标准内而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变相降低征地补偿标准。”而村民根本就没有得到一分钱所有的社会保障费。此外,经村民多次走访上级国土管理部门了解,该80多亩土地根本未获审批。在征地前,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他们私下在深夜采取恶劣手段拿着卖地协议,各个击破逼迫村民签字。此外,他们两次雇佣十几个黑社会打手殴打村民,并要镇派出所于2010年10月18日在没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以“妨害公务罪”将村民卢小英非法关押半个月,企图杀一儆百。

三、村民被打轻伤二级派出所敷衍立案“立而不办”。

2014年8月23日,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人民政府职工金影进(音)在强征土地过程中,对村民卢小英拳打脚踢,致使控告人卢小英构成轻伤二级(有伤情鉴定)。该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而派出所在村民强烈要求下对此立案,可是却敷衍了解,一味劝村民私了,立案而不办案,不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也不将情况递交给检察院提起公诉。

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状告无门。我们也多次到南昌、北京上访,结果还被镇政府人员带回,并被罚款。我们本想息事宁人,可是政府欺人太甚,动手伤人,已经触及刑法,可是司法机关却蛇鼠一窝,对此敷衍了事。我们只是老实巴交的村民,我们抗衡不起“人民”政府,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既然我们草民命不值钱,真逼到绝路,我们就玉石俱焚!

卢小英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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