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法院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在立案、调解、案件受理范围、应诉等方面,均做出了修改,成为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明确写入立案登记制的诉讼法。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度在全国各地法院全面实行,对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到今天,立案登记制度实施运行整整一周年了。
虽然中国的第一部行政诉讼法在1990年10月1日就施行,但是长期以来,公权力为了维护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官员利益,对“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以“内部文件”、“土政策”、“利益交换”、“打招呼”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多方面的干预,使“民告官”的行政诉讼面临不予立案,有案不收,拖延立案,不给理由,不出驳回或不予受理的裁定等匪夷所思的状况。根据统计,2014年仅仅在北京市,法院行政诉讼的立案率也只有30%,而在地方基层法院,有的甚至几年没有行政案件立案。这极大损害了中国的司法权威,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使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同时成为很多群体事件的导火索,由利益冲突而导致官民双方的对立,激化了社会矛盾。立案登记制改变了目前中国司法的“立案难”问题,特别是涉及公民对政府的行政诉讼“民告官”立案难问题,其积极意义是值得肯定的。
立案登记制保障了公民的起诉权利,是司法领域的一大进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在起诉渠道畅通下,诉讼案件出现快速增长的情况在所难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6月4日的数字,自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一个月,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14件,同比增长29%。其中行政案件增幅最大,登记立案29924件,同比增长221%,并承认立案“数字的变化是惊人的”。《安徽日报》旗下中安在线7月9日报导,受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影响,安徽省政府在今年上半年共当了71次被告,比去年同期多30次;估计下半年可能还要充当被告100次以上。天津法院的行政案件立案数量同比增长752.40%,山西法院同比增长480.85%,上海法院同比增长475.86%。据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广州市政府上半年被告94次,同比增长154%,其中五六两月被告52次,同比增长333%。
然而,与“民告官”案井喷式增长相对应的,“民告官”案的低胜率也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14年11月,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对媒体表示,10年前行政诉讼原告胜诉率占到30%左右,“近年来基本是10%以下,6%、7%的样子。有些省份甚至只有2%。”根据2015年11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大披露的的数字,2010年至2014年,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6万件,行政机关败诉5.9万件,败诉率为9.1%,也就是说民告官胜诉率9.1%,绝大部分还是民败官胜。
2015年上半年,安徽省政府71次被推上被告席。71件案件中,上半年合肥市中院审结了20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8件,确认省政府行为违法1件,撤销省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1件,即到目前为止民告官仅一起案件胜诉。2016年1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42件,根据上海三中院提供的数据,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也就是说民告官胜诉率为零!
零的民告官胜诉率,背后的逻辑就是公权力毫不遮掩对法律的藐视,增加的是民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愤怒,推动的是社会矛盾的激化。
即使是在全国的民告官胜诉率9.1%,也存在很大问题。根据民生观察工作室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民告官胜诉率的案件,基本为一些信息公开案件,这些案件基本不涉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官员利益,而与公民利益相关的起诉官员贪腐案,征地,拆迁,行政部门失职、渎职、懒政,维稳等案件,公民几乎没有任何胜诉,一些案件因“敏感”不被立案,如广西人权捍卫者端启宪,因六四发起绝食被拘,获释后便提行政诉讼,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拒立案。
在这些非常有限的官方败诉的案件中,据民生观察观察发现:从最高法院颁布《立案登记制》以来,官方报道统计的官方败诉的“民告官”案例,结论多数是撤销原来的裁定或判决,对被告并无追究任何责任,对原告少有赔偿。
也就是说,立案登记制的施行固然是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民告官”立案难问题,但是起诉不等于胜诉,官方的权力运行逻辑没有任何变化,依然是党大于法,依然是司法不公,依然是不受制约的权力侵害公民的利益、权利,依然是官民对立。这样我们不仅要问,当局实施这一制度的意义何在?能达到他们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统治地位的目的吗?
要改变这一切不公平的状况,仅仅只有立案制度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司法独立,没有人民一人一票的选举,没有独立媒体的舆论监督,没有宪政制度,那么所谓的立案登记制最终还是权力的作秀,忽悠人民的表演,它既无从以推动司法改革,更难以解决官民对立的社会矛盾。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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