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美蓉,女,汉族,住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官家嘴镇官家嘴村。
2025年3月19日,管美蓉在祁东县白鹤铺派出所内,遭工作人员暴力殴打,致身体多处严重损伤,后续依法维权长达13个多月,期间祁东县公安局和祁东县白鹤铺派出所,存在长期拒不出具报警回执、恶意拖延伤情鉴定、违法违规委托鉴定、扣押法定鉴定文书、跨地区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欺骗当事人签字、拒不落实领导接访批示等多项严重执法违法、滥用职权、打压合法维权行为,至今未向管美蓉支付任何赔偿费用;且因上述违法行径,给管美蓉及家人造成严重身心伤害、经济损失与生活困境,管美蓉恳请上级部门依法严查、督办纠正,维护管美蓉的合法权益,并责令祁东县公安局和祁东县白鹤铺派出所承担合理赔偿责任。 具体情况如下:一、核心违法事实
(一)暴力伤人致严重伤情,长期不作为拒不履行法定职责
- 2025年3月19日,管美蓉在祁东县白鹤铺派出所内被该所工作人员暴力殴打,当即造成左膝半月板三度损伤、右膝半月板二度损伤、右手臂肌肌腱损伤等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眼睛、面部严重浮肿,受伤后在祁东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天,身体遭受巨大伤痛,落下终身伤病隐患,至今活动关节受限。
- 案发当场报警求助后,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自始至终,长期拒不依法出具报警回执、受案回执,违反公安部“三个当场”执法规定,程序严重违法。
- 案发后,管美蓉多次反复申请伤情鉴定,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恶意拖延13个多月,直至2026年4月才被迫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严重违反《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受理伤害案件后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的法定要求,刻意错过最佳鉴定时机,刻意阻碍受害人维权;且管美蓉受伤至今,未得到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一分钱赔偿,所有医疗费、护理费均由管美蓉自行承担。
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迫于维权压力,管美蓉奔波依法维权找各部门十三个多月,才等来三次委托鉴定机构,均刻意设置障碍,且全程扣押不予受理文书,严重侵害管美蓉的知情权与鉴定权:
- 第一次委托(2026年4月6日):委托祁东洪城司法鉴定所,该所以受伤时间过久为由口头拒绝受理,未出具任何书面不予受理文书。
- 第二次委托(2026年4月9日):委托衡阳南华大学司法鉴定中心,4月13日管美蓉到场鉴定,该鉴定中心以“无被打现场视频,无法明确致伤过程、不宜做损伤程度评定”为由口头拒绝,同样不出具任何书面文书,拒绝拍照、复印。
- 第三次委托(2026年5月6日):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先是开具不合规、无效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导致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无法受理;5月9日当日下午补开合规委托书后,湘雅鉴定中心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第五款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但该份法定文书,全程被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办案人员私自扣押,拒绝向管美蓉出示、不让拍照、不给复印件、不交付原件,刻意隐瞒关键证据,导致管美蓉无法申请重新鉴定。
2026年5月7日,祁东县公安局雷华书记专门接访管美蓉,明确批示要求依法依规、加快处理本案,落实伤情鉴定事宜。但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阳奉阴违,至今未落实任何批示内容,既不交付鉴定不予受理文书,也拒不重新开具指定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委托书,持续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毫无进展。
(四)跨地区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打击报复维权
2026年2月28日,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捏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虚假事由,出具违法传唤证(祁公(官)行传字[2026]第0003号);2026年3月2日晚10点,管美蓉在北京商场内,被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推上车,跨地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连夜强行带回祁东县公安局。
整个过程,执法人员未出示证件、未告知理由,管美蓉全程未收到、未见过传唤证,且案发时管美蓉身处北京,根本不可能实施扰乱祁东单位秩序的行为,纯属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人为打压维权、滥用执法权、实施打击报复的违法行径。
(五)欺骗当事人签字,程序严重违法
后续办案过程中,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管勇保“帮管美蓉带回北京出租屋个人物品”为由,欺骗管美蓉在案外人管勇保的拘留通知书上签字。管美蓉签字后,未收到任何属于自己的物品,签字完全非管美蓉的真实意思表示,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以欺骗手段获取签字按手印,属于严重执法程序违法。
(六)违法行径造成严重后续损害,家庭陷入绝境
因祁东县公安局和白鹤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上述一系列执法违法、恶意打压维权的行为,导致管美蓉长期四处奔波维权,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引发一系列难以挽回的损害后果:
- 家属身心严重受损:管美蓉母亲因其被打及维权受阻一事,长期担惊受怕、彻夜难眠,精神遭受极大刺激,血压急剧升高,身体健康严重恶化;
- 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管美蓉13岁孩子正读初中,因其长期外出维权无法陪伴照料,缺乏监管与关爱,严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与身心健康;
- 重大经济损失:因维权耗尽全部精力,无收入来源,导致个人住房贷款停供一年,面临房产被收回的风险,同时产生维权交通费、材料费、医疗费等多项经济开支,家庭经济彻底陷入困境。
管美蓉已经维权13个多月,逐级反映均被地方基层推诿拖延,无奈之下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恳请相关纪检监察及督查主管单位依法督办、彻查该案,纠正基层执法违法行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管美蓉的合理赔偿诉求及家庭实际困难,彰显法律公平正义!
管美蓉电话:13737040248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