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维权访民李学会离婚一案,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与生活费时得不到法院判决结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果法院执行法官渎职不作为!李学会在多次找到法院执行法官也无果的情况下,李学会将两位执行法官温凯、杨晓军告上法庭,控告书全文如下。
控告人:李学会,女,1984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西河寨村八组。13669184083
被控告人:温凯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被控告人:杨晓军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控告人与丈夫张波离婚纠份一案径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决(2019)陕0103民初15318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波向我李学会支付医疗费20892.98元,生活帮助金20000元,诉讼费300元由张波承担,女儿张蕊由控告人李学会抚美,张波每月支付张蕊抚养费1000元,至张蕊十八周岁时止。但张波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
在2020年4月14日李学会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标的41192.98元,孩子张蕊由李学会抚养立案后,西安市碑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缴费通知书案号(2020)2562,在2020年9月17日西安市碑林区执行局调下,李学会和张波签执行和解协议每月给李学会支付1000元,张波支付一个月钱后拒不执行。但李学会多次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04室温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温凯渎职不作为袒护被告张波,对张波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将本案拖了一年多不予执行。
在2021年1月4日李学会再次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标的2020年12月31日全年被告张波支付女儿张蕊抚养费12000元生活费。受案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缴费通知书(2021)执第2175号,李学会多次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执行局307室杨晓军法官申请强制执行杨晓军渎职不作为袒护被告张波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给李学会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在生活上造成困难,想悄何堪言喻。李学会找执行法官温凯、杨晓军总是推诿拖延没有给李学会一个明确答复。温凯、杨晓军相互推诿,就是对张波不采取强制措施。
更让我寒心的是在2021年5月10日早温凯对杨晓军说:“让过了10月1日”后再对张波行政拘留,显然是搪塞我,对张波包庇袒护,纵容渎职不作为是对法律的亵渎和践踏。
2002年张波在二姑父胡日强在蓝田县灞源镇政府当镇长,张波其弟张力在李学会母亲曹秀琴没同意下把她骗走,胡日强是镇长,我们全家不得不同意张波和李学会结婚。张波母亲教唆女儿张蕊不认其母亲李学会,李学会与家人多次去见孩子李梅琴给学校说不让李学会见孩子。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下。我对被控告人温凯、杨晓军的渎职不作为的违法违纪进行控告,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国家监察委、最高检察院等领导彻查严办,为我讨回公道。
控告人:李学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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