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1年3月29日消息】2021年3月27日,河北律师卢延阁欲乘坐高铁前往郑州出差办案,被石家庄警方非法拦截传唤。该种违法行为直接给卢律师及他的当事人造成了损失,理应赔偿,但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却毫不在意,现卢律师只有发起控告。
卢律师表示,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赵陵铺派出所警察,虽持有《传唤证》,但办案过程已涉嫌违法,包括违反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调查案件应查明有无违法事实及证据,调查结束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附有相关依据等规定,而且有以传唤为由限制人身自由和执业的违法嫌疑,直接给他及他的当事人造成了损失,也理应赔偿。
据悉,之前卢律师已有5次左右的类似传唤,因没有发起监督维权,导致监控他的国保越来越过分,肆无忌惮,恣意任性。卢律师打电话给主管监控他的分局国保,但对方对他的损失毫不在意,现在他只有发起控告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附:控告信
控告人:卢延阁,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012165113
控告事项:对你分局及相关责任人的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查处纠正,并赔偿损失。
事实和理由:
2021年3月27日(周六)下午4:10分左右,我在石家庄火车站候车大厅13B检票口,正要检票乘G349高铁去郑州办案(朋友石钰、谢艳玲家要被强拆),被突然出现的赵陵铺派出所片警韩远征及周永春、董磊、新华分局一男警包围,在出示传唤证(涉嫌寻衅滋事)后被带出火车站,上了一辆福特黑色特警箱式车,随后被拉到派出所,作了不到20分钟的笔录,内容是指控我3月20日发了一条推特,然后就把我放在所谓办案区(四周环墙,上有铁丝网,不足160平米的露天空间),说是一直在请示领导,直到晚上11:25分才被放出来,被限制自由长达7小时15分钟,期间,专人看管,没有吃饭,无法与外界联系,去厕所要2人跟着。
根据《治安处罚法》,公安机关及其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调查案件应查明有无违法事实及证据,调查结束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附有相关依据。但本案明显违反上述规定,且有以传唤为由限制人身自由和执业的违法犯罪嫌疑,在即将乘车时突然被传唤,直接给我及当事人造成了损失,理应赔偿。
之前,你分局对我已有过5次左右的传唤,情况与此类似,你分局肯定有相关档案,希望你分局借助中共中央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大好时机,自查自纠,一并查处。同时,对有关负责人与执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区分局长及督察
控告人:卢廷阁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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