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5年1月13日消息】福建省厦门市邓庆高律师于2024年11月在代理案件庭审中被对方当事人竖中指、扇耳光,邓律师本能反击,自我防卫。对方当事人报警后,辖区晋江公安梅岭派出所立案,于2025年1月8日对邓庆高律师做出拟行政处罚告知,拟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邓庆高律师对此处罚提出严重异议,并誓言维权到底。
2025年1月10日据李爱军律师微博消息,2025年1月8日,厦门邓庆高律师收到晋江市公安局梅岭派岀所的行政处罚告知,拟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邓律师称,其是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对其处罚是错误的。对公安的处罚告知,其已经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和律协等提岀维权申请,并委托律师代理行政处罚听证。
2024年11月12日,邓律师在代理一起案件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仗义执言,而对方位于旁听席上的亲属,在法庭内公然向依法履职的邓律师竖中指,并沖到审判区上的代理席上扇邓律师耳光,邓律师本能作出自卫还击,手指触碰对方额头。
几天后对方报警,梅岭派出所调查后出具了处罚告知书,认定邓律师殴打他人拟拘留五日,把对律师竖中指扇耳光的加害人认定为“被害人”。邓律师对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和案件的定性提出严重异议。法庭录像清晰证明对方扇邓律师耳光,而告知书却写成了“在脸部比划”;维权过程中包括办案单位在内的多名专业人士称邓律师为正当防卫,但告知书却认定“殴打他人”。
邓律师对该发生在法庭上的妨害诉讼行为不属于公安管辖也提出严重的异议。
近期,律师执业权益被侵犯事件屡屡发生。前段时间曾武律师为关闭洛阳中院违法安装的信号屏蔽器被公安行政拘留五日,而今,在经济发达相对开明的晋江也发生了律师权益被侵犯的事件。
邓律师称,黑白不能颠倒,善恶不能不分,其誓将维权到底。
对此,中国人权律师团表示,正当防卫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无法获得公权力保护的紧急状况下,为保卫自己免受进一步侵害,而采取的相应反击措施。
邓庆高律师自述反击力度轻微,只为防备进一步被侵害。
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是律师最基础的执业权利,法院等办案单位的当然职责,也为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明文规定。
据悉,厦门市律师协会权保委正在帮邓庆高律师维权。
中国人权律师团将密切关注厦门律协的维权进展,强烈谴责晋江公安简单处警,拟处罚在庭审现场正当防卫的律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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