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

成都符海陆遭警察逼迫搬家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10日消息】10月10日下午15时许,四川成都异议人士符海陆夫妇租住的房屋遭警察强行闯入、强抢财物,逼迫他们搬家离开。

10月10日下午17时许,符海陆妻子刘天艳发出如下消息:请给我们一个遮风挡雨的立锥之地!  我是符海陆的妻子刘天艳,我的丈夫符海陆由于三年前那次“8酒案商标事件”,因而被当局最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三年徒刑,缓刑五年,于2019年4月1日获释回家。丈夫坐牢期间,我一人含辛茹苦既要当妈又要当爹,还要挣钱养家糊口,好不容易盼到丈夫回家,原本指望通过我们夫妻两人的努力打拼,安身立命,并把孩子抚养成人,然而由于丈夫的“8酒案事件”,我们原居住地(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辖区)的派出所唯恐避我们不及,从我的丈夫符海陆获释后就催促我们赶紧搬家。

无奈之下,也基于我的工作(做国内旅游)需要,我们于今年7月7日在成都市宽窄巷子附近找到了一个居所,并跟房东签定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可是不久以后,房东就找上门说要解除跟我们的租房合同关系,理由是辖区黄瓦街派出所给其施压,让其收回出租房。我们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了房东的无理要求。然而房东连续上门骚扰我们,其间黄瓦街派出所有关人员也多次要求我们赶紧搬家,他们甚至扬言,若不搬家的话,你们在(我们)这里的生意也做不了。他们还威胁说,我们会通知城管,让他们天天跟着你们,那你们就不好玩了。

尽管我们夫妻一再跟他们强调,我们一家子只是养家糊口养大孩子而已,绝对不会给当地部门添麻烦,只请他们放我们一马,给我们一个生存空间即可。不过无论房东还是派出所依然不松口,依然勒令我们必须搬家。今天下午(10月10日)15时左右,房东和黄瓦街派出所警察强行闯进我家住宅,他们强抢我家东西,并且把东西扔出门外。我拨打110报警,警察赶到后,把我们带到黄瓦街派出所协商解决问题。可是从目前协商情况来看,黄瓦街派出所有关警察和房东依然态度强硬,逼迫我们必须搬家不可。他们威胁,如果再不搬家,他们肯定会把我们的东西从家里扔出去的。

截止此时此刻(16:15),他们已经又有人正在门外敲门,准备强行破门抢夺财物并且驱赶我们。我们请求大家的关注,也请求国际人权组织的关注!

2019年10月10日

符海陆(男)四川省不同政见者,1986年12月13日出生,四川省宣汉县清溪镇白鹤村人,退伍军人,自由职业者,维权公民,中国政治犯。2003年—2008年当兵期间,曾因接触了解到六四民主运动真相,从而开始反思自己服役的目的意义和追求;退伍返乡後,曾为积极家乡建设出力献策,组织村民修建乡村公路,得到乡亲的好评,後因迫於生计,同时为了追求民主宪政之路,随到深圳谋生打工;打工期间,曾因多次体察到社会不公现象,又广结众多民主维权志士,从而积极参与到当地的同城活动之中;2012年,曾因坚决反对“韩德强打人事件”并在北京航空航太大学举牌抗议,而被当局维稳办强行遣回原籍;曾因经常参与各种维权活动,积极追求自由民主理念,而被成都警方经常“喝茶、谈话”(即一种变相的传唤方式);2016年全国爆发问题疫苗事件时,因第一时间积极参与对疫苗受害者家属的帮助,再被成都警方数次“喝茶”;2016年6月,六四27周年纪念日前夕,因制作“铭记八酒六四”酒产品,并将自己的微信二维码、电话号码公布网上,遂引起当局的极度恐慌,2016年5月29日被成都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6年7月6日,被正式逮捕;据悉,其在看守所备受迫害,其原有身份证号使用权被剥夺,致其无权使用可供购买日常用品的银行卡号,其家属就此多次质询狱方,毫无下文;其律师要求准予会见,遭拒。目前被羁押於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

2019年4月1日“成都六四酒案”案犯之一符海陆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开庭,当庭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成都中院外戒备森严,前来关注符海陆的亲属,除了其妻和姐姐被允许进入庭审,其父及其他亲人均不被允许进入,想要拍照的亲属还被勒令交手机。“成都六四酒案” 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陈兵四人在被捕近三年后,终开庭审理。当局不知何故采取了分庭审理的方式,符海陆 4月1号开庭、张隽勇 2号开庭、罗富誉 3号开庭、陈兵 4号开庭,都是成都中院九号法庭上午十時。除陈兵仍能用自己聘请的律师外,其余三人的律师均已不明不白地被解聘。

符海陆被判处三年徒刑,缓刑五年,于2019年4月1日获释回家,但原居住地(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辖区)的派出所因非法维稳需要,逼迫他们搬家离开。2019年7月7日,符海陆夫妇在成都市宽窄巷子附近租赁房屋居住,租房合同为期一年,然而该房辖区黄瓦街派出所警察得知消息后,就多次非法驱赶符海陆夫妇搬离。10月10日15时许,房东和黄瓦街派出所警察强行闯进符海陆的住宅,强抢财物,并且把财物扔出门外,逼迫符海陆一家必须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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