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罐车混装有毒液体与食用油事件
7月2日《新京报》刊登长篇罐车混装食用油调查报告说,5月21日上午十点,一辆罐车缓缓驶入河北燕郊一家粮油公司。一个小时后,这辆罐车满载三十多吨大豆油驶出厂区。
鲜为人知的是,这辆满载食用大豆油的罐车,三天前刚将一车煤制油从宁夏运到河北秦皇岛,卸完后并未清洗储存罐,就直接来装上食用大豆油继续运输。
煤制油,那是一种由煤炭加工而来的化工液体,如液蜡、白油等。有罐车司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今年五月份,新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事实上,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一部推荐性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其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由于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对厂家约束力有限。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王兴国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推行的运输规范虽然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他指出,“它也是一项国家标准,相关企业在制订企业标准时,要以这个为依据,企业标准可以比这个标准更严格,一般来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混用又不清洗,残留物势必会对食用油造成一定的污染,运输食用油应该专车专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新京报记者,煤制油主要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成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导致中毒。
二、水运混装有毒物与食用油
在新京报日前揭露中国油罐车混装食用油后,财新报道又揭露不仅是公路货运,食用油经水路运输也存在混运现象,并且假的洗舱证明更易取得,因此即使已实施专货专运政策,仍难以遏止。
中央社13日的报道援引财新指出,长期以来,无论海运还是内河运输,食用油都没有专门的运输船,和其他油品混装现象十分普遍。
据一名食用油专用运输船船长对一名接洽中的客户表示,“以前混运没人管,你装好白油(化工合成油)运食用油,只要能提供洗舱证明就可以了,而洗舱也不用很严格,自己随便搞一下,再开一个假的洗舱证明,粮油企业也不会细看”。
一名船舶洗舱公司负责人告诉财新,运完其他油再运食用油在行业里很普遍,中间需要洗舱。“但你只要给个1、2000块钱(人民币)我们就可以给你直接开具洗舱证明油气消除证明和换品种证明。”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已从事洗舱业务20余年,客户遍及长江流域。
不过自从新京报2日揭露食用油混运一事之后,所有粮油企业都在整改严查。据这名船长介绍,以前假的洗舱证明最多3000元就能弄到,现在要上万元,所以现在很多食用油船都不想接其他货的单子。
三、网友对混装有毒食用油评议
针对混装有毒食用油事件国内新浪网友的评论:
新浪热点北京: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在漫长的几十年时间里,卖油和买油的公司厂家对承运罐车如此操作都熟视无睹、不闻不问,同样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硬核大脑北京: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在这起案件中又能明显看到国家监管的严重缺位。
用户7824291595:不是监管的缺失,是法制的缺失!无法无天!
赤道财经北京:早在2005年就已有同类新闻曝出,却并未引发公众和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
暗黑系悬崖上的金鱼姬重庆:毒奶粉是孩子吃,油罐车混装是所有人吃,那么多人得癌症是有原因的
用户7698759227山西太原:我们每天都在吃有毒食品。应该怎么管理呢?这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问题
幸福明白山西太原:我们知道煤气罐氨气罐氧气罐氮气罐都用专用的颜色来区分罐内成分。哪为什么煤油罐车和食用油罐车不用简单的颜色区分。是怕消费者辨认吗?
用户7427541736广东东莞:这件油罐混用案,除了追究相关生产企业、销售和运输企单位负责人及个人责任外,强烈要求追究国家食品监督总局负责人长达20年监管严重失职的法律责任!
春天咖民浙江宁波:如果我们总是不抓少杀、惩治以宽,监管缺位、失职懒政,食品安全问题怎么能得到遏制?
用户7903153708山东潍坊:监管部门、供货、销售使用部门'司机都应承担刑事责任!严查严惩给人民一个交代!
IN话题指南北京: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只是追究承运者的刑事责任,追回目前被曝光的油罐车所运输的食用油,对于此类事件的解决远远不够。
你能不能多见见世面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这种刑事责任不仅应覆盖承运者个人,同样要覆盖单位。
新浪看点北京: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该事件反映的是其对公众健康乃至人之为人的尊严的极端漠视,这种行为当然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中国毒食品泛滥的严重状况
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近年来日新月异,极大地挑战了人们的想象力。在过去的十几年间,甲醇制酒事件、福尔马林浸泡海产品问题、阜阳奶粉问题、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问题、食用明胶问题等等,层出不穷。到现在连缓释药物的胶囊也查出有毒。从儿童奶粉到食用油,整个社会无法保证任何一种食品药品是安全的;从小作坊到国有大企业,整个社会也不能保证任何一个企业不去制造有问题的食品药品。而对消费者来说,从最初看到这些新闻的“触目惊心”到今天变成了“基本麻木”,中国人似乎不得不习惯于这种“相互投毒”的生活。
近20年来中国大陆食品安全事件列表
事件发生或曝光时间 | 黑心食品名称 | 简介 |
2003年-2004年 | 大头奶粉 | 因为食用劣质奶粉导致婴幼儿致病、致死相关事件。生产劣质奶粉的首犯王文官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详见“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
2004年 | 头发酱油 | 2004年1月5日,湖北省荆州市一家调味品工厂用“氨基酸液”加氢氧化钠、盐酸、红糖、色素等原料勾兑酱油。而湖北省另一家专门生产“氨基酸液”的公司所采用的原料是各种富含蛋白质的废物,主要有人的毛发,医用棉等。原料不经任何处理直接进行酸解,还原成氨基酸。而毛发水酱油大肆流行于河南、安徽、湖北等地。详见“头发酱油”。 |
2005年8月-2006年7月 | “工业盐”假冒“食用盐” | 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间,徐建国将780吨工业盐,重新包装成假食盐,以低于食用盐的市价六成的价格销售,非法牟取暴利。工业盐多含亚硝酸盐类,食用后会出现慢性中毒症状;如果长期食用,可致人肝中毒以至于发生肝癌导致死亡。徐建国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
2006年 | 苏丹红鸭蛋或鸡蛋 | 部分蛋商为了生产高价红心蛋,违法在鸡蛋或鸭蛋中掺入致癌物质苏丹红。详见“苏丹红事件”。 |
2006年 | 毒比目鱼 | 上海检验发现,俗称欧洲比目鱼其多宝鱼的样本中含有致癌的抗生素硝基呋喃,含量最高达每公斤一毫克(1ppm)。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环丙沙星、孔雀石绿、红霉素和雌激素,以催生鱼苗长大。 |
2007年 | 有毒宠物食品 |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检验发现,中国所生产的宠物食品主原料小麦筋蛋白里含有有毒工业化学物质三聚氰胺及三聚氰酸,以作为冒牌蛋白质之用,造成美国、加拿大数万只宠物死亡。详见“2007年美国宠物食品污染事件”。 |
2007年 | 大便臭豆腐 | 将豆腐以粪水、馊水以及有毒化工染料硫酸亚铁泡制,以加速臭豆腐之发酵变臭及上色。 |
2008年 | 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 | 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被验出含有三聚氰胺,导致在甘肃、江苏等多个省市出现多名婴儿得肾结石的事件。稍后,包括伊利、蒙牛、光明、圣元及雅士利在内的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中都检出三聚氰胺,最后事件扩散开来,不止是奶粉,中国所有奶制品和面粉制品普遍也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其严重程度超过了2007年的出口美国的宠物食品。三鹿集团董事长获判无期徒刑,直接生产毒牛奶的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并执行。详见“2008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 |
2008年 | 黑心碳酸氢铵膨化剂 | 中国制造碳酸氢铵膨化剂(俗称铵粉)被检出含有超量300ppm的三聚氰胺,台湾及马来西亚宣布,即日起全面禁止进口中国制碳酸氢铵,后检查出中国产小苏打、发泡剂、柠檬酸钠、靛蓝中均有三聚氰胺。 |
2008年 | 黑心面粉 | 部分制造面粉被查出违法添加大量滑石粉,长期食用将产生高血镁症,造成肝、肾及神经方面伤害、口腔溃疡和牙龈出血,后又查出山东面粉不但含滑石粉,还含有洗衣粉、氢氧化钠等化学原料用来漂白。 |
2008年 | 毒水饺 | 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天洋食品厂出口到日本的水饺被检验出含有农药甲胺磷及DDT成分,造成二百多人中毒,中国政府原先坚称该批水饺是在日本被下毒,但河北省公安于2010年3月27日逮捕下毒工人吕月庭,证实毒药来源的确源自于中国[11][12]。投毒犯吕月庭被判处无期徒刑。详见:“2008年中国制冷冻饺子中毒事件”。 |
2008年 | 假酒 | 以工业用甲醇制造,可引致失明、肝病、甚至死亡。详见广州假酒中毒事件。首犯程才明一、二审皆被判处死刑。而实际上中国大陆假酒已经泛滥到政府都无从下手查处的地步,如贵州茅台酒,全国有一年产量仅60吨,然而一年交易量超过12000吨,也就是说95%以上都是假酒。 |
2009年 | 注水肉 | 部分肉贩为增加肉品(主要为猪肉和牛肉)重量以牟利,于屠宰前给动物强行灌水,或者屠宰后向肉内注水制成,注水可达净重量的15-20%<,和其他的事件不同,注水肉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几乎无法查处和整治的难题。详见“注水肉”。 |
2009年 | 农药馒头 | 部分馒头业者为提高馒头的筋度及口感,将农药二氯松(俗称敌敌畏)等有毒物质加入其中,并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以增加卖相,网上曝光后,亦有从业者称上述方法已被淘汰,现在亦有用洗衣粉和漂白粉提色,用碳酸氢钠和氨水增加口感的工艺取代之。 |
2009年-2010年 | 羊尿鸭肉 | 青岛四方工商分局查获羊肉商贩以羊尿浸泡鸭肉,使鸭肉带有羊膻味,冒充羊肉贩卖,同时显露出大陆城管大肆非法捕杀城市中的流浪猫、狗等宠物,然后转卖至商贩用于制作这些肉串。另于2010年还爆发了羊尿猫肉事件。 |
2009年 | 人造猪血 | 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查获,市面上生产的猪血大都是仅以少量猪血,混合甲醛、工业用盐、玉米粉、染色剂凝固而成的人造猪血,其中甲醛为高毒性物质,食用后,会致癌和畸型。而工业用盐中的亚硝酸盐,大量摄取会导致体内缺氧,转变为强烈致癌物质亚硝胺。 |
2009年 | 药水豆芽 | 使用消炎药、抗生素、生长激素将原本10天生长期的豆芽,加速到只要3天即可出货。使用无根剂抑制根部生长,提高豆芽的茎部生长,提高产量30%以上,使1斤的黄豆或绿豆发出近20斤的豆芽。使用消毒水防腐,以延长豆芽可贩卖的天数。使用漂白水美白,增加豆芽的卖相。 |
2010年 | 膨风水果 | 部分农民为使水果生长周期缩短、增大果实体积而喷洒遭禁止使用的膨大剂,用膨大剂栽培而成的水果虽然体积特别大,但里面却是空心的,且尝起来淡而无味,长期食用将对肾脏造成危害。 |
2010年 | 地沟油 | 不法商人将餐厅排放至水沟中的膏状废油捞取后,经过滤、加热、沉淀、分离等程序,提炼成为“食用油”,再以低价转卖给餐馆。地沟油内含致癌物质、细菌、病毒、重金属,毒性是砒霜的100倍,甚至在重庆市区,地沟油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市民甚至可以和餐馆老板交谈这些事情毫不避讳。目前已审判的生产地沟油的不法企业主有一人获死缓,三人获无期徒刑。详见:“地沟油”。 |
2010年 | 染色青豆 | 中国湖南公安查获不肖商人,将黄豆浸泡在有毒化学液体、色素和防腐剂中,加以增重并染色伪装成高价的青豆贩卖。 |
2010年 | 假黄油 | 在中国大陆到处买得到的四川麻辣火锅锅底包装,理应加黄油的锅底食材,经大陆媒体批露却是加了包装材料用的石蜡。 |
2010年 | 泥巴海马 | 广州部分干货商所贩卖的干海马肚中被填充大量泥巴及淀粉藉以增加重量。 |
2010年11月 | 有毒白桃水果罐头 | 山东白桃去皮,为了节省时间,竟然加入了俗称火碱,也就是工业用化学原料氢氧化钠,最后工人徒手将冒牌的黄桃,直接装入未经消毒的玻璃罐,准备装箱运往各地贩售。 |
2011年4月 | 黑心染色馒头 | 上海盛禄食品的“染色馒头”事件,超过保存期限的馒头,回收绞碎后再当成原料进行制造。并且使用大量的食品添加剂(食用色素、蜜糖精、防腐剂),伪装成玉米馒头、杂粮馒头。事件曝光后,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经吊销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2011年4月 | 毒生姜 | 湖北省宜昌市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一座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内查获近1吨“毒生姜”,专家称等于在食用慢性毒药。 |
2011年5月 | 污水馒头 | 广东省深圳市发现了一些污水馒头,使用过期变质的面粉、膨松剂、乳化剂、氧化剂、增白剂等有毒用料制作“又白又大”的馒头。 |
2011年5月 | 毒海参 | 上海、沈阳拘捕两人,以利用甲醛、火碱、双氧水、硼砂等化学原料浸泡海参,改变劣质海参色泽及体积,变上等货牟取暴利。食用有毒海参会令中枢神经受损。 |
2011年12月 | 霉变食品 | 中国大陆国家质检总局抽查发现蒙牛集团、长富纯2种产品黄曲霉毒素M1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其中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的一批次产品被检出黄曲霉素M1含量超标140%。详见“2011年中国奶制品致癌物超标事件”。 |
2013年5月 | 毒生姜 | 在生姜的种植使用不得用于生姜的剧毒农药“神农丹”。 |
2014年7月 | 过期肉类 |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向麦当劳和肯德基提供过期原料。 |
2016年9月 | 罂粟调料 | 发生于上海市的曹琳米线食物添加毒品案。在调料中添加罂粟,是食品业界吸引顾客、提高销售的潜规则。 |
2018年10月 | 霉变食品 | 上海中芯学校 ,给学校的供餐食材被发现问题。 |
2019年3月 | 霉变食品 | 成都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给学校的供餐食材被发现问题。 |
2019年11月 | 病死猪肉 | 广东佛山一家正规肉联厂将病死猪屠宰后,盖上检疫合格章,流入广州、佛山等地的市场,每天流入的病死达数千斤。 |
2020年9月 | 硫磺熏八角 | 在全国八角主产区广西南宁,用硫磺熏八角保鲜是“公开的秘密”。经检测,市面上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超原国标16倍。 |
2022年3月 | 假牛肉 | 江苏省淮安市一对夫妇以猪肉为原料,通过亚硝酸钠浸泡,胭脂红上色加工卤肉半成品,并以牛肉的名义销售,获利80余万。其销售的猪肉中亚硝酸盐含量超国家标准7倍。 |
2022年3月 | 黑心酸菜 | 2022年315晚会曝光湖南插旗菜业将黑心土坑酸菜提供给康师傅生产老坛酸菜牛肉面,其生产土坑酸菜菌落数超标,工人赤脚踩在菜上,还混有烟头等杂质。事后康师傅主动下架涉事方便面。 |
2023年6月1日 | 鼠头鸭脖 |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学生在该校由中快餐饮的子公司经营的食堂用餐时吃到老鼠头,事后学校发布情况通报称确认“异物”为鸭脖,为正常食物,当事学生对此做出书面澄清。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亦判定涉事之异物为鸭脖。舆情发酵后,江西省教育厅、公安厅、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调查认定异物确系鼠头。 |
2023年6月27日 | 老鼠头 | 一名网友于该日上传一段影片指出,他在重庆市秀山县中医院餐厅贩售的“魔芋烧鸭”便当中,疑似发现老鼠头,上面还有啮齿动物的胡须。影片在网络上疯传后,该县市场监管局于当天介入调查,随后发声明证实便当中的异物为老鼠头,而鼠头为何会进入便当中的详细情况,则在进一步调查中。该间中医院强调餐厅并非该医院经营,而是由第三方承包。事件发生后,餐厅已对外关闭。当天,“重庆一医院食堂盒饭中疑吃出老鼠头”冲上百度热搜榜。 |
2023年7月17日 | 避孕套 | 有学生反映在广州市华世外语艺术职业学校食堂饭菜中吃出胶制异物(疑似为避孕套)。7月19日,广州市增城区有关方面发布通报,称“胶制异物高度可能为鸭眼球巩膜结构”。 |
2024年5月 | 煤制油罐车装入食用油 | 详见“2024年中国大陆食用油罐车混运曝光事件”。 |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不仅指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有害食品)选择。司法实践中,根据行为的特征具体确定犯罪罪名,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生产有害食品罪、销售有害食品罪等。
《刑法》第140条就明确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并且司法解释第18条还明确,“实施本解释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六、中国揭黑记者的不幸遭遇
中国毒食品如此泛滥的根由与揭黑记者的不幸遭遇直接相关。
1989年,《郑州晚报》记者殷新生,因揭披郑州市检察院越权事件,被诬陷入狱。
1998年,《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因揭露山西运城渗灌工程造假,被判刑12年。
2002年,《京华时报》记者杨威,因采访物业纠纷问题而遭遇殴打,导致耳鼓膜穿孔。
2003年,《南方都市报》因报道孙志刚案与非典事件,影响高层仕途,主编程益中被捕。
2005年,《河南商报》记者范友峰,因调查报道聂树斌案,被迫辞职,淡出新闻界。
2006年,冰点周刊因刊登《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被停刊整顿,主编副主编均被免职。
2008年,《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因采写辽宁西丰拆迁案,被警方拘传。
2008年,《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锋,因报道山西公安包庇黑恶势力,被判刑1年。
2009年,《河北青年报》副总编辑乐倩,遭遇歹徒报复行凶,歹徒边打边喊“叫你报!”
2010年,《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凯恩股份交易内幕,被当地公安局网上通缉。
2012年,《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三鹿奶粉首位报道人,发表“新闻已死”,离开新闻行业。
2013年,《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工商总局副局长,被关押346天。
2013年,《南岛晚报》记者杨琼文,因曝光海南万宁校长开房案,被迫离职。
2013年,中国揭黑记者第一人王克勤,因《北京暴雨失踪者》一文,《经济观察报》调查部被解散,王克勤本人被迫离职。
2016年,《兰州晨报》《兰州晚报》《西部商报》三名驻武威记者,因被当地部门视为发布“负面报道”而遭遇逮捕。
2024年,调查罐车混装事件的新京报记者目前据传已失联,他的微博已经被清空注销。
七、中国毒食品泛滥原因探究
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生活。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经济结构问题、行政监管问题,更是政治法律体制问题。如果缺乏全局性的制度改革,只是盲目加大执行力量是没有用的。
唐昊教授分析: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之所以蔓延到今天这样,形成在全行业、全领域广泛存在、难以收拾的局面,首先是因为问题本身的特性——中国的食品安全是一个结构性问题。所谓结构性问题,即其形成过程是由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合谋、问题本身也受到制度性鼓励。这样的问题不能指望通过一个事件的刺激,针对某一个环节就可以解决。
首先,从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源头来看,我们必须要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为什么企业会生产和使用有毒食品药品?即使是那些经正规注册的、甚至已经有了相当规模的企业也是如此?这实际上关系到整个经济结构的问题。在中国,象能源、重工、化工、通讯等产业一般都是高利润行业,这些行业存在着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以保证国有垄断企业的利益。在这样的经济结构中,能够留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入的领域并不多。而过多的企业进入有限的领域,也导致这些领域达到过度竞争的状态。对食品医药等行业来说,由于进入的资金技术门槛低,企业多呈现小、散、低的结构性缺陷,创新能力不足,就只能在歪门邪道上想办法。在因过度竞争而导致的“比坏”竞争格局已经形成的情况下,通过假冒伪劣来降低成本就成为常态,而那些关注食品安全的企业反而会失去竞争力甚至被劣质企业淘汰出局。
不仅市场过度竞争会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食品药品企业还面临着国家税收等巨大压力。各种各样的税费,包括正常但比其他国家更重的税收、路桥费、工商管理费等仅在中国才大规模存在的额外费用等,也将食品经济链条的利润压缩到最低。在某种食品药品最终能够被消费者使用之前,从原料运输、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都产生了极大的附加成本,使得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税收负担极重,无法做大做强。在食品药品市场生产供应链日趋复杂,市场开放性日趋增强的情况下,这些环节的负担最终都会以正常(涨价)或者违法(制造价低但有毒的产品)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都着重于在农场、工厂的源头监控,而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则可能发生在各个环节。
其次,从政府监管层面来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保持对市场的介入,中国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不断增强,但管治能力却在下降。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管理在立法层面成就显著,《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继出台,一系列国家标准也大部分跟国际接轨。但这些越来越细致的法律却并没有改善国内食品安全日益恶化的现状。根子出在执行环节。内地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很多,权责过于分散:卫生部起综合协调作用并进行风险评估;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检总局负责进出口以及监管生产加工环节;药监局管药品;流通的食品主要是工商局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在没有出问题时交叉管理,增加企业成本;二是在出了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谁都不管,即有人捞钱、无人负责。而两者都造成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大,安全难以保证。十几年前朱镕基访问美国期间,重点视察的一个单位就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机构在享有食品药品监管上的超级权力,在美国存在了100年以上。朱总理回国后成立了一个类似的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管机构,但由于种种原因最后无法发挥作用而被迫撤并。
在顶层设计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下,基层执法环节的问题更加严重。已经出台的法律和国家标准一般都得不到严格的执行。执法第一线的基层人员不但缺乏严格执法的动力,甚至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双向代理”的潜规则。即基层执法人员不但代理国家法律,而且也代理不良商家的利益。国家法律成为基层官员向不良商家索取利益的依据,而对这些利益的回报就是放松或根本不执行国家法律。这些利益索取对商家当然是额外的负担,但商家会把这多出来的负担通过假冒伪劣商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在这种“双向代理”的过程中,基层官员实际上成了整个劣质食品产业链中间的一环,分享其中的利益。自然不可能采取消灭劣质食品这种自杀式行为。类似的情况不仅出现在食品药品行业,在南方某些城市如北海南宁的传销行业、珠三角的色情行业总是禁而不绝,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些地方基层管理人员有利益掺杂其中有很大关系。在这些“双向代理”盛行的领域里,政府宗旨和目标并未被基层官员所执行,由此形成了治理失效。而更加恶劣的情况是:在“双向代理”已经根深蒂固的情况下,单独加强某个领域的行政管制,实际上是加强了这个领域内的官员向商家勒索的能力,形成了反治理的效果。即财政投入越多,行政管制越强力,治理就越失败。
最后,从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的层面来看,由于中国特有的政策法律环境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公民政治的需要,以至于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媒体监督与公众参与受到限制、民间监管组织难以行动、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不发达、公众对食品药品企业的诉讼遭遇司法瓶颈等等,使得食品药品行业缺乏来自社会监督的压力,丧失了最后、最直接的一道防线,由此导致安全问题愈演愈烈。
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生活。在这个意义上,食品药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经济结构问题,也是一个行政监管问题,同时更是一个政治法律体制问题。在此种结构性问题的治理过程中,如果缺乏全局性的制度改革,只是盲目加大执行力量是没有用的。而如何通过经济、行政、社会、法律的渠道改变这种不良的制度结构,则需要直接受害者——作为消费者的公众对这个问题更深入更持久的参与,并且必须要将这种参与扩大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之外的其他所有的环节中去,如要求经济公平、打击垄断、扩大市场准入;启动责令停产、追究刑责、索求惩罚性巨额赔偿举措;追求司法独立、完善法律法规、扩大司法诉讼、推动法治进步;开展公民运动、建设民间组织、推动政治改革等等。只有全面的参与、全局的改革才能指望问题的全面解决。这当然是一条艰难的道路,但对于一个结构性问题来说,没有捷径可走。
时评人士凌沧洲分析:制度监管乏力
观察人士都看到,每逢食品安全丑闻曝光,一旦酿成舆论风潮,当局倒也不敢怠慢。调查组也会迅即出台,然后有些官员的“顶戴花翎”也会一时扯下,一些企业的当事人会锒铛入狱。我们也不否认当局在预防和阻止食品安全出问题方面下了功夫,成立了高层机构监管食品安全,也有一定形式的问责;但是几年看下来,食品安全状况依然严峻,丑闻依然迭出,就不能不让人们从体制层面反思和检讨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
“七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但为什么要七八个部门去管一头猪,而不管好官员呢?
制度从源头就没有堵塞住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在真正市场国家,生产有害猪肉的企业一定会被索赔,被追究,仅索赔额可能就会让企业倒闭,难道就像双汇这样道歉了事?
司法独立和票选民选,是防止官员在食品监管渎职的有效良方。司法独立,则能保证受害者的权益不会被和谐,保证绝大多数卷入食品丑闻的人不能逃脱司法惩罚;票选民选,则能保证当地官员不敢怠慢民意,你让我吃瘦肉精健美猪,我就让你吃混毛猪——赶紧把尊臀从官位上挪开,让能人贤人来试试成不成?
“顶戴花翎”摘下又戴上,问题官员的异地或异职复出,只能让问责制像作秀和儿戏;你问题官员都能卷土重来了,那些掺假下毒的黑心商人有一万个攀比的理由:我就不能卷土重来?
真相和正义缺位
有害食品屡禁不止的第二大社会原因,是因为真相和正义长期缺位。毒奶粉事件在2008年爆发后,中国的媒体披露:牛奶掺假其实已经搞了三十年。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三十年来,真相如何被蒸发,被屏蔽,被消音的?
当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不能有效保障,当一个记者要报道一个企业的丑闻,尽管他掌握的新闻材料属实,写作报道也客观公正,仍然面临权力和金钱的双重挤压,面临职业生涯的逼迫,甚至面临打手和黑社会式的报复,他如何坚持自己的良知?即使他良心未泯,还未被完全太监化,还余勇尚存,他又通过何种媒介方式把真相告诉公民们?
我们可以观察此次瘦肉精事件后的媒体报道,不能不说中国新闻人在进步,但距离开放社会的新闻报道还有一段路。为什么是财经类的媒体、南方的都市报之类媒体更踊跃报道呢,报道也仅仅停留在利益链的追溯上;难道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个时政问题,不是一个社会问题,不值得许多综合类媒体全方位纵深报道吗?
没有真相就不可能实现正义;当我们去观察真相的曝光可能性时,我们或许看到有害食品屡禁不止的原因。
道德和信仰迷失
终极的原因,我认为还要从文化、风俗、道德、信仰层面上来找。
当这个古老的民族史书记载的人吃人事件不绝如缕,吃个把人在历史上都不认为算丢脸,吃个把瘦肉精猪肉,难道要被认为是一件极为可耻的事么?
道德伦理资源已经山穷水尽,需要文革中被陪绑、被踏上一只脚的孔老二先生咸鱼翻身,立在天安门旁伴君如伴虎。如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如此道德水准还能阻止人们为了金钱往牛奶和猪肉里面下毒吗?!
信仰上更无法阻止有害食品。因为这里的人们不相信有神的惩罚和审判,不相信有天堂和地狱,既然一切神灵在这些唯物主义无神论者看来都是荒谬的,他们还能像古人一样有所敬畏,有所恐惧,有所不为吗?
结论是,一个“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的局面必然到来,无论表面上说辞如何冠冕堂皇,有毒食品总会像魔鬼撒旦一样不时浮出地狱的水面。
读者反馈: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共从上到下不讲诚信、欺上瞒下、鲜廉寡耻。毁灭了中国这个几千年文明古国。茉莉花开,浙江
只是那个“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的时代已经到来了,是进行时。不信仰神的民族,却信仰强人,崇拜强权,迷信暴力与谎言。即使历史也大多数虚假的,至少是唯一解释的。机会主义是普遍价值观。也部分造就统治者的自我信仰,不可救药的自我迷信。是口口称民主,实际却迷恋无责任的精英主义,并在精英和民粹间循环,当然民粹离不开暴君。一个经常被疯子统治的精神分裂的,上帝遗弃所的群体。当今的民族性源于中共的极权统治,也说明科学是中性的,不但可以带来更加美好的生活,同样能给人带来前所未有的邪恶。
详情请参看:
1、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
https://m.bjnews.com.cn/detail/1719878490168127.html
2、油罐车混装,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毒奶粉?
https://k.sina.com.cn/article_6723451236_190bfb964027016e5m.html
3、洗舱证易造假中国再爆水路混装食用油
https://www.rfa.org/mandarin/Xinwen/my5-china-cooking-oil-07132024155249.html
4、中国大陆食品安全事件列表
https://is.gd/nb1tWO
5、世纪之毒:食品领域的安全风险警示
https://news.sina.com.cn/zx/gj/2023-12-20/doc-imzysqvr1358960.shtml
6、“毒食品”危害猛于黑恶势力
https://zqb.cyol.com/html/2011-03/11/nw.D110000zgqnb_20110311_5-01.htm
7、央视315晚会系列分析:食品安全类话题的曝光内容演变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675300
8、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https://is.gd/gMYGyJ
9、黑心食品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BB%91%E5%BF%83%E9%A3%9F%E5%93%81
10、调查记者李翔:他揭露了地沟油黑幕,自己却身中十几刀惨死
https://lingbaxianzhang.blogspot.com/2024/07/blog-post_959.html
11、唐昊: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根源何在?
https://dialogue.earth/zh/5/41524/
12、点评中国:有害食品为什么屡禁不止
https://is.gd/sAC9Ju
13、中共极权之恶毒是酿造中国有毒食品的酵母!
https://www.chinaaid.net/2024/07/blog-post_79.html
14、特供食品的存在,才是导致毒食品泛滥的最大根源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7943673660974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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