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

“撬门开灯”成为开年舆论“热梗”

中共独裁体制热衷形象工程是全球闻名的。今年春节期间山西省大同市官员为了完成政绩考核,不惜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强行制造“繁荣”假象。为此引发开年民众的汹涌舆论,并产生了“撬门开灯”的“热梗”。

1月27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下发的《古城亮化倡议书》,要求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从1月27日(腊月二十八)到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晚18点到次日凌晨6点,属于亮灯时间段,要求室内留灯,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直至次日天明。事发2月3日晚,当地一家店铺关门后,没有把室内外的灯都打开,被巡查人员发现,而已经回家的店长不愿再赶回来开灯。结果十几分钟后,街道办工作人员和城管在没有提前告知店主的情况下,竟然拿着工具硬生生将这家店铺门上的锁给撬开,进入店内开启灯光,然后再用U型锁把门重新锁上。

此举引发了公众愤怒,被认为是地方政府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通过粗暴行政手段强制执行“形象工程”的又一典型案例。“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历史典故广为人知,如今山西大同又将之发展、改写成为了“州官半夜撬锁,强迫百姓点灯”。网民评论说:“店铺为私人场所,撬门进入与入室抢劫盗窃没什么区别!是真真切切的违法!”“私人财产不容侵犯,这不是私闯民宅土匪行为吗。”“哪个法律规定了商家必须彻夜亮灯,这是滥权,这是乱作为,这是违法!”

还有网民表示:“店铺未按规定彻夜开灯,仅仅是违规;在未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就强行撬锁入室,这是公然违法,性质绝对不一样!”“这次大同出名了,可是我更不会去玩了,那里的执法人员太野蛮了,我怕!”有律师认为这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无视和践踏,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岳先生对自己经营商铺享有的物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上述工作人员强行撬锁进入店铺,已经突破了法治的底线。

舆论普遍批评官方在整个过程中毫无经济理性和法制观念可言,灯火辉煌带来的额外电费成本应该由谁买单?权力之手随意伸向百姓的门锁又会有何后果?最终决策目的与结果往往背道而驰,也丝毫不让人意外了。当年的大同市长耿彦波发起的古城大拆大建运动,导致人口约300万的城市,就有50万人需要被搬迁。那么当年背负巨额债务进行的古城改造效果如何呢?如今,这座古城已经沦落到需逼迫百姓过年开灯亮化,才能营造繁盛勃兴幻象。恰如网友的总结“十多年前的拆真建假,十多年后的撬门开灯,简直如出一辙。他们最擅长的,就是以道德意图伦理,压倒责任伦理。”

在“撬门开灯”引发汹涌舆论后,山西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在2月7日凌晨1点做出公开道歉,道歉内容与其说是反思自省,不如说是对舆论的敷衍应付。道歉中对于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避而不谈,也没有明确在造成经济损失后所需承担的责任,让一切又变成了——“问题无人负责,只是好心办了坏事”的尴尬局面。有网友评论道“为什么会有这种荒谬的事情发生呢?因为在他们看来虚假的繁荣也是繁荣,他们更在乎繁荣,而不在乎虚假。”

官方的愚蠢连官媒也看不过眼了,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认为,从致歉信可以看出,当地政府根本没有意识到事件的性质,或者说不愿意公开承认事件的性质。先通过言语威胁不开灯的商户,然后动用消防员撬锁,入室自行开灯。公众甚至不需要精通法律,只凭生活常识和为人处世的基本道理都能意识到此事的恶性程度。足见当地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法律观念、依法行政意识缺失到了何种程度。直接撬锁入室,至少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和隐私权。身为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没有执法权限,不走规范执法程序,至少涉嫌滥用职权。致歉信称,“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看来打算这事就到此为止了。这种连“罚酒三杯”都谈不上的“表态”,如何能让人相信“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作者项栋梁在微信公众号“建设性意见”发表文章《州官半夜撬锁,强迫百姓点灯》,文章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了。历史典故之所以经典,就是因为洞察世情人心,即便跨越百年千年也不会过时。这不,山西大同,历史重现了。虽然咱也不知道这些披着制服的人具体执行的是哪个国家的哪条撬锁法律,但州官的命令显然是一丝不苟地被执行下去了。后人有诗赞曰:州官半夜撬锁,强迫百姓点灯。营商环境优化,还看山西大同。

作者木蹊在微信公众号“阅后即瞎”发表文章《山西的“撬门开灯”,究竟照亮了谁的面子?》,文章说,在中国没有一个法条规定商户必须晚上开灯的情况下,他们仅仅凭借一个社区公章的“倡议书”,就把商户们管得踏踏实实。当权力之手可以随意伸向百姓的门锁,再璀璨的灯光也照不亮民生的希望。当千年古城沦为灯光秀背景板,我们失去的何止是电费?深夜11点被撬开的商铺大门,照出的是某些地方治理能力的"灯下黑"。真正的城市之光,不在彻夜通明的商铺里,而在法治的阳光下,在权力的谦抑里,在管理者对民众最基本的敬畏中。当一座古城需要依靠撬门开灯来营造盛世图景时,每个公民都有责任追问:这样的"亮化",究竟照亮了谁的面子,又遮蔽了谁的明天?

作者家传研究员在微信公众号“个人记忆库”发表文章《不按计划发财,不按规定点灯,不按级别落泪,州官破门纠正!一切操之于官》,文章说,以前说,人的悲喜并不相同,现在才知道,悲喜并不由你。山河四省官员搞经济,确实很可爱。州官半夜撬锁,强迫百姓点灯。让你发财,不发不行;让你乐观,不乐不行。同样的,该你哭时,不哭不行。

家传研究员的文章说,1976年9月18日,京郊一村收看主席追悼会转播,一位社员觉得无聊,从兜里摸出一颗花生吃,被书记大吼指责破坏追悼会:「革命群众悲痛万分,你还高兴地吃东西!」因为一颗花生,社员被指反革命,获刑8年。好在时代也有变化,这次没亮灯的,没有被抓去判刑。有什么变化吗,有;有什么变化吗,又好像没有。这几十年来,奉旨摆摊、奉命亮灯、计划发财,一应悲喜皆操之于官。如今工资发放都有困难,他们终于急了,要拼经济。但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他们的存在,以及他们的这种做法,就是问题本身。

作者写字的木白在微信公众号“木白文笔平平”发表文章《山西大同的这件事,本质是为了爷的喜好狠狠折腾普通人》,文章说,忽然想到了一些古代段子,即不管民众如何饿殍遍地,但老爷们来了,家家户户哪怕是借钱也要在门口放上红纸还有什么一些喜庆的东西,这个段子大概是在三刻拍案惊奇里看到的,那个时候我还读小学,记得我还为此写了一句诗:“鬼魅魍魉遍天下,哪管生民饥辘辘。”一句话吧,如果我是游客的话,知道了这个点亮的城市,是依靠这种撬门逼迫的方式来点亮的,这绝对不会是好的体验,只会产生罪恶感,因为繁华之下是个体的血与泪,会让我自己产生腐朽气息。

写字的木白的文章说,本质上大同的这件事虽然打着的是照亮城市,温暖游客的名号,但本质上其实还是官老爷拍屁股做的决定。因为西北的冬天,大半夜,没有几个脑残游客还会在下半夜到大街上瞎转悠的,即便是本城的市民,下半夜好人家谁还会到街上瞎溜达。即便是温暖如春的南方,到了下半夜,这大过年的,也没几个人的。说白了,什么游客,只是为了一个老爷的喜好而已。而这个喜好,本质上与让饥肠辘辘的生民挨饿也要在门口贴大红的红纸和添加喜庆有着异曲同工之处,都是为了爷的面子,折腾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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