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十年公开一场空 极权之下无法治

12月11日,社交媒体上传出一份《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该《通知》由中共最高法院办公厅2023年11月21日下发至各高级法院。官媒财新证实《通知》内容属实,并报导说财新从北京、江苏等省份不同层级法院的人士获悉,自2022年底以来,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已在多个内部会议上表示要建设“对内使用的案例库”,“把以前传到外网的文书统一传到内网”。据《通知》,“裁判文书库”拟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律师、法学研究者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公众无法查阅,并称此新政策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具体要求”。

“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出台,意味着施行了十年,外界关注的“裁判文书网”将步入历史。中国裁判文书网是中共最高法院2013年建立的全国法院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也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社会公众也可以查询公开的裁判文书。截止2023年11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总量107,554,030,277次,文书总量143,065,993篇,其中民事文书87,599,625篇、刑事文书10,012,767篇、行政文书3,031,263篇、赔偿文137,277篇、执行文书41,104,742篇、其它文书1,180,319篇。

实际上,自2023年8月以来,全国各地法院便要求判决文书原则上不公开不上网,之前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等也大量“下架”,从此以后生效裁判就不再向大众公开。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网的公开数量今年也锐减。官方报导显示,今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启动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履新四个多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案例库建设旨在落实习近平“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指示。而据“财经E法“的报导,有法官透露,其所在法院正是在今年7月下发内部通知,“裁判文书原则上不必须上网了”。

消息公开后,舆论一片哗然,公众是“一面倒”的质疑和反对声音。在财新的报导后边众多网友评论说:“可以想见这个系统的访问权限或者代查业务,将来甚至可能成为一种生意。”“依法审判公之于众不是应该的道理?”“内部查询?不管什么事,只在内部,就好不了。”“为什么不面向公众开放?现在的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少之又少,基本上被媒体报导过的案件都查不到对应的文书,我试过几次了。”“不敢对外公开发布接受监督了,法治前景…”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中国司法的倒退。有网友表示:“辛辛苦苦十余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还有网友说:“这是让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倒退20年”,有不少网友担忧:“这又会导致新的司法腐败”;有著名大学教授公开直言:“谁关闭裁判文书公开网,谁就是历史的罪人。包括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举办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研讨会”实录在内的多位法学专家的评论合集,在网络上获得网民大量转发表达对中国司法倒退的不满。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教授吴宏耀在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举办的圆桌论坛上表示,裁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原则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明确了这一点后,一方面要思考何谓公众期待的公开;另一方面要研究如何维持这种公开。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在微博说:司法裁判文书不再规模性地公开,对法学研究与教育的影响可能还在其次。关键在于,裁判文书公开承载着法治的目标。司法本身属于裁断性的权力,除特殊情形外(比如涉及未成年人,涉及国家秘密等),对案件事实、裁判结果及相应理由加以公开,原是司法的必有之意。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个案的处理,向公众传达法规范作为行为规范的一般信息,从而避免类似的纠纷反复出现并不断涌入司法系统。换言之,通过法律的社会治理,只有通过法条与相应裁判的公开,才能有效地实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说:我感受的甚至不只是遗憾,而是痛心。裁判文书公开的意义概括为五个方面:第一,促进司法公正。司法裁判是“良心活”,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第二,提升司法公信。让人民看到,绝大多数判决是经得起检验的。第三,明晰法律规则。判例是法律的最好说明、行动的最好预测。第四,促进社会信用。法院裁判能够提供市场交易所需要的信息。第五,辅助领导决策。科学决策有赖于良好的“数目字管理”。

伴随新闻带来的舆论持续发酵,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发表《吁请最高法院紧急叫停裁判文书转内网的做法》的公开信,呼吁最高法院紧急叫停裁判文书仅限内部使用的做法。公开信说,最高人民法院此举对中国法治的破坏不可估量。最高法院应当倾听人民呼声而不能一意孤行地开“历史倒车”。合乎民心、顺乎民意是赢得民众信任并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面对网上汹涌澎拜的舆情,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因时而动、因势而为,真正做守法的表率。作为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应当带头遵守法律而非以本部门文件代替法律执行,这样做给国人不守法带了个“坏头”,应予以纠正。连一个国家的最高人民法院都公然违法,又如何培养国人的法治信仰?又如何要求他们遵纪守法呢?

有律师感叹在未来裁判文书不予公开的日子里,律师将无从查验各地法院裁判标准、赔偿标准,以及律师办案标准等,这让中国律师觉得唯有跟法官保持“良好关系”,才能获得法官公正判决。反之,律师很难代理案件。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的中国法律自媒体“烟语法明”发文警告,裁判文书不再对外公开,中国司法诉讼会跌回“关系时代”,十年一个轮回,裁判文书网即将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只在内部掌握使用,标志着一个新的轮回开始。裁判文书不再公开,法官不必再担心自己的文书错误会被人时隔多年翻出来纠错,庭审中胡说八道的当事人不必再担心自己的失信记录会被其它人员或机构警惕,乃至行贿之人也不必再担心被人翻出来要求追究责任了……有人在哀嚎,有人在狂呼,有人在如释重负。

“裁判文书网”即将被关闭引发的网民对中国司法大倒退的批评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网络和社媒上遭审查封锁的敏感话题,部分相关文章在中国网络和社媒上被封禁。香港的凤凰网上有关劳东燕等几位教授的观点的两篇文章链接都被404,无法打开。网易网站上的《裁判文书网即将下线,公众将无法查阅!这意味着什么?》一文也被404。微信公众号“刑事正义”的文章《“裁判文书库”与“裁判文书网”的异同》,被微信以违规名义屏蔽。

作者黑马诗语在其微信公众号“现实的模样”发表文章《裁判文书网,受不住,你就喊疼吧!》,文章说,“公正、公开”在忍受着疼痛的折磨,还有人想按住它,不让喊疼!疼了,如果不喊出来,时间长了,病就会加重,不是病死,就是病亡。死和亡,其实结局都是一回事,只是说法不同而已。为了避免法律的“公正公开”因病而亡,裁判文书网——受不住,你就大声地喊疼吧!至少,让人们从你的喊声中知道,这司法,到底是为民,还是为权力?

作者倩倩财经在其微信公众号“倩倩财经”发表文章《裁判文书并不是给大家的福利,而是加入WTO的承诺》,文章说,裁判文书的公开其实也是中国加入WTO的一个承诺,对于这一点,同样在专利案件中体现的淋漓尽致,都以为裁判文书公开是福利,实际上是应世界组织的要求。众所周知,裁判文书的公开,给大家带来了很多便利,检索类案、纠正发现问题、学习等,其正面的影响是很大的,如果以后和我们无缘的话,无疑是法制的倒退。

作者天涯笔客在其微信公众号“冲破黎明前的黑暗”发表文章《有五类人最害怕裁判文书公开:他们在害怕什么?》,文章说,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对权力的约束程度。而司法,是最重要,最基础是一环。因为没有司法的公开公正,其它对权力的监督手段都会名存实亡,权力的这只怪兽,将会更加信马由缰。

天涯笔客的文章说,有哪些人哪些单位最害怕裁判文书公开呢?一、法官群体。二、乱作为的办案机关。三、利益集团涉案者。四、有关领导。可以肯定的是,裁判文书不公开后,固然让一些人松了一口气,也让一些荒诞的案件不被众人看到,但这就能让捂着眼睛的司法信任,重回高大上了吗?

作者王泰人在微信公众号“风声OPINION”发表文章《普通人再也查不到法院判决,这意味着什么?》,文章说,裁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的必然结果,文书全面上网则是文书公开在信息网络发展下的必然结局。中国裁判文书网主动拥抱信息网络,反而避免了私人传播带来的风险。法条是冰冷的,正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构成了法律现实。网络的传播力如此强悍,司法公开、而判决文书不公开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裁判文书不公开,虽然不至于导致司法审判的情况完全不可获知,但无疑为普通人了解司法运行大大增加了难度。

王泰人的文章说,如果裁判文书仅仅“内部可查”,相比“全面不公开”还可能带来更多的问题。当普遍的查询权利只对法官开放时,寻租和不平等便会滋生。有权查阅判决的人员是否会借此谋利?会不会导致律师和学者进行正常的工作和研究也必须要“找关系”?是不是只有富有或“有资源”的人才能在审判中占据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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