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

重庆冉崇碧行使公民权利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4日消息】2020年11月17日,重庆维权人士冉崇碧因旁听朋友案件审理时,要求行使公民权利遭到审判长冯晞的反对,随后被法警绑架带离法庭关押至法院地下室,当晚被送到看守所行政拘留。

冉崇碧反映,2020年11月17上午,她前往重庆沙坪坝区法院17审判庭旁听友人唐云淑的案件开庭,期间审判长冯晞多次回避、剥夺原告唐云淑的辩护权,冉崇碧发出声音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请求审判长冯晞学法、守法、用法,让人民群众享受法律的保护,随后被审判长叫4名法警将她绑架到监控室对面的法警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

冉崇碧说,“当天中午12点,我向法警要求吃饭、喝水时,被拒绝;下午3点多,我继续向法警要求吃饭、喝水无人理,继续被体罚、虐待,并且禁止我接听电话,用电棒扭伤我右手;下午4点多,被法警绑架到沙坪坝区天星桥派出所强行进行体检,被我一直拒绝;6点多又被绑架到法院地下室2号房间羁押;晚上10点多被带到重庆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和医院相互勾结串通对体检造假,随后被押至沙坪坝区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11月22日拘留期满获释。”

冉崇碧表示,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审判长冯晞严重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她请求上级领导严查基层相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

据悉,冉崇碧是重庆市云阳县人,2008年冉崇碧带着女儿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期间,其年仅四岁的女儿遭到恶邻性侵,性侵者被东莞市法院判刑7年,民事赔偿2000元。冉崇碧认为判决不公,为此进行多次投诉未果,从2009年起冉崇碧长期在北京上访。期间,各信访部门相互勾结构陷,冉崇碧多次遭到绑架、拘留、殴打等。

2018年6月20日,冉崇碧被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构陷,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于2020年3月12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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