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5年2月27日消息】近日,谢阳案件的辩护人李国蓓律师前往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谢阳,结束后李律遭到看守所干警和副所长的盘查和刁难,经交涉后才被允许离开。2025年2月24日,谢阳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107监室写下致中国全体律师的公开信。信中称,长沙市刑事司法当局损害了律师的职业权利。他呼吁,中国全体律师关注本案审理的程序正义,以及督促有关监察部门严惩损害律师职业权利的个人,以示正义。
2025年2月20号,李国蓓律师去长沙一看会见谢阳,会见中,看守所干警共6人分别从会见室的被告人方和律师方闯入,称要检查谢阳递给李律的手写材料。
李律说:是谢阳写的辩护意见,并展示一叠材料,封面是“我的辩护意见”,干警说要逐页检查内容,被李律严厉呵斥,律师会见权,通信权受法律保护!
干警理亏词穷,悻悻离开。
会见结束后,又一干警堵住李律,说梁杰副所长要见过,把李律带到他办公室,再次要求检查谢阳手写材料内容,并开启执法记录仪。
李律说:你们将谢阳带出监室前就应当检查,带回监室后更应该检查,不能给律师的就不应该让他带,谢阳能带给律师的就是你们已经检查过的。
梁杰说:会见前后我们都检查,但是谢阳会见时现场写的呢?!
李律说:谢阳说我写不是一样的?笔录是他说我写的,你们检查不检查?!
梁杰说:笔录我们不查,你不配合检查,承担全部责任!
李律说:你们这是刁难,你们已经检查过了,我拒绝,我承担全部责任!我可以走了吗?!
梁杰见实在说不过李律,就放李律离开了。
李律表示自己事忙还没来得及寄控告材料,今天有人发给他谢阳写的一封公开信,他觉得有必要公开,实在是太恶劣了。
2025年2月24日,谢阳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107监室写下致中国全体律师的公开信。
谢阳,原湖南维纲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
2022年8月11日,湖南省司法厅以“709事件”遭到起诉,后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定罪免罚为由,吊销了他的律师证。
2022年1月11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罪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2年7月15日,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向长沙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2年8月23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起诉。《起诉书》编号为:长检刑诉[2022]Z3号。自案件进入法院审理以来,尽管已有30个月,但法院仍然没有进入对案件实体的审理程序。
截止目前为止,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住所检査室存在如下损害律师职业权利的行为:
1.为满足侦査人员对谢阳实施酷刑的需要,长沙市公安局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需要侦査机关许可为理由,在整个侦查阶段禁止律师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拒绝当面听取律师意见,不允许律师复制案卷材料.
3.在审査审理期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允许辩护人复制案卷材料、不依法告知辩护有关案件审理的程序性事项,例如终止审理、恢复审理、延期审理(共9次)等。
4.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在律师会见时,人为设置障碍与其他律师进行区别对待,不允许律师携带电脑、手机等,在律师会见时强行进入会议室,干扰正常的会见活动。擅自扣押律师与谢阳的信件,阻碍律师与谢阳的正常通信。
5.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住所检査室怠于履行工作职责,对律师的控告采取拖延态度,包庇纵容被告人,直接损害律师的控告权。
律师的会议权、复制案卷权、对案件审理程序性事项的知情权、要求人员当面听取律师意见权、通信权、控告权等都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的职业权利。律师的职业权利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既是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律师人格尊严的需要。长沙市刑事司法当局公然对抗国家法律,无视律师的职业权利的行为,应当要受到谴责。
谢阳本人深知: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唯一手段,保护律师的职业权利就是保护程序正义。同时保护律师的职业权利也是保证律师个人应有的风骨不受摧残的需要。
故特此呼吁:
1.呼吁中国全体律师关注本案审理的程序正义,以示公正。
2.呼吁中国全体律师督促有关监察部门严惩损害律师职业权利的个人,以示正义。
3、呼吁中国全体律师为谢阳案的辩护人李国蓓律师、李贵生律师依法履行履职提供帮助,以示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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