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曾思英,浙江温州平阳人。十几年前,曾经是温州平阳一个小规模私营业主,被合作项目招商来到喀什企图发展,却被各种工程陷阱套牢,又遇见司法不公,现居住在喀什和美家园,靠举债才能勉强苟活。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忍无可忍给你递上一份呼吁信。希望你能看到,更希望你能对我的困境和窘迫,给以援助和化解。
2015年8月,我和新疆塔县水电四局产生工程债务纠纷,首先想到的是用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塔县法官不仅故意拖延审理期限,而且帮助被告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利用掉包的虚假证据,导致我的诉讼一审败诉。我上诉到喀什中院,中院支持我的5项权益,改判我赢得最后的权益。可是水电四局(一审被告)项目负责人,通过关系和其他手段申请再审,让已经退休的一审法官串通高院法官,撤销了已经生效的二审终审判决。我成了活生生的受害者和大输家。新疆高院和法官等是司法领域的害群之马。
此后,我与塔县水电四局的第二个工程债务纠纷,在喀什中院立案审理。中院主审法官联手水电四局项目经理等人,伪造结算结清备忘录和内部情况说明书,非法驳夺我的诉讼请求和起诉申请,用退还缴纳的诉讼费,指控我虚假诉讼驳回请求。我在又一起工程债务纠纷中败下阵脚,成了司法黑暗和权利勾结的最大蒙冤者。
不管是喀什中院,还是乌市高院,在我二起工程合同债务纠纷中,各级法官都存在故意错误使用法律,滥用法官职权和解释权,欺负和欺骗我这个不懂法律,文化程度也不高的私营业主。喀什中院法官在我的重审案件中,按照法律规定得自行回避,我也申请请他回避,但他就是没有回避,最后还故意违背事实作出虚假的枉法裁判。我向高院提出再审请求,本来应该是高院再审,可是在2019年的开庭审理时,还是原来的中院闭门之后悄悄的开庭了。
对这两起经济纠纷的审理结果我一直不服,就把这两个案件上访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就转发给了新疆高院。2021年3月20日高院又层层转发给了喀什中院。喀什中院副院长还有主审法官就跟我推诿扯皮,直到2023年5月让已经退休的法官和我搞所谓的“包案踢皮球”。
四年当中,我生活困难倾尽所有财富,申请了很多次的司法救助,结果没有一次真正的解决方案,更别说让我有个满意的结果。负责法院信访接待的法院工作人员,也学做跟我敷衍塞则、故意拖延、推诿扯皮。几年之间,我接触和认识了中院三位副院长,包括汉族的、维族的,年轻的还有即将退休的,他们都是认认真真的敷衍推责,从来没有把权力作为个人应尽的工作职责。
被逼无奈,我就把水电四局、工程项目业主等负责人,从2013年开始向我索要好处费几十万的行为,两个单位侵占我合法收入和应收款项累计1620万,举报投诉给了喀什地区纪检监察委。也把他们串通法官伪造证据毁灭证据,勾结塔县县委书记充当保护伞横行霸道,包庇纵容邪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情况报告给了地区纪检监察委。非常意外,我提供了那么多线索和可靠的证据,最后还是说我颠倒黑白搬弄是非,一切都成了是我的不好和我的不对。我是百口难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啊!
中共中央和中央各职能机构,十几年来一直强调:一案双查为百姓撑腰。上诉申诉的案件,确有错误的就要追查到底。不光要查清案子本身,还要对那些在案子中动手脚的人,也要一并调查一起处罚。
最高院高级官员最近也多次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对存在的枉法裁判,一经发现,该纠的纠,该撤职的就必须撤职。在审判过程中,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无论涉及到哪位高官都要连根拔起。对所有可能存在冤假错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绝不过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责程序。
陈小江书记:在2026年来临之际,我是真的进没有前进的方向,退没有容我之处。我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才想起给你个人,写这样的公开信来表达自己的所有心情。我不知道未来对我还有多久,我只知道我在今天还有这个愿望,也许是唯一的,也许是最后的。
呼吁人:曾思英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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