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1年3月18日消息】辽宁沈阳电力软件工程师李霖因在推特发表涉及新疆现状的信息,被新疆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目前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已经3年多时间,此前在狱中一直戴着脚镣。在多方关注和努力下,近日家人得知李霖戴了三年的脚镣已经解除。
2018年2月10日,李霖到新疆省亲,看到了新疆的一些真实情况,随后在推特上发表了5条有关新疆现状的信息,被新疆警方抓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判4年,至今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现在已被关押三年多,在狱中一直戴着脚镣。
李霖母亲李新华一直在为儿子四处喊冤,她在得知上述情况后,于2021年2月10日上午,给看守所打电话请求立即解除李霖的脚镣,管教干部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条例规定:这类案件的人一直要戴着脚镣。
李新华又向辖区社区求助,社区书记和社区民警与看守所沟通后,告知:管教干部说,看守所只是执行机构,解除脚镣之事需向上级反映。无奈,李新华只好在网上发帖求助网友和媒体。
2021年2月,在广大网友,尤其是外界的呼吁下,2021年3月李新华得知李霖戴了三年的脚镣已解除。
2021年3月15日,新疆伊犁尼勒克镇政法委书记和辖区社区主任二人上门走访李新华。镇政法委王书记说:因为你现在居住在尼勒克,我们受乌鲁木齐市你居住地的街道办书记和社区书记的委派,劝告你要依法上访,不要再在网上发你儿子的案件信息了。
李新华回答说:哪有法可依?如果乌鲁木齐市公检法的那些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我儿子李霖怎么可能被判刑?被长期戴脚镣?我拿着他们大量造假的证据依法控告和申诉被推诿、愚弄、被打压,为何没有人管?法律规定不能在网上喊冤和揭露黑暗吗?我今天就发贴了。今后,我不但不会停止,还会天天发贴曝光。
李新华说,今天王书记和加主任的工作态度值得称赞。但她还是要网上曝料,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南湖北路派出所民警范跃锋,伪造李霖在新疆有居住地和户籍地的证据。新疆乌鲁木齐市当地公检法的办案人员联合构陷李霖冤案违法之处多达15条,她要每天在网上曝光。
据悉,31岁的李霖长期居住在内地,户口在辽宁省沈阳市,2018年2月10日,李霖来新疆乌鲁木齐市母亲家中探亲过春节,他按以往半年内在推特上写日记的形式发了5条涉及新疆现状的信息:
第1条,叙述了当地的安检现状。
第2条,叙述当地网络不好使用。
第3条,叙述清真标志下架现状,配有2张被去掉“清真”二字和标识的图片。
第4条,途述当地街头众多警务站现状并转述了别人的评论,配有一个街口有二个警务站的1个小视频。
第5条,讲述对当地干部一对一扶贫和结亲政策的看法。
2018年2月20日大年初五,李霖被民警持枪带走。民警抓人、搜查、拿物,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018年2月21日当地公安分局认定李霖发的那5条信息是造谣,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给予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2018年3月3日10天行政拘留期满,又认定那5条信息涉嫌煽动民族分裂、民族歧视罪直接转刑事拘留。
2018年8月10日李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18年12月5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
2018年12月5日,法官张诚和书记员李浩到看守所向李霖下达了判决书。李霖当场提出上诉。二审书面审理维持原判。
2019年李新华多次到新疆高级法院申诉,每次立案庭法官都说:审监庭领导说这个罪名不允许申诉。他们拒绝接受李新华的申诉材料。
2020年在李新华的据理力争下,新疆高级法院收了她的申诉状却一直不给结果,李新华多次催问后,竟然不允许她再进入申诉大厅。法警说:我的职责就是把你挡在法院门外。
李新华控告无门。新疆各级相关部门都推萎不受理,她向中央巡视组反映,可交办下来又回到各个具体的办案部门。
2020年12月23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给李新华出具了一张《驳回申诉通知书》。
李新华电话:1363995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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