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

安徽吕先三律师二审宣判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17日消息】2020年11月17日,吕先三律师被控诈骗罪一案二审宣判:安徽省高院判定吕先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相较于一审判决,此次二审刑期减少了九年,其刑期终止日最终定为2021年12月23日。

2014年3月起,吕先三受徐维琴、邵柏春等人委托,陆续代理了12起民间借贷案,在徐维琴等人被指套路贷后,吕先三也被指控为徐维琴等人实施套路贷的团伙成员,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吕先三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2020年8月25日,该案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吕先三当庭多次表示对徐维琴、邵柏春等人与借贷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并不了解,邵柏春也称,指控吕先三有罪的供述笔录是在刑讯逼供的状态下形成,与事实不符。

今天,吕先三律师二审宣判,判决结果是构成诈骗罪,但因犯罪数额调整,且改为未遂,故改判为三年有期徒刑,作为其二审辩护律师,周泽、斯伟江律师发出声明如下:

一、判决不公正。

判决结果对吕先三是不公正的。从二审的七天庭审,完全可以看出,本案指控吕先三律师构成所谓诈骗罪,非但够不上证据确充分,反过来可以证明吕先三根本是无辜的,全案指控其有罪的几份证据,均是同案犯口供;均系非法手段取得,主要的笔录系非法地点(非羁押场所),非法手段(威胁、利诱,肉刑等)获得,全案无没有一份客观证据,可以证明吕先三律师涉罪。判决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及公安部规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关于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的文件。遗憾的是,二审判决对此依然照单全收,从国家依法治国的原则来看,非常令人遗憾。律师正常履职,最终被判三年,给全体律师正常职业,带来深深的不安全。

二、正义被打折。

相比一审判决吕先三刑期十二年,二审判决有所改进,大幅减刑,改为三年,可谓打折的正义,在目前某些地方的运动执法中,已属不易,个中内情如何,不得而知。本案判决,是在录像实锤证明,存在大量的刑讯逼供,诱供,指供之下,二审判决进行了适当调整,本身也证实,公安部要求重案必须录像,这一规定是良好的,重在落实。因本案审讯录像曝光之后,不少地方对录像进行了封锁,不再复制给律师,对冤案纠错,造成了严重障碍;其次,本案二审开庭,通过排非程序,和证人出庭,表明了二审公开开庭,对查明案情,公正司法,很有必要。冤案不会自动纠正,司法机关需要通过正当程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这既是民众们的盼望,也是中央的指示精神。和气致祥,乖气致异,冤案减少一件,社会和谐一点。我们虽不认可本案最终判决,但也已经劝家属接受现实,不再信访,安心等待。

三、蒙冤者的盼望。

本案的审理中,全国律协派员参加庭审,以示对律师合法权利的重视,对此,我们也深表感谢;同时,全国各地,以及合肥当地的律师同仁,纷纷表示支持,无论公开或是私下,非常令人感动,以及,一审阶段提供无私援助的辩护律师金宏伟,燕薪,这个群体,真正体现了袍泽之谊,同胞之爱;更感谢社会各界,对吕先三案的关心,对吕先三父母幼子,伸出关爱之手。

律师是法律的守护者之一,如果连法律守护者的自身合法权益,也无法保护,被肆意侵害,这个社会,还有谁是安全的?可以说,没有人;这样,每一个人,无论是平头百姓,中产阶级,还是豪门巨室,都如生活在时代的漫天灰尘中,每一个人头上,都可能掉下来一粒灰尘,如泰山压顶,无人能救,自由,全靠幸运。如是,非国家社会之福。事实上,大家也可以看到,吕先三律师被抓之后,他的一个小家顷刻间被压垮,端赖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才重新站起来。患难见真情,经历此案,蒙冤者再次看到希望,最寒冷的冬天,互相取暖,总能熬过去。我们虽然没有抓住流星,但看到了曙光。

二审判决之后,再审纠错之前,吕先三将告别律师业,我们相信,他一定会回来,因为他无罪,因为他爱这个职业;也因为,国家的法治,必将随着众人心中的曙光,手里送出的温暖,而逐渐坚立健全。人世间,冤案不可避免,也没有一种职业能幸免,我们也接受过法官、警察,政法委、监委人员家属的喊冤求助,冤案都是类似的,如何对待冤案,却是不同的。人们可以失去自由,但永远不能失去盼望;爱和盼望,让我们能度过各种煎熬,而且能在艰难中得到祝福。祝福吕先三一家,特别祝福吕先三的二个孩子,吕律师的大儿子在宣判前,问他妈妈,“妈妈,我小学毕业,爸爸能回来吗?”。今天,离他小学毕业,还有三年,现在还有一年,他们就可以团聚,祝福他们,也祝福所有关心此案的朋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